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5343:2008 是塑料標準**,涉及塑料及其回收成分的可追溯性和合格評定世界各國通過限塑和禁塑,從源頭上收緊塑料包裝的使用,也從下游應用尋找替代品,世界發達國家和大型跨國企業都逐漸重視再生塑料的處理和應用,許多國家都承諾到2030年塑料包裝**和再利用率不低於35, 這為塑料包裝行業的發展提供了空間。
為了降低塑料包裝稅,外國生產商必須向其英國和西班牙客戶提供證據,證明他們可以證明回收成分。 英國指南要求外國生產商提供回收成分的證據,或者在進口商或合格的第三方提供證據的情況下進行一級鏈審核。 在西班牙,從 2024 年起,根據認證機構提供的歐洲標準 UNEEN 15343:2008:塑料的可追溯性和回收成分的合規性評估,在過渡期之後,生產商宣布可以接受回收成分的認證是強制性的。 西班牙塑料稅法(第77條)3)說明再生塑料認證可以由西班牙或任何其他歐盟成員國的國家認證機構認可的實體頒發。這可以促進發展中國家企業的經濟規模,並降低與歐盟的交易成本。
根據EN15343,塑料包裝回收成分的第三方認證將是強制性的,並由歐洲認證體系 A-1 22A-AB:2023 進行評估。 通過雙體系考核後,認證機構將被允許按照ISO17065申請合格證書。
但是,對於如何處理多材料包裝,這些規定是不同的。 在英國,當塑料按重量計算為包裝的主要成分時,包裝塑料關稅的計算是基於整個包裝的重量。 例如,如果乙個包裹包含 3 克紙、3 克鋁和 4 克塑料,則整個包裝被視為塑料,因此需要徵稅。 在義大利和西班牙,如果乙個包裝包含多種材料,則只對塑料徵稅。 因此,如果同樣的包裝進入西班牙和義大利市場,則只需對 4 克包裝徵稅。
與英國的工具不同,西班牙和義大利的塑料稅旨在提供強有力的激勵,以繼續將再生塑料的數量增加30%以上。 其稅收基於不可再生成分的重量。 因此,在這兩個國家,如果乙個包裹含有 35% 的回收成分,則包裹的其餘重量仍將被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