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勤川. 梁士秋“又累又喜”過年
老北京對過年很講究,對於不喜歡熱鬧的梁士秋來說,過年總是“又累又喜”。
讓梁士秋高興的是,每年除夕夜,大人們都會在院子裡撒上芝麻秸稈,讓孩子們踩踏。 此時,芝麻吸管已經風乾了,踩在上面會發出噼啪聲。 每當父母說話時,梁士秋都會第乙個衝出家門,“隨意在芝麻秸稈上跳來跳去,很開心又有趣。 ”
至於為什麼在除夕夜踩到芝麻秸稈,他的父親告訴他,是因為“芝麻開花,季節高”的諺語,芝麻被賦予了吉祥和美麗的象徵,“踩年”的民間習俗由此誕生。
除了“踩過年”,另一件喜事就是在農曆正月十六夜“摸燈”。 這時,每個孩子都會扛著紙糊的“怒風”,狠狠地打別人的燈籠,笑著看著對方的燈籠著火,這叫“摸燈”。 梁士秋每次都“無敵”,摸誰的燈籠,誰的燈籠著火了。 有些朋友的燈籠不夠,當然不想碰梁士秋,一見到他就趕緊躲起來。 然而,因為當年的燈籠留不住明年,只好以摸燈籠的形式銷毀,最終,“大家手中的燈籠也燃燒起來,燈籠的火焰明亮明亮。
讓梁士秋過年心情不好的事情,竟然是“懶睡不著覺”。 因為是農曆除夕夜,所以晚上12點就睡不著覺。 梁士秋從小就有早睡的習慣,這對他來說無疑是一種折磨。 除了不喜歡守年,梁士秋也不喜歡要年錢,因為“年錢不是白拿的,就像搗蒜磕頭一樣。 所以,只要大人不主動給年錢,梁士秋就絕對不像其他孩子,主動乞討,“像個傀儡一樣磕頭,實在受不了。
梁漱溟過年不休息。
梁漱溟被譽為“中國最後一位偉大的儒家”,他一生都忙於工作和學習,甚至在過年的時候也是如此。
1936年,除夕將至,大家都在謀劃如何過個幸福的團圓年,梁漱溟卻放棄了與家人團聚的機會,從北平出發前往廣州發表演講。 當時家裡人勸梁淑明過年再回去,梁淑鳴卻一本正經地回答:“如果推遲行程,一切計畫都會打亂,你豈不是就是乙個不信守諾言的人? ”
車子經過上海時,梁漱銘拜訪了軍事教育家江百里,對方熱情地請他吃飯。 雖然江百里也勸梁漱溟過年夜去廣州,但梁淑民還是以“大事在身上,不能耽擱”為由毅然辭職。
1939年2月初,擔任全國參政委員會委員的梁漱溟帶著幾個部下和朋友,到河南、山東、山西等省的敵後游擊區視察。 2月18日是當年的除夕,梁書明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開車經過三元,在花園裡遇見了趙代文(山西省主席); 傍晚到達洛川,途中下起了雪。 有的同伴提起後才想起今天是除夕。 在隨後的八個月裡,梁書明走訪了50多個市縣,近200個村鎮,住、吃。 當時,身邊的人曾感慨地說:“就算是過年,梁先生的日常計畫都排得滿滿當當,很少見到他休息。 ”
梁漱溟說:“我所做的就是致力於解決我所遇到的實際社會、政治和國際問題。 我沒有停下來休息......梁漱溟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詮釋中國知識分子的道德和責任。
魯迅過年愛看“新年電影”
生活中除了喜歡寫作,魯迅還有另外乙個愛好,那就是看電影。 平日裡,只要遇到自己喜歡的電影,不管票價再貴,魯迅都會慷慨捐錢,和妻子許廣平一起看。 春節期間,電影院裡的新電影上映也非常頻繁,於是看電影成了魯迅的日常。
1928年1月22日除夕夜,魯迅得知星空劇場準備放映“新年電影”《瘋人院》時,無比激動。 當然,一部好電影必須要和別人分享才能開心,所以魯迅聯絡了三哥周建仁,邀請他一起看電影。
除了周建仁之外,長期被魯迅培養為“影迷”的妻子許廣平當然少不了。 當晚,三人一起去星空電影院演《瘋人院》。 有意思的是,在農曆新年二的下午,當魯迅得知廣鹿大劇院準備放映《人猿泰山》時,他又產生了興趣,雖然之前看過這部電影,但用魯迅的話來說,“重老學新”,於是他第一時間買了一張電影票。
從此以後,去影院過年就成了魯迅雷動不了的“規定動作”。 兒子周海英出生後,魯迅當然不會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看電影成了“早教”不可或缺的方式之一。
除了過年必看的“新年電影”,春節期間,魯迅平時要和親朋好友“喝兩杯”,偶爾還會歡呼著去門口放鞭炮。 魯迅曾在1920年2月19日的日記中記載:“老除夕夜,祭祀祖先,加菜喝,放花大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