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陳磊(化名):我是電信多年的老使用者,6星會員,上次在《電腦報》上看快樂歌房惡意收費案,和我最近的經歷一樣,也是來第一期登場的。
電話費***是未知費用
最近我查了一下消費清單,附屬卡里有一筆6元的費用引起了我的注意“**彩鈴心跳會員”。扣除時間從2023年7月開始,截至今天(1月24日),距離全額付款已經6個月了。 我問了我的家人,沒有訂閱這項服務。 畢竟在網際網絡時代,微信功能豐富,誰會用到這個古老的功能。
在網際網絡上查了一下,這個功能不是古代的“遺產”。 “彩鈴心跳會員”於2021年4月1日起上線,官方介紹是一款**彩鈴會員產品,通過微信***中國電信**彩鈴“、愛心**官網等渠道,月費6元,其所謂功能令人眼花繚亂,包括**彩鈴功能、3個6**彩鈴系統預設**盒、愛**門戶會員專區內容2000免費更換, AI DIY**CRBT 設定等 看來,舊開鐵業務重新包裝了“出道”來吸收費用。
**費用自動續訂20年
更可惡的是,根據後台扣款的細節,我6元**的訂閱期是20年,而且只能從2023年到2043年取消,這真是一盤大棋。 我們平時設定寬頻和流量套餐,而且有時間限制,要麼按年費,要麼新使用者承諾使用兩年,惡意吸費必須自動續費20年,實在是太誇張了。
撥打官方10000投訴,客服回覆,確實有這個**,並表示可能是我們的使用者在網際網絡上點選鏈結並接受輸入驗證碼進行訂閱。 我問過我的家人,我沒有做這種輸入驗證碼的操作,答案肯定是沒有,所以我向客服報告沒有這樣的操作。 據《電腦新聞》上次報道,快樂歌房投訴人的經歷,他什麼都沒做,可能只是點錯了鏈結就被認定為訂閱,被騙的方式是一樣的。
向客服明確表達自己的權益訴求,首先取消鈴聲,遮蔽這個功能,我們不需要。 第二,退還扣除的費用。 客服一開始就說我們許可權不夠,兩個月只能退12塊錢。 我說我必須要求 6 個月的退貨,客服說不行。 所以按照上次《電腦報》給出的支援方案,我說如果不解決,就打電話給工信部公共服務**平台12381**申訴。
客服說我應該等一會兒,並報告給上級,等了3分鐘左右,對方反饋解決了,但是在7月21日,7月底的費用,因為系統問題,可能無法退貨,但還不到乙個月, 而且只產生幾美分。我說可以接受,雖然被騙有點不高興,但我真的沒有時間多花幾分錢和電信。
事情到此為止,這裡提醒所有電信使用者,就算是明星會員,進站也是沒有商量餘地的。 電信詐騙猖獗的背後,是缺乏有效的監管和防範措施。 惡意吸費屢屢禁止,這是其公司“增值增效”的基因,多年來增效難,其背後原因是利益趨勢。
記者評論:根據中國電信集團2024年1月19日發布的2023年12月主要經營資料公告,2023年12月中國電信移動使用者數量為4個8億戶,當月淨增54萬戶,2023年累計淨增1659萬戶; 5G使用者方面,2023年12月中國電信5G**使用者達到3戶19億戶家庭; 寬頻使用者方面,中國電信2023年12月有1家有線寬頻使用者9億戶家庭。
關注工信部12300》,經營者可投訴
投訴後,電信將退還多收的費用
在華麗的資料背後,電信並沒有想過如何利用使用者做好正式的商業內容,而是試圖找到一種讓路的方法,再次將其切到現有的明星服務成員身上。 據了解,電信星級分為1至7星,星級越高,可以享受的星級服務權益越多,客戶星級評定是根據客戶的消費貢獻、網路年限、信用等。
上面吐槽的讀者正常費用為每月269元,是電信十幾年的老使用者。
法律依據。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標準用語的,應當以顯著方式引起消費者對消費者有重大利益感興趣的內容的注意; 《電子商務法》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引起消費者的注意。
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可以點選鏈結並將其轉換為訂閱,這不是標準的合同條款,電信沒有履行其提示義務。 自動續費的另乙個問題是,很難定義是否通過驗證碼進行主體身份驗證。 退訂需要很長時間來回折騰,有的還要切換幾個平台才能投訴,繁瑣的程式顯然大大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網上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網路交易經營者以自動延期或者自動續費的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延期或者自動續費之日起5日前,以顯著方式引起消費者的注意, 消費者應自行選擇。這一強制性規定明確了消費者可以選擇續約或終止合同,有效地平衡了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如出現此類問題,使用者可以向運營商的上級部門投訴,以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