八小時工作制是世界勞工運動的產物,這場運動始於 1886 年 5 月 1 日,當時芝加哥和美國其他地方的工人發起了一場大罷工,要求更好的工作條件和更少的工作時間。 這一天也是五一勞動節的周年紀念日。 沒想到,兩年後,清朝重要大臣張志東與法國巴拿馬運河公司就聘用事宜進行談判,也提出了類似的條件,這在當時已經很先進了。 這是因為1922年,我國勞動者在廣州召開的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上首次提出“一天八小時”的號召,比常之東提出早了34年。 張志東怎麼可能每天對8小時制一無所知? 這是乙個令人費解的歷史事件。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首先回到巴拿馬運河的建設。 188年,法國運河公司在中美洲巴拿馬開鑿了一條橫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航道,這是一項非常艱鉅的任務,需要大量的勞動力。 因此,運河公司通過香港和其他地方,從中國招募了大量中國勞工在運河上工作。 然而,中國勞工的生活非常悲慘,不僅在艱苦的工作條件下,而且還感染了疾病,許多勞工死在建築工地上。 據資料顯示,1884年至1888年間,廣東寶安的651名中國勞工中,有一半死於運河建設工地。 1888年,公司再次與清朝外相盛宣懷聯絡,請他幫忙招收更多的中國勞工。 盛宣淮的主意是讓張志東在廣東設立官處,從而進行大量的“勞務輸出”,牟利。 張志東在給盛宣懷的信中主張實行“八小時制”。
1888年11月25日,張之東打電話給盛宣懷說:"巴馬河招收中國勞工沒有錯,其計畫是可行的。 要妥善安排,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點,食住、藥品、棺材、喪撫卹金、管理規定等一切與濫用職權有關的事項,必須電話通知。 “(《張志東全集》第5307頁) 這是乙份非常人性化的招聘合同,”規定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點“,意思是要實行”八小時工作制“,但當時沒有這樣的規定,所以文字有點囉嗦。
然而,張志東的要求並未被運河區接受,並於2月18日宣布破產,專案暫停,導致投資者蒙受鉅額損失。 此後,這家美國公司接管了巴拿馬運河的建設,該運河於 1904 年恢復並於 1914 年開始航行。 張志東也在2月18日上旬回覆盛宣懷,稱“不如停下來”,表示已經取消了招工計畫。 他認為,中國人出國應該很長,而不是很短,如果合同期是兩年,兩年後再回來,就很難安排了。 而且,廣州人手不足,應徵入伍者大多是四鎮的窮人,只好提前配糧。 此外,每個中國勞動者可以拿到1元的公款,一年可以拿到6萬元,但還有很多開支,比如文員、水管工、醫療、翻譯、文員、僕人的工資,以及船費、棺材運輸費、養老金等等,這些都還沒有定定。 經過一番權衡,張志東覺得這筆交易不值得。
張志東此舉,或出於對中國勞工的憐憫,或出於對清朝的忠誠,或出於自身私利,或因不信任運河區公司,或因防西方列強,或為對當前形勢的估計,或為未來, 或者由於各種原因的結合,它是不確定的。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張志東在1888年倡導的八小時制是乙個非常先進的概念,既反映了他對中國社會變革的關注,也反映了他對中國工業化程序的迫切渴望。 那麼,他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呢? 這個問題沒有明確的答案,但我們可以根據一些線索進行猜測。
有三條可能的線索。 第一位是張銀歡,他是張志東的朋友,也是美國大使。 1886年初,張銀環赴美就職前,回到廣州與張志同商議如何保住中國勞工,兩人也經常接觸。 他非常關心美國的社會和政治發展,他有機會向張志東報告了美國工人的罷工和要求。 第二位是鄭在儒,張銀環的前任,美國大使。 鄭在儒原本住在廣東象山,1888年卸任時因要處理羅石炳倫殺害中國勞工的後續工作,暫時滯留在美國。 1886 年 5 月,當他在芝加哥停留幾天時,恰逢一場總罷工,他當然會知道需要罷工。 乙個多月後,他回到香港,按照慣例,他會去找常志東,他們會討論美國的排華問題,可以是八小時工作制。 第三位是張志東的顧問、《廣報》總編輯匡啟釗,他曾在清末民初擔任編輯。 鄺啟釗,廣東新寧人,1875年隨一群青年學生赴美留學,在美國生活了八年,1883年回鄉,1883年受張志東聘為英文翻譯,1888年創辦《廣寶》。 由於在美國的華人勞工有一半來自台山,鄺啟釗作為同胞非常關心他們的處境,向清朝提出,不讓美國人來中國報仇。 鄺啟釗,不管是出於自身利益,還是為了辦報,都會關注美國的勞工運動,說不定能把“八小時工作制”的概念帶給張志東。 然而,在 1886 年,廣州丟失了,不再可用。
這三個都是潛在的情報來源,但它們沒有實質性基礎,只是乙個合理的猜測。 也許張志東聽了一位先生的話,或者聽了很多人的話,或者從別的地方聽到了,我們不確定。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張志東提出的“八小時工作制”的奧秘,不僅體現了張志東的豁達,也體現了清末中歐美的情報交流,以及中國工業發展的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