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網路謠言”。
“網路謠言”是指通過網路媒體(如微博、國外**、網路論壇、社交網路**、聊天軟體等)傳播的謠言,沒有事實依據,具有攻擊性和目的性。 它主要涉及緊急情況、公共領域、政治家、顛覆傳統、越軌等。
網路謠言的特徵
l**模糊,隱蔽性強。
網路謠言的資訊並不明確,通常以若干**或**片段的形式,然後用具體的詞語,**和**往往看不到明確的時間和地點,只有事件本身,造謠者往往斷章取義地利用這種模糊的資訊來贏得“吃瓜群眾”的注意。
l 傳播迅速,影響廣泛。
在當今社會,謠言的傳播方式更加多樣化,網路謠言利用網際網絡的優勢,打破時空的限制,通過裂變傳播快速而廣泛地到達受眾。 成本低,速度快,乙個**或乙個**可以在短短幾個小時內成為網際網絡上的熱點事件,影響非常廣泛。
l 內容荒謬且蠱惑人心。
標題往往與我們當前的生活有關,容易引起注意,危害極大。 當真相浮出水面時,很多網友已經上當受騙了。
散布謠言和謠言的法律後果
l 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危險、疫情、警方資訊,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處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誹謗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虛假資訊的, 明知是捏造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傳播的,或者組織、教唆他人在資訊網路上傳播,造成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資訊上編造、傳播虛假危險、流行病、災害或者警察資訊,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上傳播的, 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以編造、故意散布虛假資訊罪定罪處罰。
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妨害傳染病突發等災害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利用突發傳染病流行等災害製造、散布謠言,煽動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定罪處罰國家罪行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