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8日,湖北省雁門鄉,一名女子突然闖入派出所。 她情緒激動,對警方說:“我是張在玉,我沒死,我老公佘祥林是冤枉了! ”
她的突然出現讓警方大吃一驚。 經過反覆核實,他們確定這名女子是11年前在池塘中發現的張在玉。 而她提到的那個“佘香林”,正是無名女屍案背後的“真兇”。
1994年,佘祥林因“殺妻扔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十一年後,他“已故”的妻子張在玉奇蹟般地出現為他辯護。
1994年4月11日,湖北省鹿衝村的一位村民在送孩子上學的路上發現了一起可怕的事件。 池塘上漂浮著腫脹、面目全非、惡臭難聞的婦女屍體,嚇壞了村民。
那麼,這具無名女屍到底是誰呢? 她和張在宇有關係嗎? 佘祥林真的殺了人嗎? 這些問題正在等待揭曉。
過了一會兒,大批村民聚集在池塘周圍。 大家都在議論附近有人失蹤的事情,紛紛猜測著女屍的身份。
突然,一聲刺耳的警笛聲響起,警察和法醫紛紛趕到現場,疏散圍觀者,準備對屍體進行詳細檢查。 "
死者為女性,身高約155厘公尺,約30歲。 有分娩史,腹部有剖腹產疤痕。 死亡時間超過兩個月。 "
經過簡單的現場檢查後,法醫平靜地說出了無名女屍的基本資訊和特徵。 然而,由於屍體浸泡在水中時間過長,出現了“鉅景”現象,她的臉部腐爛得很厲害,無法辨認她的真實身份。
* 陷入了有限數量的線索中,但一位熱心的村民提供了關鍵資訊。 “她是張在玉嗎? 據說她已經失蹤了兩個月,而且她的年齡和身高與失蹤者差不多。 ”
村民們透露。 **接到訊息後,立即通知了張在玉的家人,讓他們前來辨認他。 沒過多久,張在玉的母親就匆匆趕到,只看了一眼,就在屍體旁邊痛哭流涕,彷彿要和女兒一起去。
我的女兒,你怎麼能這麼糟糕! 你怎麼能丟下我這個老母親乙個人! “這是乙個令人心碎的場景,讓你熱淚盈眶。
張在玉心疼,民警小心翼翼地問道:“阿姨,你確定這是你的女兒嗎? “沒錯,這是我的女兒,張在宇!
你看,這是她當年剖腹產留下的疤痕。 老人指著屍體的腹部堅定地說道。 “我們需要做乙個DNA測試,結果會更準確,你怎麼看? ”
警察問道。 “這要多少錢? “大約10,000或20,000。 “啊,不用檢查了,我100%確定這是我的女兒!” ”
老爺子聽到**,立馬搖頭拒絕。
在90年代,高昂的檢測費用足以讓乙個十幾口之家的壽命延長一年,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張某一家拒絕進行DNA比對。
然而,經過深入檢查,法醫有了重大發現:死者的頭部顯然遭受了鈍器打擊,並被多次鑿傷,以至於頭骨骨折。 由此可以斷定,死者並非意外落水或自殺,而是被蓄意殺害。
可能是他被殺後被扔進池塘裡,也可能是受了重傷,然後被扔進池塘淹死了。
景山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這起故意殺人案進行調查。 為了盡快鎖定嫌疑人,警方對張在玉的社會關係進行了深入調查,其中她的丈夫佘祥林成為主要嫌疑人。
隨著調查的深入,村民們提供了他們親眼所見或聽到的資訊,這些資訊或多或少指向了佘香林。 儘管面臨挑戰,但這些資訊被放在一起,揭示了這個破碎家庭的真相。
1986年,佘香林和張在玉喜結連理,他們的婚姻生活讓很多人羨慕不已。 結婚後,兩人有了乙個可愛的女兒。 佘祥林在當地派出所當巡警,張在玉在機械廠工作。
雖然他們的生活並不富裕,但過著樸素幸福的生活,夫妻關係非常融洽。
由於工作關係的原因,佘祥林和妻子張在玉在一起的次數少,分開的次數多,導致兩人的關係逐漸減弱。 再加上自己長期獨居,佘祥林感到孤獨,開始尋找慰藉,最終與一位陳姓小姐發展了關係。
不過,兩人的關係被村民們發現後,這個訊息在村里傳開了,也傳到了張在玉的耳朵裡。 每次佘香林回家,都會引發他和張在玉的激烈爭吵。
佘祥林一開始滿心愧疚,發誓要和外面的**說再見。 然而,“出軌”的魔力讓他無法自拔,他的誓言化為烏有。
隨著時間的流逝,張在玉的哭泣和灑水讓他難以忍受,他開始虐待和毆打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兒,甚至為了外面這個花花四濺的小姐,揮霍了家裡的積蓄,把所有的工資都交給了她,他的行為近乎瘋狂。
張在玉原本是乙個美麗、時尚、能言善辯的高中畢業生,但自從發現丈夫的背叛後,她的精神狀態開始惡化,她每天都在流淚,這讓村民們感到非常遺憾。 ”
村民們表示遺憾。 原來,丈夫的出軌給她的靈魂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村里的人都在談論她的事情,這讓她感到尷尬。
在內外雙重打擊下,張在玉的精神狀態逐漸惡化。 在她正常的心智中,她和平時沒什麼不同,只是情緒有些低落。
但在她生病的時候,她甚至不記得自己的名字、家庭住址或家人的名字。
你是怎麼殺死張在玉的? 面對多方的壓力和指責,佘祥林堅稱自己沒有殺人。 據他介紹,張在宇經常跑到村外,每次都去取。
然而,在1994年1月20日晚上,他們之間爆發了激烈的爭吵。
爭吵後,妻子不見了蹤影,他帶著親戚朋友四處尋找,卻一直沒有找到。 有人說他的妻子可能是被人販子綁架的。
然而,當佘祥林得知妻子被殺時,他感到非常難過和遺憾。 在對**的嚴肅審訊中,他始終堅稱自己不是**。
然而,他在一次審訊中突然推翻了之前的供詞,供認自己是**,並詳細描述了殺人過程。
雖然原因不明,但為什麼佘祥林會突然改口供,但對於負責此案的警官來說,這無疑是最理想的結果,因為他涉嫌**,動機明顯。
此外,張在玉的家人和村裡人一致認為是佘香林幹的,要求嚴懲,這似乎符合大眾的預期。 結果,1994年10月13日,佘祥林被原荊州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死刑。
然而,在宣判的那一刻,他突然聲稱自己沒有殺人,並向法院申請上訴。 在獄中,他一直試圖上訴並為自己的冤屈辯護。
長達四年之久,本來可以順利解決的案件陷入了僵局。 直到湖北省高階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複審,才發現兩大疑點。
一方面,佘香林的供詞前後矛盾、不確定; 另一方面,該案缺乏作案的關鍵證據和工具,對家屬屍體的辨認也存在疏忽。
最終,1998年6月15日,景山縣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佘祥林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可是,11年的正義遲到了,這讓佘香林的父母楊無羨心痛不已,“我兒媳婦沒死,我兒子又不是殺人犯**,你怎麼不相信呢? ”
他們一直堅持不懈,希望能為兒子洗清罪名。
1994年底,楊無相得知張在玉疑似訊息後,立即找到村書記出具證明,交給警方。 然而,無論她如何努力,她都沒有音訊。
儘管如此,楊無相並沒有放棄,四處奔波上訴,卻因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家裡人只好付了3000元錢才把她帶回家。
回到家後,她情緒低落,身體越來越虛弱,最終變成了乙個聾啞老人,連走路都不能了。 出獄三個月後,楊無香遺憾離世,遺言是希望能再見到兒子。
佘香林的罪行讓女兒佘榮華一夜之間成為殺人犯的女兒,受到社會的唾棄和指責。 曾經活潑開朗的她,變得沉默寡言,與他人疏遠。
為了報父冤,家裡的爺爺花光了所有的積蓄,連孫女的學雜費都付不起90元。 年邁的爺爺和孫女要求學校減免學雜費,但村幹部堅持不讓凶手的孩子受到特殊對待。
最終,14歲的佘榮華被迫輟學,離開家鄉,開始了兼職生活。 整個佘家都被佘香林的罪行擊垮了,籠罩在一片深深的陰霾中。
1994年失蹤的張再玉,原以為已經死了,但直到2005年11年,她才突然“死而復生”,出現在呂衝村,讓所有村民目瞪口呆。
原來,在他失蹤的那天晚上,張在玉突然病倒了,失去了自我意識和對家鄉的記憶,漫無目的地流浪到山東。 在那裡,她遇到了她現在的丈夫,兩人結婚並有了自己的孩子。
然而,張在玉偶爾會想起過去,給家人寫信,但這些信都沒有音訊。
2005年3月30日,張在玉得知丈夫被冤關後,與丈夫佘祥林一起回到了家鄉荊門。 不久,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了對佘祥林的判決,要求重審此案。
次日,佘祥林獲准取保候審。 4月,他被正式宣告無罪。 事實上,由於他在獄中的良好表現,他的刑期已經縮短,距離他可以提前釋放只剩下四個月的時間。
然而,直到法院匆忙撤銷對他的判決時,他才得知自己的“妻子”並沒有死,他百感交集。 出獄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母親的墳墓磕頭,向母親的靈魂報告自己被釋放了。
佘祥林因冤枉入獄失去了11年的青春,70萬元的國家賠償也無法彌補損失。 他被無辜地監禁,被剝奪了自由、尊嚴、榮譽和家庭。
而被扔進池塘的無名女屍,也因為時間的流逝,早已面目全非。 當年的審訊中,他被關在一間狹小的暗室裡,無法入睡,每天被毒打,甚至食指掉了一小部分。
儘管如此,他還是提供了令人深思的隱晦解釋。
過去,由於擔心“永不懷疑”可能導致放縱犯罪,法院在審理重大刑事案件時習慣了“有罪推理”原則,導致冤假錯案頻發。
但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冤假錯案的出現已基本消除,這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佘香林案”留下的深刻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