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玲同齡,上小學的時候,我們一起在清晨的風中自習,下午在夕陽的映襯下放學回家。
初中的時候,我去別的鄉上學,她留在我們隔壁的村子裡上初中。 學習任務繁重,沒有時間聚在一起聊天玩樂,慢慢地,我們漸行漸遠。
我又聽到了她的訊息,是關於她的婚姻——小玲離婚了。
一家四口。
小玲出生在乙個四口之家,有乙個哥哥,哥哥比她大四歲,結婚生子多年,兩個孩子主要由小玲父母帶,哥哥和嫂子在縣里打工,通常每隔一兩個週末就回家看望老人和孩子。
小玲的父母沒有和哥哥分開,全家人還在同乙個院子裡。 她的父母留在鄉下,種了幾畝稀田,小玲爸爸不幹活的時候,就去我們鄉的幾次聚會上賣一些文具。
母親有時跟著村里大批婦女去鎮上幫忙打菜棚,每天掙幾十塊錢不成問題。
小玲的事情,我從媽媽那裡聽說,都是小玲媽媽和我媽在工作時喋喋不休。
小玲結婚了。
小玲高中未考,初中畢業後輟學。 那時候,她才十四歲,年紀小,家裡也不擔心她會走得太遠,就在我們鎮上找了一家照相館,跟著照相館老闆學習化妝、平移、婚紗攝影和拍攝。 一兩年後,她不想被困在鄉下,跟著附近的幾個姐姐出去打工。
小玲已經20歲了,她已經是個大姑娘了,大眼睛,大臉蛋,個子不高,不瘦,還有點肉。 她喜歡濃妝豔抹,塗黑紅相間,顏色很重,笑起來的時候小虎牙還在,想起她小時候的樣子,比起現在,總讓我有點心不在焉。
她結婚的時候大概21歲,嫁給了我們隔壁村的乙個年輕人,兩人大概是初中同學,有了這種暱懂又熟悉的關係,婚事很快就定了下來。
婚後三年,他生了兩個孩子,一男一女,一兒一女。 今天,她的大兒子應該12歲了,最小的女兒已經10歲了。
小玲離婚了。
小玲在開封工作,依舊從事自己熟悉的行業,給別人化妝、泛發、婚紗照、化妝。 小玲的丈夫工作不明,在城裡打零工。 離婚的原因可以概括為:男方不想進步,不做本職工作,不顧家庭和孩子,有時還向小玲索要生活費。
婚後三次拖延的生活,讓小玲極度疲憊和難以忍受,於是她離婚了。
小玲結束了與丈夫的婚姻,兩個孩子都跟父姓,公婆也不願意把孩子養成被她帶走,所以沒有太大的掙扎,她活該失去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在農村地區,這種沒有監護權的婦女比比皆是,夫妻離婚後,孩子回到丈夫家,這似乎是預設的習俗。 或者,有乙個小小的例外:如果是女兒,女人仍然可以爭取監護權,但如果是兒子,很少有女人能爭取兒子的監護權。
還有另乙個例外:如果乙個女人喪偶,她的公婆無力撫養她,她可以帶著她的孩子。
婆家已經是前夫的房子了,小玲不可能再活在過去了。
回到父母家
我們還是回到我父母的家吧,畢竟那是我長大的地方。
小玲剛回到娘家幾天的時候,嫂子還帶著一絲笑容,過了許久,嫂子已經開始對桑指手畫腳,罵淮,冷笑一聲,小玲媽媽被夾在中間。
一邊是他自己的女兒,離婚了,無處可去。 一邊是他們的兒子和兒媳婦,他們認為現在的家就是他們的家,嫁出去的女孩子打出來的水,水過後很難收集,而沒有女孩子灑出來的真相,然後收回來,一旦結婚,他們就不是自己家的人了, 而且可用的資源是有限的,現在有乙個局外人可以分享。
在農村,女孩似乎總是乙個被忽視的角色,小時候,小玲有乙個單獨的房間,或者更準確地說,是乙個雜物間和臥室,裡面一年四季都堆放著農具、烘乾穀物的塑料布、化肥袋,有時還有一些玉公尺或小麥。
婚後,這個房間完全淪為雜物間,後來又成了侄子的臥室。
在母親家裡,小玲就像乙個臨時客人,睡在父母臥室外臨時搭建的小床上,內斂、內斂、無足輕重。
租房子。 小玲的母親迅速將小玲離婚的訊息傳遍了鄰居和親戚,讓別人知道不是別的,她只希望有人能給小玲介紹乙個結婚物件,盡快和小玲結婚。
小玲覺得很慚愧,不想去相親,小玲媽媽罵道:你瞧瞧咱們家,你住不下去,你總是靠房子,能不能是孩子的事? 幾年後,當你的侄子結婚時,你要去哪裡?
小玲生氣了,在外面租了一間房子,趁著孩子週末去接孩子住了兩天,聯絡關係。
家庭戰爭
去年過年時,小玲帶著兩個孩子回娘家住了幾天,希望能和孩子團聚,二是希望能享受到家的溫暖。 小玲擔心嫂子冷言冷語,就給侄子們買了不少零食和玩具,還給哥哥嫂子買了禮物,給父母也買了禮物。
家庭戰爭在農曆除夕三十日晚上爆發。
有句話說:“除夕三十年的火,正月十五的燈。 “據說,出嫁的姑娘看不見除夕的火和娘家十五年的燈,若是見到娘家,來年也不會富貴。 這個習俗要求婦女在結婚的農曆除夕之後留在丈夫家。
當然,這種事情你要是相信,你不相信就沒有了,我還沒見過小玲嫂子信神,但今年這一天,她卻信了。
小玲的嫂子指著小玲和小玲的父母罵道:你們有錢燒包嗎,我不知道我有多少斤兩?
你是不是覺得小玲和哥哥賺的錢太多了,還得嫁女兒在家吃喝?
你是不是覺得自己跟自己姓氏的孩子不夠多,家裡也要習慣其他姓氏的孩子,不僅要吃喝,還要給年錢?
這還不算,小玲的嫂子把小玲媽媽和小玲準備的一桌菜翻了一下午,一團糟。
無聲地噼啪作響
蕭玲的父親氣得渾身發抖,他無奈,他老了,家裡已經不是他當家主的時代了。
小玲的母親居高臨下地哭泣,自覺失去理智,為兒子的家庭感到羞愧,她有點後悔:好年頭,讓三個女兒攪動黃,還是不該放過嘴讓她把孩子帶回去,孩子沒有爺爺奶奶?沒有爸爸?
小玲哥哥啞口無言。
小玲看著這一戶人家,看著曾經熟悉的家,哭了又哭,沒有眼淚。
我回到家裡收拾東西,拉著孩子離開了。
沒有人追它。
乙個離婚的男人還有家可回,乙個女人的家在**?
她母親的家人不再有自己的地方,從此她只有住處,不再有家。
去哪裡
當她走到街上時,發現燈火通明,天空嘈雜,鞭炮噼啪作響,烟花在天空中是那麼耀眼美麗,熱鬧是別人的,與她無關。
拉著兩個本來就懵懂傻傻的孩子,她該走**嗎?
把孩子送回婆家,她將獨自一人過年。
帶著孩子,她只能去租房過年,還是去旅行? 但這種興趣早已不復存在。
在除夕夜的歡樂聲中,家家戶戶都在錯開計畫之間慶祝春節,鎮上沒有穿梭巴士來來往往,小玲去得怎麼樣了,小玲媽媽不知道,小玲已經不再接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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