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一瞬間就結婚了,我不認識他這個人,不認識他的家人,也不認識他身邊的朋友。
其實,那個時候,我也懷揣著“我一定會管理好自己的小家庭”的美好夢想去生活。
在婚禮當天,我們這裡有乙個習俗,誰先坐在丈夫和妻子的床邊,誰就擁有家庭的經濟權力。 我以為至少乙個男人會讓位給乙個女人,或者乙個妻子在這麼多人面前,對吧? 然而,事實證明,我錯了。
我們結婚後,我提議我們開個賬戶,每個月存點錢,存一大筆錢,萬一緊急情況,我們也可以有一點積蓄以備不時之需。 結果,他不同意,吵架,知道我當時求了多少錢? 每人只需50元!
他告訴我,他的大姐和兩個妹妹為了供他上學而輟學了(他實際上是編造的,因為他後來說他家是村里第乙個擁有縫紉機的家庭),並要求我想辦法幫助他的姐妹們。 我把他大姐的孩子帶過來撫養,還讓媽媽找人安排妹妹去自來水廠幹活。 婚前我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屬於婚前房產,結婚的時候沒有裝修,就住在他買的二手房裡,沒有我家那麼大,他也用抵押貸款買了。 有一天他對我說,他讓我賣掉我的房子,現在還貸的壓力太大了,以後他會讓我住大房子。 我拒絕了:如果你想賣掉它,你應該賣掉這個小套裝! 再說了,貸款是從我身上扣除的,我也不靠他養活我,工資也夠我吃飯了,更何況,家裡一直在補貼我。
吵了半年,家裡人一直叮囑我要忍耐,要認真一點。 有一次,不知為何,他又吵了起來,可是他叫來了兩個姐姐,這兩個姐姐不是來勸打架的,而是來幫他和我吵架的,現在想起來當時的場面很搞笑,她們都很胖,至少都超過120斤, 我只有86斤,當然打不過他們,想想離婚就行了。結果,最終,它沒有被分開。
他也不讓我穿裙子,看手機。 不要讓我和我的同學一起玩。 我是新時代的女人,她也受過高等教育,在體制內工作,但她的思想仍然停留在封建社會。
我懷孕了,反應很嚴重,他說我虛偽。 而且,從我懷孕開始,我母親就一直照顧我,直到我生下孩子,他支付了一分錢的生活費。 孩子半歲的時候,他逼我離婚,把我媽媽、我和孩子趕出去住,媽媽沒有和他吵架,之前家裡只覺得孩子的生活是自己的,想教育就教自己的孩子,所以他們告訴我要多一點耐心,少一些細心。 這一次,我媽媽直接聯絡了裝修師傅來裝修我的房子。 孩子1歲零10個月大的時候,我因為工作原因去鄉里打工,沒過多久就離婚了。
後來,他家的乙個親戚問我,聽說你下鄉了,回縣里幹不了活,說你把縣城的房子都賣掉了。 我笑了笑,這些人真是偏執狂,真不知道他哪只眼睛看到我賣房子? 我從農村調回縣里,他說是他的功勞,我說,你太天真了,首先,我已經和你離婚了,你連你的家庭都不珍惜,你會幫我嗎? 再說了,以你的性格,誰會給你面子?
離婚後,我比戀愛分手還幸福,我傷心了很久失戀,離婚,我覺得是一種解脫,因為我太累了,觀點不一致的人根本無法融入。 孩子由我撫養長大,他只給孩子少量的贍養費。 我說沒關係,我只是離開了他,我很高興。 我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不用想過年,就得給他的侄子、男人、女人、長輩年錢買衣服; 如果他家在鄉下種苗鋸柴,我就不用花錢買食物和香菸了; 沒有必要為是否撫養大姐的孩子而爭吵。 隨心所欲地穿衣服和裙子! 想玩就玩哪裡! 想和誰一起玩! 離開你,我比和你在一起更快樂、更別緻! 人生苦短,我為什麼不快樂? 也許有人會說,多忍了,慢慢磨進去,但我結婚是希望兩個人一起經營這個小家庭,不是單方面,更不是扶貧! 因此,即使我不得不重新做一遍,我仍然會選擇離婚而不是尋求滿足。
我不是動不動就鼓勵離婚,但如果對方的性格真的很差,我建議姐妹倆早點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