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國婚姻綠卡,費姐經常遇到客戶諮詢:在申請美國婚姻綠卡的過程中離婚了怎麼辦?其實這是很常見的情況,但這並不意味著離婚後就沒有辦法拿到綠卡了。 離婚的影響在婚姻移民申請的三個不同階段之間有所不同。 今天,費姐將詳細介紹離婚在申請婚姻綠卡的過程中可能面臨的挑戰,以及如何應對這些挑戰,為自己爭取權益。
第 1 階段:前往美國綠卡前離婚
如果您正在申請美國婚姻綠卡,但尚未獲得2年臨時綠卡或10年永久綠卡,但已經終止了婚姻關係,您將無法通過此次婚姻獲得美國綠卡。 因此,現階段離婚對綠卡申請的影響非常大,會直接導致你的綠卡申請失敗。
第 2 階段:收購2年臨時綠卡後離婚
通常婚姻關係不到2年,而申請結婚綠卡是2年的臨時綠卡,通常在綠卡期滿前半年申請10年綠卡,如果婚姻關係在這個時候結束,移民局會更加懷疑你婚姻關係的真實性, 因此,您在申請 10 年綠卡時會遇到一定的挑戰。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沒有希望。
在申請10年綠卡時,您需要提供盡可能多的檔案來證明婚姻的真實性。 這些檔案包括但不限於與首次申請臨時綠卡時所需的檔案類似。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更加重視你們在經濟上共同生活和生活的證據,例如聯名租賃或財產賬戶、聯名銀行賬戶、聯名信用卡賬戶、聯名稅單等。 提供足夠的資訊將增加說服移民官員相信您的婚姻是真實的機會。
雖然離婚後再申請10年綠卡確實很困難,但還是有可能成功的。 很多人在類似的情況下都成功拿到了綠卡,所以不要因為離婚而失去希望和認同感,你還是有機會爭取自己的權利的。
此外,如果婚姻關係中存在家庭暴力、離婚或其他類似情況,也可以收集證據,成為轉讓10年綠卡的有效證據。
第 3 階段:收購綠卡0年後離婚
如果你在獲得 10 年綠卡後離婚,那麼它對你目前擁有的綠卡影響不大。 原因是您至少一次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證明了婚姻關係的真實性。 如果您已獲得臨時綠卡並轉換為 10 年綠卡,您和您的前配偶已兩次向 USCIS 宣誓您的婚姻是真實的,提供了相關證據,並且可能參加了一兩次面談。
這時候,有乙個特殊情況,那就是,如果你通過婚姻拿到了美國綠卡,離婚了,可以再為你的新配偶申請綠卡嗎? 是的,但如果你的上一段婚姻在不到五年前結束,而且你還不是公民,你必須從綠卡簽發之日起等待五年,然後才能為你的新配偶申請,除非有特殊情況。
總之,離婚在申請美國婚姻綠卡的過程中,會在不同的階段帶來不同的影響和挑戰。 雖然離婚可能會使申請綠卡變得更加困難,但這並不意味著它沒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