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遠華案”被列為重點監督處理案件,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在朱鎔基總理和江同志的支援下,迅速派出工作組前往廈門,以賴昌興和侄子為突破口,一點一點地越挖越深, 為了找出他們背後的“保護傘”。
1992年來廈門投資時,只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就通過各種手段結識了廈門海關、廈門市委、廈門公安局的所有領導,通過腐敗手段,拉攏了包括莊如順、蔡海鵬在內的一大批部門級幹部。 為他提供電力保護。1996年,他用美貌和金錢“拉下”了公安部的乙個**,然後通過**結識了***
**的身份不一般,他的父親是前***宰相,而他本人也是一名軍人,他不糊塗的時候就獲得了少將軍銜,可謂是一陣春風。 1996年底,季某在一次晚宴上第一次見到賴長興,黎昌興得知他的“身世”後,立即開始對他恭維罵罵,恨不得當場拜他為“岳父”。 而***對賴長興的讚美也很有用處,他很喜歡這種“星星捧月”的感覺,所以心裡不禁對賴長興產生了好感。
後來,賴長星每隔一段時間就聯絡一次***,如果姬某有什麼麻煩,賴長興一定會盡快想辦法解決,此外,賴長星還向***傳送了數千萬的賄賂4次。 要知道,在上個世紀,幾萬可不是一筆小數目,足以揮霍一時! **是個聰明人,他知道賴長興是跟他求庇護,所以每次賴長興要求他做某事,他也爽快答應,從不敷衍對方。
拿到錢後,**開始揮霍享受,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每天都過著常人不敢想象的奢侈生活。 在富裕物質生活的刺激下,**慢慢失去了信念和理想,逐漸墮落,從乙個高貴的戰士變成了乙個不折不扣的大**。
除了與賴昌興接觸外,**還經常與外國勢力接觸,據知情人士透露,為了牟利,他多次向外國勢力傳達與解放軍有關的軍事機密,這直接導致我方在台海對峙中處於劣勢,差點造成災難。 1998年,賴長興“雷雨”過後,**的違法犯罪行為也迅速**,在感受到危險後,他想潛逃國外,但被邊檢攔下,無奈之下,他只能回頭,抱著僥倖的心態繼續與***作鬥爭。
1999年的一天,**突然接到總參謀部的命令,要他立即到玉泉山開會。 他對此毫無防備,立即趕到玉泉山,以老將軍的身份接待了他。 遲將軍先是和他打招呼了一會兒,然後把他帶到了乙個小會議室,就在***完全放鬆的時候,遲將軍突然問他是否背叛了國家的利益。
**聽到這個訊息後,他大吃一驚,猛地站了起來,就在這時,一隊解放軍官兵突然從門外衝了進來控制***。 他仍然不服氣,一邊拼命掙扎,一邊大喊:你要幹什麼? 我爸爸知道這件事嗎? **將軍最惱火的是這種利用長老擋槍的人,然後揮手讓官兵押***下去,準備交給軍檢所處理。
**的母親得知兒子被捕後非常著急,立即開始四處奔波尋找關係為兒子求情,希望能將兒子遭受的懲罰降到最低。 但是,軍事檢察院和軍事法庭堅持公正司法,不受任何干涉,最終依法判處無期徒刑,以作表率。 而當他在法庭上時,也不再像以前那樣囂張跋扈,一直很配合法官的工作,也服從法官對他的判決,表示不再上訴。
黎長興事發後逃亡,離開香港前往加拿大。 他本以為躲在異國他鄉可以逃避法律的懲罰,卻不知道,在中國和公安部的努力下,中加兩國達成了司法合作,加拿大後來應中方的要求逮捕了賴長興。 賴長興一時怔怔,連忙為自己辯護,希望能在加拿大獲得庇護。
然而,加拿大**最終拒絕給予他庇護,隨後將他移交給中國,廈門市檢察院逮捕了他,並將他送上法庭。 法官認定黎智英犯有走私賄賂罪,情節嚴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遂對其嚴懲改正法律。 至此,這起曾經轟動全國的大案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