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古城牆。
在古代,孝道尤為重要,父母去世後,那些在朝廷當官的,就要回家愁心,也就是在家守孝三年。
三年時間不短,所以很少有人真正守三年,有的守孝兩年零乙個月,就算完成了,二十七個月的孝也算是很孝順了。
所以**人已經回家2年多了,這麼長的時間,還有收入嗎?
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朱元璋下詔:
任職三年以上,沒有偷竊罪犯的,按等級發放月薪半薪,最後以制度結束。 任職滿三年的,也按職級發放三個月的工資,以保持誠信。
也就是說,回家守孝的**是有工資的,服務三到五年的**會發三個月的全額工資; 如果你已經工作了五年**,你每個月可以拿到一半的工資。 但所有這一切都是以沒有挪用公款記錄為前提的。
在明朝,第乙個是用大公尺計算的。
明代朱元璋年間,所有的錢都是用大公尺支付的,有時還換成錢,錢是一千,鈔票總是值一石公尺。 明朝發行的官囔鈔貶值嚴重,到了後期,幾乎淪為一張廢紙,所以發行的鈔票,其實相當於減了**錢。
在發行貨幣時,高**的錢給了更多的錢,因為他們可以承受,並且像九種產品一樣,從九種產品中,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只發行了食物。 然而,到了明末,財政困難使得連九品和九品中的九種錢也發行了貨幣。
因此,在明朝晚期,離心背德也與玉露有關。
上班就放假了,那麼明朝的假期呢?
歷史上,漢朝有五天假期,唐朝有十天假期。
到了明代,休息時間大大減少,被定製為每個月的月初。
1月15日休息,1月只休息兩天。 但並不是所有的**都是這樣的,翰林書院的修吉師,因為是國家重點培養人才,所以假期比較多,每五天休息一天。
同時,一些節日也可以休息,每年元旦有5天休息。 冬至節,休息5天。 永樂七年,朱棣下令每年元宵節從正月十一日開始,休息十天。
萬里葉編纂“記載:永樂室,溫帝給元宵節放了十天假。 涵蓋上述元娛樂。 這是乙個和平的事件,所以假期比元旦更好。 到目前為止,我以它為例。 但是,在視察外國官員的那一年,大都會檢察院的官員和官員是不允許休假的。
*如果您生病了,您可以請病假,但通常以三個月為限,如果您超過截止日期,您將停止支付病假。
比如成化三年的詔書說:
內外文武**,病假三個月以上,食住費。
明朝的**腐敗和我們FZ的記錄有點相似,一旦被發現,那麼很多治療就會被取消。
當時,有禮物待遇。
禮物是皇帝賜給始祖、始祖、妻子封號,生者稱為“豐”,死者稱為“禮物”。 如果法律被破壞,那麼這些被授予的利益需要完全收回。
任何以謀取私利為目的的官員都不得申請; 在禮物之後,但實施走私的人,並追捕它。
為了讓他們勤於政,愛民,朝廷還定期舉行考核,直接決定百姓的留任。
洪武十八年(1385年)正月,官員們作了記號,並報告了地方官的最新評估。
共考核地方使節、政使、州縣官員4117人,優秀435人,這些**已晉公升; 有2,897名合格人員,他們仍然在原來的官職上; 471人不合格,全部被降職; ** 有71人,他們都在監獄裡; 有143人平庸無能,他們被免職為人。
據說朱元璋反腐強,動不動就殺人,他在《覺醒腐敗簡史》中規定,凡是六十兩以上的,都要斬首公開展示,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不一定如此。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有個國子到陝西仁治縣,不久就有人控告他收人財,被抓審。
朱元璋發現後,並沒有殺了他,而是說:
我懷念青春,沒什麼事可做,又回到了自己的崗位上,所以改過自新,行善,有前途可言。
再比如,依法應該斬首的部委書記翟山**,他的父親前來求情,朱元璋最後沒有殺了他,而是將他降為南寧府宣化府的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