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依法舉報的人多了,誤解質疑的人少了,道路交通秩序才會好起來
近日,有女子發文稱,她和丈夫放假後開車回去,在湖南省的高速公路上被堵住了,無聊地舉報了50多輛違章車,贏了1500元。 有網友在評論區問,“這錢熱嗎?”,女方回覆說,“不要帶著高尚的道德感看勸告。 依法辦事沒什麼好看的。 (紅星新聞,2月21日)。
該黨回覆了網友的評論(來源:該黨的社交**)。
舉報人依法舉報違法行為並獲得獎勵是其權利和權利。 女子舉報的車輛占用應急車道,不僅擾亂正常交通秩序,而且在緊急情況下可能延誤救援,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
因此,應鼓勵和支援公眾依法舉報此類違法行為。 充分發揮公眾力量,不僅可以有效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緩解交警、電子警察資源短缺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增強公眾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進而形成全社會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氛圍。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舉報人往往承受著“舉報羞恥”的心理壓力,這很大程度上源於一些網友的誤解和質疑。 他們站在所謂道德制高點,指責別人做“正確的事”,其實是一種虛偽和虛假的道德; 他們不僅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抵制他人,而且無視社會的長遠秩序和利益。 當對這種錯誤的質疑越來越多時,勢必會“以劣錢趕好錢”,挫傷那些想行使舉報權的人的積極性和勇氣。
舉報違法行為獲得獎勵(來源:紅星新聞)。
誠然,舉報人可能部分受到獎勵的激勵,但這是可以理解的。 只要報告的結果對公眾有利,就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和肯定。 此外,湖南高速公路明確規定,“同一舉報人在乙個自然月內多次有效舉報累計獎勵不得超過1500元”,限制舉報人將其作為長期收入**。 因此,我們不應該過於糾結,而應該更多地關注報告本身的價值及其對社會的貢獻。
湖南交警在女子舉報後不到一周就兌現了獎金,這種執法效率值得稱讚。 只有當舉報制度形成從公示、受理、回覆、獎勵的完整閉環,讓舉報人快速得到反饋,才能鼓勵更多人依法行使舉報權。
對於占用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舉報或耐心可能對個人影響不大,但對公共利益卻有深遠影響。 只有依法舉報的人多了,誤解質疑的人少了,我們的道路交通秩序才能好起來,占用應急車道的高速“頑固病”才能徹底消除。 (鄭觀評論員周葉琪)。
黃河評論郵箱:zghhpl@163com)
統籌:周燁琪。
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