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萬曆二十三年,東頭島被滅**,知府魏乘芳接到緊急報告,立即組織人員破案。 這個案子關乎知府的未來,若是敵人所為,魏成芳可以盡力破案免罰; 如果是海盜幹的,就很難保住官職。
但是,無論如何,魏成芳都要堅持破案,保護人民的安全。
陳志志一家從永嘉縣搬到東頭島,和王叔叔住了半年。 為什麼最新的事件從上岸的14名漁民那裡消失得無影無蹤?
事件發生後,島上的居民被排除在外,因為他們彼此熟悉。 唯一的線索是陳家養的乙隻黃狗。 屍檢過程中,黃狗在他身邊不停地嚎叫,魏知福覺得裡面有些奇怪。
雖然本案沒有證據或物證,但狗對主人忠心耿耿,或許能提供關鍵線索。 於是,魏總督命令手下帶著黃狗在島上搜查,希望能找到破案的線索。
然而,儘管黃狗在整個島上進行了搜尋,但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之處。
也許陳芝芝一家是從永嘉縣遷來的,是因為他們在家鄉有敵人。 於是,魏府調集了數十名官員,帶著乙隻黃狗到永嘉縣調查。
當船到達距離永嘉縣城20裡的地方時,黃狗突然狂吠起來,官員們趕緊靠岸,跟著黃狗來到了乙個村子裡。 進入小屋後,黃狗來到乙個院子裡停了下來。
經過打聽得知,這裡是陳芝芝原來的家。 政府人員的突然來訪,引來了大批圍觀者。 這時,黃狗衝向乙個在一旁觀看的年輕人,開始咬人。
官員們立即將其綁起來,很快又抓到了其他幾個被黃狗咬傷的少年,一共有14人**。
經過鄰居的辨認,這14人被確認是他們在**案發當天看到的人。 為了讓他們說出真相,魏國總督決定對他們進行嚴厲的審問。
因為陳芝芝的妻子美如花,常傑經常和她調情。 因為陳家租了張家的土地,陳家的妻子只能忍住怒氣,不敢拒絕,這讓常傑越發囂張,居然娶了陳家的妻子**。
陳芝芝是個單純善良的人,雖然知道妻子的下落,卻不敢找常傑說理,因為常家有很多人打理家裡,和一群邪惡的年輕人交朋友,誰就欺負誰不討好眼, 方圓幾十里內的人們,都得任其擺布。
陳芝之知道肯定沒有出路了,於是決定帶著妻子和孩子去東頭的舅舅那裡。 當常傑得知陳芝芝一家逃走,打聽他們去向時,他召集了一群邪惡的年輕人前往東頭島,犯下了毀門的滔天罪行。
魏府破獲大案後,他沒有忘記曾經幫忙破案的那條英勇的黃狗。 他決定為這只忠誠的狗提供終生的養育,並親自寫了一篇題詞來紀念它的功績。
然而,令魏府感到遺憾的是,這只英勇的黃狗在被抓到後就不吃東西了,最終餓死了。 魏總督深知他的義,將他埋葬,希望黃狗的英雄事蹟代代相傳,讓不如狗的人為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