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嵩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始終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準則,堅持重預防、重解決、快立案、結案、維穩促發展,用“溫度”辦理每乙個案件,以優質的仲裁服務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充分發揮和諧勞動關係的“穩定器”作用。
調查+宣傳,矛盾預防做補充。
通過常態化排查、重要時間節點強化排查、不定期專項排查與重大隱患聯排查相結合,對可能存在的矛盾糾紛及早發現、早介入,有效從源頭上預防矛盾,對內解決糾紛。 以流動仲裁、青年仲裁員送法進企業、邀請旁聽庭審、“定向培訓+諮詢培訓”等形式,分批深入鎮、街道、園區,對企業勞動、管理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培訓,並結合勞動合同訂立問題進行專業解讀和面對面解答, 在企業用工管理中的履約、解約等,提高企業和勞動者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意識,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做良好的“引路”。2024年共開展4場普法宣傳活動,其中社群普法講座2場,涉及100餘人; 企業公示6次,涉及企業30余家; 開展兩期專項業務培訓。
快速結算+質量提公升,減去結案時間。
規範辦案程式,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合理區分複雜案件和簡單案件,實現複雜案件集約化審理和簡單案件快速審理。 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開闢農民工勞動仲裁綠色通道,派遣業務骨幹到現場辦公,用好拖欠工資糾紛“人力資源社保+法院”訴訟調解機制,將勞動爭議解決門檻向前推進。 對雙方無爭議且願意調解的拖欠工資案件,採取簡單有效的訴前調解和司法確認程式進行處理,有效降低了群眾辦事門檻,真正做到快啟動、快辦、快執行,做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好“守護者”。 2024年共受理勞動爭議仲裁申請382件,經調解結案229件,法定訴訟時效內結案率100%。
解決困難+服務,倍增工作質量和效率。
仲裁員按照“熱情來訪、耐心聽陳述、誠懇告知風險、謹慎處理問題”的“四心”標準,使勞動爭議閉環調解機制從協商到調解、從調解到庭審更加順暢,不斷提公升仲裁服務軟實力。 用好“8+2”工作方式,即讓80%以上的糾紛通過柔性調解解決,20%的糾紛通過裁決解決,讓服務主動向前邁出一步,讓群眾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過程中感受到更多的溫暖。 提供法律顧問服務10餘次,勞動報酬協調2次。
聯動+聯調,複雜糾紛做分工。
加強與法院、司法、工會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注重發揮各部門資源優勢,精準消除糾紛解決的“痛點”和“難點”,變單一解決方案為多部門協同聯動、多元化解決方案,提公升群眾在提高效率、促進糾紛提質增效方面的“滿意度”解像度。2024年共組織召開勞動關係協調三方會議4次,開展勞動和社會保障聯合檢查30餘次。 向楊林經濟技術開發區、職業教育新城、住建、國資等單位和部門發出調動函35份,共同整治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全縣共成立基層調解組織14個,包括5個鎮(街道)、9家大中型企業、72名調解員,動態掌握轄區拖欠工資案件情況,及時研究、判斷、協調和化解各類勞動爭議,加大社會層面勞動爭議調解力度。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編輯:張宇飛。
評論:雷霞 製片人:朱中元。
發布:嵩明縣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