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球迷有一代神,對於80後來說,喬丹是我們尊敬的籃球之神,但真正影響我們的還是科比·布萊恩特。 對於00後來說,歐文是他們的偶像,憑藉超酷的運球技術俘獲了大批球迷。
而對於老一輩球迷來說,艾弗森是最強的,歐文只能站在一旁。 關於兩人的評論並沒有兩極分化,中年人說歐文根本比不上艾弗森,而年輕人沒有這麼說,因為他們根本不了解艾弗森,至少他們沒有看過他打球。
但也有一群人,是同時看過艾弗森和歐文打球的球迷,這種人相對來說比較有發言權,甚至比一些NBA球星還要有發言權。 因為作為公眾人物,那些球星可能並不總是說實話,而且因為球隊和球員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他們的觀點是有偏差的。
科比曾經說過,“現在的孩子不知道艾弗森有多強”,這句話中肯,畢竟貧窮限制了想象力,“認知剝奪”也限制了人的格局。
有一種說法是,20年前的球星比現在的球星更強大,我多少同意這一點,因為在21世紀初,湧現出太多的經典球星,無論是氣質還是數量,都遠比現在的各種“三分射手”強大。 但這只是乙個題外話,因為我們談論的是兩個人的好壞,那麼它就不符合大資料的規律。
今天我們只談艾弗森和歐文,不談時代。
艾弗森和歐文以運球而聞名,這是籃球中最令人愉悅的部分之一。 據說對手知道艾弗森要選哪一邊,但還是擋不住,歐文可以一萬種方式超越對手。 有句話說“不怕千招,怕一招熟”,艾弗森的戴花蝶已經達到了完美的巔峰,他經常在右側超越對手,對手也知道這個事實,但總是無法阻止。
這說明艾弗森並不總是站在正確的一邊,這意味著艾弗森並不是全世界都能吃的把戲。 高爾夫之王馬勒當拿曾經說過:“足球是欺騙的藝術”,永遠不要讓對手知道你接下來想做什麼,你就會立於不敗之地,籃球不是欺騙的藝術嗎? 艾弗森想要從右側傳球之前,他必須假裝從左側進攻,這樣對手就會失去重心,而不是艾弗森知道對手在防守自己的右側並強行傳球,這是不可能的,除非處於巔峰期的詹姆斯持球並做出三步籃下, 但效果不會太好。
艾弗森雖然強壯,但他的實力還不足以生吃對手。 一般來說,艾弗森有兩個選擇,要麼偽裝傳球,要麼甩開空間選擇投籃,這是艾弗森防守難的核心,任何沒有進攻威脅的技術都不是好的技術。 所以艾弗森不只是穿蝴蝶,而是他更擅長這個把戲。
而歐文的招數明顯更多,堪稱“人類卓越的精髓”,令人眼花繚亂的運球和不可思議的步法讓對手找不到北點,所以在視覺體驗上,歐文更勝一籌。 而歐文的非凡技術,既美觀又實用,不是拳腳。
這裡有乙個問題,李小龍和李連杰誰能打得更好? 明明是李小龍,但李連杰的動作更花哨更好看,李小龍的動作體現在乾淨利落的美感上,而李連杰的動作則如詩如畫,雖然我們知道是花哨的。 那麼還有乙個問題,是一招打敗敵人,還是十招打敗敵人?
顯然,艾弗森的傳球技術更加簡潔高效,而歐文則有俏皮的元素。 籃球之神喬丹和黑曼巴布萊恩特在傳球時很少拖手,他們基本上是一步過人,隨機進入籃筐或者完成投籃,所以我們經常忽略他們的傳球技巧,其實都是一流的。
再問乙個問題,是擅長踩自行車,還是擅長生吃對手? 真正的頂級球星根本不需要做太多的動作,他們可以通過直接的動作超越對手,就像巔峰時期的閃電俠韋德一樣,他們都是一步到位,完全沒有花裡胡哨。 艾弗森也是一樣,如果他能運球一次過掉對手,為什麼還要用3次或3次呢? 為什麼?
究其原因,歐文的身體素質並不是一流的,至少在速度和爆發力方面,他不如艾弗森。 同乙個人過去了,艾弗森瞬間就完成了,歐文需要動了好幾次才能完成,判斷就做出了! 都說艾弗森個子不夠高,天賦也不好,但他的速度卻是世界級的,快到連喬丹都驚嘆不已。 所以雖然看起來歐文的運球更加華麗,但恰恰說明他的傳球能力不如艾弗森。
而歐文和艾弗森之間的差距並沒有體現在運球上,因為兩人都是超級運球高手。 兩人其實氣質上不如艾弗森,雖然艾弗森沒有拿過總冠軍,而歐文拿過總冠軍,但還是不得不說艾弗森更有領導氣質。
歐文是一名非常優秀的球員,但他最好的狀態一直停留在成為詹姆斯的二手球員上。 他在總決賽中擊敗了勇士隊,幫助騎士隊贏得了總冠軍。 而此時,歐文已經飄了起來,他不想給任何人出手,哪怕那個人是詹姆斯。 而離開詹姆斯之後,歐文頓時傻眼了,他本以為自己可以乙個人帶頭,但最後發現自己想多了,於是他終於撥通了詹姆斯的**,承認自己一開始很天真。
艾弗森和 O 一起處於巔峰時期K組合與超巨人競爭。 雖然被他們兩人打敗了,但歐文這輩子都學不來的霸氣和硬氣。 科比·布萊恩特年紀大了之後也逐漸超越了艾弗森,他在職業生涯早期被艾弗森“軍事訓練”的次數也不少,歐文從頭到尾都無法與科比競爭。
就連年事已高的科比·布萊恩特也曾阻止歐文一點脾氣都沒有,可見技術是相對的,能力是絕對的。 歐文的操作凶狠如虎,科比·布萊恩特絲毫不動搖,靠著強壯的身體和豐富的經驗讓歐文難受,而艾弗森的絕對速度和偽裝能力無與倫比,連喬丹都跟不上,這就是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