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報道稱,東莞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在回應政協委員楊毅建的相關建議時表示,經市國資委、市工商聯綜合意見後,東莞市國有企業將不參與相關收購, 贊助和建立新俱樂部。
楊委員在議案中建議“廣州市足球俱樂部和深圳足球俱樂部之一搬遷入駐東莞”,並希望該市的國有企業參與其中。 眾所周知,足球是世界上最大的運動專案,隨著人們對城市形象的日益關注,以及“辦事就是辦事”的理念逐漸在人心中扎根,一些政協委員提出引進中超球隊,通過足球賽事提公升城市的聲譽並不突兀, 而且不難理解,有國企可以直接走下坡路。畢竟,與普通的民營企業相比,大多數國有企業更強、更穩定,理論上有更多的閒力來經營足球。 可以證實的是,在2023賽季的16支中超球隊中,超過一半的俱樂部擁有國有企業,冠亞軍和亞軍的投資者都是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
但是,足球有國企的參與,並不意味著任何國企都適合玩,一玩就可以玩。不難發現,國有企業投資經營足球,或者說有最好的指示:企業本身資金雄厚,能承受“賠錢賺錢”; 無論是符合國企自身定位,比如濟南文旅投資山東泰山足球俱樂部,雖然其主營業務是做文旅領域的投融資,但文化和體育是不分開的,對足球的投資也是有名的。 無論這些特殊情況如何,對於國有企業來說,任何投資和贊助都必須堅持主業,將更多的資源和資金投入到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和重點領域,這才是正確的方式。
事實上,這也是東莞官員禮貌地拒絕了“市級國企踢足球”建議的最大原因。 根據地方《關於確認市級企業主要職責和主營業務的通知》和《東莞市市級國有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市級企業要根據企業及其主營業務的功能定位,加強投資管理,嚴格控制非主營業務的投資活動; 嚴格限制非主營業務和計畫外非主營專案的投資比例,避免盲目擴張。目前,東莞的國有企業主要集中在交通、金融、能源、公用事業等領域,沒有文化、旅遊、體育類的國有企業。
退一步說,就算東莞有文旅體育這種型別的國企,下一場比賽也可以對踢足球說不。 畢竟,國有企業除了履行社會責任外,還應該注重收益和利潤,任何投資決策都必須以保持和增加國有資產價值為原則。 簡而言之,為了能夠計算財務賬目,它需要具有可持續性。 在目前的足球市場中,要想成立一家中超俱樂部並經營好,實現口碑和利潤的“雙豐收”是非常困難的,風險係數也非常高。 本著對納稅人資金負責的精神,要慎重行事。
作為全國知名的籃球城市,可以說東莞通過廣東巨集源俱樂部的運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有政協委員建議東莞應該再次與足球牽手,或許是出於複製類似經驗的考慮,但市級國企是否適合最優秀的人, 確實值得深思。事實上,東莞籃球運營的成功主要依靠民營企業,依舊依靠市場化的方式和打法。 從這個角度來看,東莞官員在闡述該市國有企業的立場時表示,“如果有中超足球俱樂部有興趣落戶,就會與願意的民營企業配對”,這也透露出一種務實的清醒。
胡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