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資料顯示,2023年共有45家A股上市公司退市。 2024年1月,華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收到上海**聯交所《關於華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終止上市的決定書》,該決定不會進入退市期,將於2024年1月16日終止上市退市。 終止上市後,華誼電氣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公司,並按照要求開展股份轉讓相關事宜。 那麼,個人投資者從退市公司獲得的股息和股息應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案例介紹
2020年12月18日,A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根據**上市規則,作為A公司控股股東的居民A取得A公司的限制性股票,並承諾自發行人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4000萬股**股。 發行人也不會回購這部分股份。2021年8月18日,居民個人B在二級市場通過集中交易,以10元**的價格購買了10萬股A公司股票。
2023年9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按照相關規則作出終止A公司上市的決定,A**公司將不進入退市期交易,將立即安排股份轉讓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等交易場所進行股份轉讓。 A公司退市後,於2023年10月12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退市板塊上市。 2023年10月18日,居民個人C通過認購方式以10元的價格購買了A公司10000股股票。
2023年10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A公司擬實施2023年股東專項分紅計畫,以公司實行股權分配登記日總股本為基準,根據未分配利潤,每10股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10元(含稅)。 2023年11月17日,A公司實施股東特別分紅計畫,股票登記日為2023年11月24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11月27日。
假設2024年4月1日,A公司股東大會通過2023年度股權分配計畫,以公司現有總股本為基礎,每10股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利10元(含稅),未分配利潤每10股給予全體股東10股紅股(含稅)。 2024年4月15日,A公司實施2023年度股權分配計畫,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計畫一致,股份登記日為2024年4月18日,除權除息日為2024年4月19日。 除上述交易外,A、B、C公司個人股東之間並無其他交易。
政策分析
A公司退市後,A公司A、B、C個人股東持有A公司股份所取得的股息、股息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制度上市公司股利、分紅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78號,以下簡稱78號公告), 個人持有上市公司1年以上的,暫免徵收股息、分紅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持有上市公司**且持股時間不足1個月(含1個月)的,其股利所得額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有期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分紅所得暫減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得按20%的統一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78號公告第7條規定,個人和**投資**從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的退市公司取得的股利、股利,按照78號公告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退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財政部《通知》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利和股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財稅2012年第85號)。78號公告第十條進一步明確了時間要求,即退市公司繳納股利、股利,股權登記日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分紅收益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執行。 自78號公告施行之日起,個人投資者**已持有的上市公司、兩家網路公司、退市公司**的持股時間自收購之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如果個人和**投資**持有退市公司的非限制性股票,其股權登記日期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所獲得的股息收入可以適用股息和股息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個人持有從退市公司限售股中取得的股息和股息的,需要按照2012年85號文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實際操作
結合本案,股東A持有A公司的限售股,限價期至2023年12月18日屆滿,解除限價手續完成。 A公司特別股東分紅實施日期為2023年11月17日,股份登記日為2023年11月24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11月27日,屬於解禁前獲得的股利收入。 根據財稅2012年85號文規定,甲方需要將這部分股利所得額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並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4年4月19日,A公司獲得2023年現金股息和紅股。 甲持有甲公司股份的時間自解除限制性股票禁令之日起超過1個月但不足1年的,甲取得的股息、股利暫時減排50%並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 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利、股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年第101號),居民A人持有的A公司股份持有期限為一年以下, 個人所得稅暫不扣繳。個人轉讓時,登記結算公司按持有期計算應納稅額,股票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除並轉入登記結算公司,登記結算公司應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將稅款轉入退市公司, 退市公司應當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並繳稅。
2021年8月18日,B通過集中交易在二級市場購買了10萬股A公司股票,至2023年11月27日和2024年4月19日為止,B持有A公司股票的期限為自收購之日起1年以上。 根據78號公告,上述分紅和乙因持有甲公司股份而取得的分紅,可以暫時免徵個人所得稅。
當C於2023年10月18日通過看漲拍賣獲得A公司10,000股股份,於2023年11月27日獲得A公司特別股東股息,並於2024年4月19日獲得A公司2023年現金股利和紅股時,持有期自收購之日起超過1個月但不足1年, 股息收入暫減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根據78號公告,如果C公司持有的A公司股份持有期限不足1年且未轉讓的,退市公司暫不預扣個人所得稅,並在個人轉讓時按規定申報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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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國稅務報,作者:梁福山,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幹部學院。 關注【明稅】訂閱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