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總有猖獗的老頭子敢於凌駕於法律之上? 完全無視債權人的利益?
在我們的推文中粉絲的評論中,它是:“老賴不逍遙法外,說的都是0老賴逍遙法外,他忘了還錢,讓老賴去坐牢打工掙錢還債,這樣社會才能穩定,法庭上的案件也會少一些。 ”
但是,我們知道,無論是個人對個人,還是個人對公司,還是公司對公司的貸款,都是民事糾紛,民事糾紛一般不判刑。 所以我們看到大多數老人總是無所畏懼,但如果民事糾紛變成刑事案件,他們會非常配合地還錢。
下面,馬塔哥就給大家講2個真實案例,讓大家清楚的知道牢獄之災的威力,如何讓老賴入獄,沒跟著馬塔哥的朋友可以點讚跟著馬塔哥。 如有金額超過100萬元的貸款糾紛,上訴法院在成都,然後你可以把你的故事告訴馬塔弟兄,也許它可以幫助你。
1. 有期徒刑1年
2014年,甘肅省青陽市市民柴某某因合同協議糾紛,將市民錢某某起訴至西豐區人民法院,同年9月,法院裁定錢某某應向柴某某支付66萬餘元現金,並承擔該案受理費。
判決生效後,陳某某自動支付了拖欠的2萬元,並要求柴某某從自己的煤場拉出近7萬元的煤炭。 同時,法院還扣押了這筆錢用於其煤炭350,000元,約有550 000個專案仍未實施。
由於名下資產不足,錢某某的還款一直推遲到2017年。 7月,為了償還貸款,陳某某表示願意用婚後購買的某處房產還債。 但就在辦理手續的當天,錢某某就失去了聯絡。 兩年後的2019年6月,陳某某與妻子離婚,並同意承擔所有債務。
離婚後,陳某某不僅與妻子同居,甚至還對約定用於償還債務的房產進行了改造和擴建,擴建面積約140畝。
鑑於陳某某無故拖延、多次戲弄債權人,雖有錢修房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認為情節嚴重,已觸犯刑法,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但是,如果被告人在法庭上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並履行了涉案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可以視為有悔意因此,根據其犯罪情節,被告人不執行判決罪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也就是說,只要錢某某在緩刑期內積極配合還款,不違法,就可以免刑。 因此,量刑可以有效地幫助債權人追討債務。
但大多數情況下,只要有足夠的威懾性拘留和犯罪條件,就會對債務人形成強大的威懾力,迫使債務人自願還款。
2、老賴主動還款
2011年7月,北京市民侯先生向邱先生借款50萬元,雙方就利息達成一致,但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 於是後來,邱先生一再催促侯先生借錢。
最終,2017年9月,邱某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侯某,要求其償還本金和利息。 然而,判決生效後,侯先生仍未主動還款。
2018年2月,邱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侯先生不僅沒有向法院申報財產,而且在傳票發出時也沒有到法院談話。 因此,法院將侯先生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 但由於沒有人知道侯先生的永久住址,也無法聯絡到他,法院甚至無法拘留他。
後來,邱先生了解到侯先生不僅沒有還款,還擅自轉讓了總價300多元的股權,沒有用於償還債務。 因此,邱某認為對方惡意轉移財產,導致無法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拒不執行判決情節嚴重,請求法院追究其拒絕執行判決罪的刑事責任。
刑事案件立案後,侯先生迫於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的壓力,不僅按照約定到庭談,還多次舉證最終,侯先生家屬向法院退還了全部執行費的本金和利息共計180萬元。
最終,成功拿回貸款的邱先生在法庭上表示願意原諒侯先生貸款利息被免除,侯先生不再被追究刑事責任,案件最終結案。
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這個案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處理方式存在著非常明顯的差異和變化。 侯先生本來不屑於民事審判,不僅不還錢,甚至連法庭都沒有上法庭。 但在刑事審判中,他不僅上了法庭,甚至還交了錢,結束了邱先生長達10多年的心結。
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給你以後見到老人最有效的方式。
3.民事糾紛變成刑事糾紛
既然刑事訴訟的效果明顯優於民事訴訟,那麼普通人又如何提起刑事訴訟呢?
首先,需要知道不償還債務是民事糾紛,所以民事訴訟只能向法院提起。 但是,在勝訴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甚至會轉移財產、恐嚇、打人等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是犯罪,是刑事犯罪。
一般來說,刑事訴訟由檢察院等提起,但在某些情況下,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因此,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情節嚴重申請執行人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不立案、不提起公訴。 申請執行的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但是,無論是刑事自訴還是債務人入獄或償還,都需要證據證明債務人已經轉移了財產。 而這一幕,一般來說,由債權人自己尋找,最後提交法院裁決。 與上述案件一樣,邱先生之所以能夠要求法院追究侯先生拒絕執行判決罪的刑事責任,主要原因其實是侯先生出售了300多元股權,沒有用於償還貸款。
此外,如果你想自己打贏官司,拿到錢,那麼債權人需要隨時知道債務人在哪裡。 與上述案件相同,法院本來打算拘留侯先生,但因不知道位址,最終被駁回。
所以,如果債權人想提起刑事訴訟,他需要自己打贏民事訴訟,並且對方未償還債務或轉移財產,您已取得相應證據後方可提起刑事訴訟,還可以隨時知道對方的居住地,以方便逮捕等。
不過,一般而言,因欠債而提起刑事自訴的案件並不多,大部分人還會遇到對方不還債、束手無策的困境。
所以如果你提起上訴的法院在成都,欠款金額超過100萬,超過3年沒有辦法申請執行。 那我建議你把你的故事講給馬塔弟兄聽,讓更多的人當成警示,讓馬塔哥教你,在你沒有機會的時候,如何把欠款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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