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磚綠瓦,燕波古巷,滿手滄桑的青石,隱約能感受到“茶碼古鎮”謝壇鎮“的歷史記憶。 穿過集市和攤位,拐進老房子旁邊的深巷,負責審理周邊五個鄉鎮十多萬人民事案件的福建省壽寧縣人民法院協潭法院就設在這裡。
看似不起眼的“深巷庭”,難以掩飾為百姓伸張正義的“酒香”。 近年來,協壇法院堅持和發揚新時代“鳳橋經驗”,努力“從源頭上抓治理、強化司法服務、重多爭議解決”,將法院從老街老巷走向群眾“家門口”,完善了“不交矛盾”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服務不缺“,為人民法院參與基層治理開闢了一條新路子。
抓住前端:“小切口”瞥見“大楓檢視”。
廊橋是群眾放鬆、商議的好地方,也是凝聚人們情感、維護地方文化認同的重要紐帶,具有特殊的民俗意義。 晚上的山田大橋上,朝廷官員和人群圍成一圈。
法官,你是說他把所有的水都放進他的田裡是違法的嗎?老張向法官數了數,他的鄰居老李不是。 老李反駁道:“我種的水消耗了大量的水,幹了你還錢嗎?看到兩位老人像孩子一樣互相指責,圍觀的人群忍不住笑了起來。
法官和特邀調解員在廊橋巡迴法院進行案件調解。
趁著輕鬆的氣氛,法官接過了話頭:“叔叔,法律規定相鄰土地的使用者應......本著有利於生產、生活便利、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在法官的解釋和村賢們的推理下,曾經因擷取農田灌溉水而爭吵不休的兩戶人家,終於握手言和,和好了。
類似的場景經常在村莊的廊橋上上演。 近年來,協壇法院將廊橋建設成為解決農村衝突的“集散中心”,聘請村賢特邀調解員,挑選法律關係簡單但證據薄弱、矛盾尖銳的案件進行現場調解,形成了“廊橋夜勘”機制。 法院設立廊橋巡迴審判點,以案講法,不僅提高了案件調解率,還達到了“小案小教育大”的社會效應,推動基層治理工作更深入、更務實。
協壇法院的警官們在柳厝走廊大橋線上線下調解了一起家庭糾紛。
不僅如此,法院充分發揮積極司法與鄉村風俗民風相結合的特點,創新創造了“趕緊攬局”、“理家事”等工作方法,將互助、睦鄰、守信等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融入案件審理和糾紛調解的全過程, 聚焦前端,防患於未然,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從“打官司、結糾紛”向“少訴訟、少上門”轉變。
據統計,近三年來,協壇法院共委任特邀調解員解決糾紛初期案件767件,達到立案受理案件總數的36%,從訴訟源頭上化解了大量衝突糾紛。
強服務:“小創新”體現“大成就”。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有關聯。 為了讓公眾體驗到更便捷的司法服務,協壇法院著眼於群眾的實際需求,以“智慧”賦能司法機關,努力跑出數字時代的“加速”。
協壇法院的警察們利用“訴訟服務村通行證”與群眾聯絡。
壽寧縣平溪鎮村民小玲(化名)因為丈夫外出打工,平時回家少,所以沒有盡到對家庭應有的義務,她想和丈夫離婚。 當村委會幹部調解失敗時,通過村委會守寧法院設立的“訴訟服務村”平台引導他們尋求幫助。
2023年7月19日,小玲通過平台連通了協壇法院,在了解了雙方情況後,郭強院長認為雙方可以自由戀愛結婚,同居多年,生下女兒,建立了一定的情感基礎。 現在雙方的關係出現了裂痕,但只要雙方能慎重考慮,理性對待,就不是無法彌補的。 通過法官線上解法和調解員經驗豐富、耐心的分析,案件最終以小玲的退出而結案。
斜灘法院的法官在訴訟前成功地調解了一起鄰接權糾紛。
村通訊建設本著“操作簡單、覆蓋面廣、不增設、無房”的原則,本著“操作簡單、覆蓋面廣、不增設、無房”的原則,對村小區現有硬體設施進行智慧型改造,用“一根網線”連線人民法院、調解員、 網格成員等爭議解決資源,打破傳統人民法庭服務鄉村振興的時間空間限制,將司法載體和觸角移到人民家門口。黨組成員、守寧法院副院長徐志峰說。
目前,協壇法院已在其管轄的68個行政村設立了“村對村通訊”。
凝聚力:“小法院”撬動“大治理”。
郭法官,我們村的老張在為李德春(化名)家打地基時,因為起重機脫鉤而受傷,現在在醫院裡,但各方因為分攤醫療費的問題陷入僵局,十幾個人在派出所互相推搡, 你能過來處理嗎?“一天晚上,鳳陽鎮鳳陽村的網格工作人員聯絡了坡灘苑。
考慮到法院處理群體性案件的實力不夠,郭強立即向鄉鎮綜合管理網路發出預警,並與綜合管理成員單位的派出所、司法辦公室、精密調解工作室商討研究解決方案。 鑑於爭議的緊迫性和複雜性,如果按照訴訟程式處理,案件審理時間長,訴訟費用較大,可能導致衝突進一步激化,因此我們共同商定了“高效、穩定、公正”的調解政策。
聯合小組在鳳陽派出所調解此案。
聯合小組“結合具體傷情、責任分工等事實,多次共同調解,當晚凌晨1時40分左右,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不過,有著豐富辦案經驗的郭強,還是有一種預感,調解方案的實施可能會重演,並指示網格工作人員實時關注事態進展。 果不其然,案件重演,“聯合團隊”連續三晚進行調解,最終當事人當場履行賠償義務,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這是協壇法院近年來內外部爭議解決資源整合、“朋友圈”不斷擴大的乙個縮影。
法官當場調解了一起贍養費糾紛。
協壇法院以“安寧民辦”非訴創活動為契機,打造“深巷法院+”多重爭議解決新模式,將矛盾爭議解決功能嵌入網格平台,充分發揮網格成員和村級調解組織的力量,打造多渠道、多主體矛盾糾紛調查的閉環工作, 預防、轉移、跟蹤和解決。同時,法院幫助各綜合管理單位優勢互補、協調聯動,充分發揮公眾力量,形成治理合力,切實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村、矛盾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