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考試全稱為“全國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約有70萬考生通過約15萬,通過率約16%。 由於考試難度大,通過率低,被譽為“世界第一考試”。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分享了我的考試經驗,在這篇文章中,我想談談我準備考試的經驗
1.培養對法律的興趣,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如果你對法律感興趣,就會很容易學習,當你弄清楚乙個法律問題時,你會很高興,特別是能夠把它應用到你的實際生活中,幫助別人解決實際問題會激起你的學習慾望。 “習”二字的意思就是修行的意思!
2、樹立系統的法律意識,法律考試中考核的法律很多,法律知識龐大雜亂無章。 沒有系統感,學得越多,就越迷茫,會混淆很多概念。 法律考試內容可分為法理學、三國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商法(含經濟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含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有別於法理學中部門法的分類)八個部分。 在這個系統下建立你的知識體系。
3.樹立規範意識,法律其實就是一堆很多概念和制度,概念是基礎,必須準確理解,不能理所當然。 例如,“法定債務”中的“法定”一詞(依法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是指根據法律的含義,其對應的概念是意向債務,但在法定孳息一詞中並不相同,與法定孳息相對應的概念是天然孳息,而天然孳息以外的孳息是法定孳息。 如果沒有規制意識,你很難理解租金是合法的果實,因為租金是基於租賃合同,合同是雙方約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這就引出了第二個含義,學習概念應該是一對一學習的,比較學習會更有利於你的理解。 因為很多概念只有在比較中才有意義。 這就像我們生活中的“高、矮”和“多和少”。 你說有人個子高,肯定有比他矮的對應人! 他比你高,和姚明相比如何? 也許它很短! 這個概念在法律上是一樣的。 因此,要學會比較學習概念。
第四,記住在法考中,“重的總是重的,新法必考”,法考是法學入門的考試,他考的絕大多數內容都是各學科最基本的知識,基本概念、制度、法理等,這些都是關鍵中的重點,每年都要考。 掌握了這些東西之後,要特別注意新法,而“改革、制定、解釋”的新法每年都佔很大比重,必須掌握。 例如,在2020年修訂的《行政訴訟法》中,“行政協議”被列入可提起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清單,當年主觀問題佔20分左右。
以上就是我為法律考試而學習的心得,後面會分享各科目的學習方法和經驗。 創作起來並不容易,期待大家的點讚、分享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