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的春節即將來臨,在外辛苦勞作的流浪者們終於可以卸下疲憊,踏上回家的路了。 不過,對於一些城市“打工者”和“企業家”來說,除了享受親情和美食之外,還有乙個返鄉過年時無法迴避的“命題”:你是鄉下人還是鄉下人?
湘縣顧名思義,是鄉鎮備受尊敬和慈善的人物。 在農村地區,村聖人往往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受到村民的尊重。 近年來,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各地都在積極培育和弘揚鄉村聖人文化,鼓勵農村聖人為家鄉建設貢獻力量。
然而,在一些地方,“村賢”一詞已經改變了它的味道,並被賦予了新的含義:捐錢捐物的人是鄉親,不捐錢的就是鄉親
春節期間,村領導會組織各種活動,號召村民為家鄉建設捐錢捐物。 如果你慷慨解囊,自然會被視為村里的聖人,受到領導和村民的稱讚。 但如果你在口袋裡害羞,或者不願意捐錢,那麼對不起,你可能會被貼上“家鄉嫌疑”的標籤,你會被忽視和排斥。
以下是一些真實的故事:
小王在城裡打工,年薪不高,但每年春節都回家過年。 村領導見他工作穩定,經常找他談話,希望他能捐錢給家鄉建設。 小王很尷尬,每次都捐了幾百塊錢。 小李在城裡創業,剛起步,經濟上很困難。 春節回家後,村領導也跟他談起了捐款的事情,小李說他現在真的拿不出錢來,希望領導們能理解。 沒想到,村長臉色一變,說自己無視家鄉的發展,是“家鄉嫌疑”。 老張是村里的老教師,退休工資不高,但熱心公益,經常自願幫助村民。 村里修路建橋的時候,老張積極捐款,組織村民一起努力。 不過,由於老張年紀大了,這幾年沒有再捐款,被一些村民稱為“村里嫌疑”。 這些故事讓人感到無助和不寒而慄。 本來,村聖人應該是一種榮譽,代表著對家鄉的貢獻和奉獻。 但現在,湘縣已經變成了乙個與金錢掛鉤的標籤,這讓很多在外面打拼的人感到壓力和負擔。
難道只有捐款和捐款才能算是村聖? 那些為家鄉發展做出貢獻的人難道不值得尊重嗎?
我們應該重新審視“村聖”的定義,不要讓金錢成為衡量村聖的唯一標準。 那些在外工作的人,即使他們不捐錢或捐物,也可以為家鄉做出貢獻。 通過他們的知識、技能和人脈,他們可以幫助發展自己的家鄉並傳播家鄉的文化。
要鼓勵更多人參與家鄉建設,為鄉村振興貢獻力量。 與其讓鄉親們和鄉親們對立起來,不如讓春節回家變成一場“捐款競賽”。
希望有一天,我們不再談論“村聖”和“家鄉聖人”,而是以更加包容和多元的視角看待每乙個為家鄉做出貢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