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子女監護權變更的實務分析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2-19

本文討論的要點屬於子女撫養權中比較集中的要點,當然相應的法律規定也比較明確,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父母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同住一方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三)年滿8周歲,願意與有能力撫養的另一方同住的兒童;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變更的。 其實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是兒童最大利益原則的核心體現。 但是,這一條的理解和應用,在司法實踐中真的那麼簡單明瞭嗎? 我們不這麼認為,這裡整理了需要討論的要點,供大家學習交流。

1. 誰可以成為原告?

結論:孩子的父母之一。

根據上述第56條,“父母一方”,在此基礎上,我們認為或傾向於只有父母一方可以作為原告。 當然,有三種不同的觀點,我們在這裡與大家分享。 第二種觀點認為,成年父母和子女都可以成為原告,第三種觀點認為只有子女可以成為原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民事審判庭的意見,還認為父母作為原告是首選。 理由如下:其次,父母是原告這一事實可以簡化和促進訴訟。 最後,通常是通過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 在這兩起案件中,子女均未參與,因此在變更子女的直接監護權時,沒有必要讓子女作為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也提到,如果父母一方是未成年人,雖然可以是原告,但法人,即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應當代為提起訴訟。

2. 本條是否適用於無法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結論:同樣適用。

1.根據《民法典》第1067條的規定,父母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子女撫養費。

2. 上述第五十六條並未明確限於未成年子女。

三、對法律可能改變的情況的理解和司法實踐。

1)與孩子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或殘疾而無法繼續撫養孩子。

這在客觀上是被動的,不能繼續提出,這更容易理解,所以這裡就不重複了。

(二)與子女同住一方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通常伴隨著對孩子意願的諮詢)。

1、本文重點論述“對兒童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在此再次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的意見,“確實存在對兒童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從司法實踐的角度出發, 經濟收入、住房條件、居住地、工作方式、工作地點等發生重大變化,以及存在不良習慣等,均可視為“對兒童身心健康產生不利影響”的事實。

2、司法案例分享:

1)陳、連、監護關係變更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北屯墾區人民法院(2023年)兵1001閔楚***。

核心:被告毆打兒童,被告未能充分履行撫養兒童的義務(且兒童表示願意與原告同住),支援變更。

本院查明事實:雙方離婚後,連某某3與父親連某同住,2023年8月,被告用柳條毆打該兒童,導致連某背部、面部、腿部、頭部不同程度受傷(注:毆打該兒童)。 連XX3一直與原告同居,期間新學期正值新學期開學,原告於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期間花費6000餘元支付孩子的日常生活費、醫療保險費、衣服、自行車、住院費(注:被告未充分履行其贍養義務)。

本院認為:本案原告與被告約定離婚時,確定婚生兒子連XX3由被告連XX1撫養並與被告同生活,現原告陳某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符合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情形。 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可以確認被告沒有充分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存在毆打子女的行為,同時,考慮到婚生子連XX3的意願,結合原告的具體情況和被告提出和提出條件的能力, 而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保護孩子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婚生兒子連XX3由原告撫養長大,更有利於他的健康成長。因此,本院支援原告變更監護關係的請求。

2)對Xiang XX訴一案監護權變更爭議一審民事判決。李某某 開江縣人民法院(2016) 川 1723 閩楚 *** 號

核心:被告仍在強制戒毒中(且孩子已表示願意與原告同住),支援變更。

本院查明事實:原告與被告於2009年在開江縣人民法院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婚生子李某佳與被告某某同居,原告每月支付500元子女撫養費,直至李某佳成年。 2014年12月,被送往達州市強制隔離戒毒所進行強制戒毒康復。 現在,原告在成都的一家公司工作,月收入約2900元。 本案審理期間,原告自願放棄要求被告承擔其婚生兒子李某佳的贍養費。

本院認為:本案中,雖然原告與被告於2009年經本院調解離婚,並自願約定婚生子李某某與被告李某某同居,原告支付子女撫養費,但被告目前在達州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接受強制戒毒康復,不具備撫養和服用的基本條件和能力照顧孩子,同時,婚生兒子李某佳明確表示願意與原告同居,因此原告要求變更婚生子李某佳的撫養權,是事實充分的,有法律依據的,本院應予支援。

3)《王一、王二贍養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平度市人民法院(2017) 盧0283 民初 ***

核心:吸毒史和其他惡習史,不能作為支援變革的基礎。

本院認定事實:被告人王某二向本院申請到平度市公安局獲取原告王某吸毒等違法犯罪記錄。 本院依法到平都市公安局取證,平都市公安局灰港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網上查詢,王某1有吸毒記錄。 事實是,在2013年或2014年,他住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幸福小區時,他的侄子劉兆國帶領團隊得知他在家中吸毒被警方抓獲,他也被警方帶到派出所,做了記錄, 並在派出所呆了兩天多,最後被告知他犯有縱容吸毒罪。

本院認為,不能因為原告有吸毒記錄而被剝奪撫養子女的權利,被告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仍在吸毒,因此本院不採納被告的論點。

(三)年滿8周歲,願意與有能力撫養的另一方同住的兒童;

在實踐中,本條的適用和認定一般需要證明:

1.未成年子女已滿8周歲,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 未成年子女與非直系父母同住的意圖是真實的;

3、不直接贍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能力。

4. 是否可以在婚姻期間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

結語:是的,我們將在以下文章中詳細闡述具體適用和司法實踐問題,在這裡我們將與大家分享存在的主要前提(離婚不是必要前提)。

1.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一方發現婚生子女不是他/她所生的;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他人爭奪婚生子女的直接監護權。

相關問題答案

    離婚後變更監護權的條件

    改變監護權並非易事。在訴訟離婚中,法院在決定監護權時會考慮雙方的情況和子女的最大利益。因此,除非出現特殊情況,否則法院通常不會輕易改變原判決。但這絕不是一成不變的,在某些情況下,父母可能會考慮改變監護權。.直接監護方因嚴重疾病或殘疾而無法繼續撫養孩子。如果父母一方生病或殘疾,無法繼續照顧孩子,另一方...

    爭取監護權 父母離婚後的子女撫養費非常重要

    當一段婚姻走到盡頭時,他們不僅要處理財產分割和情緒調整的問題,還有乙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需要解決 孩子的撫養權。尤其是在育兒方面,雙方經常發生激烈的爭吵,甚至對簿公堂。那麼,父母離婚後撫養孩子真的重要嗎?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孩子是家庭的未來,是父母的希望。雖然離婚可以使雙方擺脫痛苦的婚姻,但孩子卻成為無...

    王峰和章子怡官宣離婚!在分配子女撫養權後,該男子否認出軌

    月日時分,娛樂圈再次被 張旺離婚 的訊息轟炸。昔日的金童玉女被直接曝出 離婚 多年來,他們的婚姻生活一直充滿爭議,而這一次,似乎真的走到了盡頭。章子怡和王峰的婚變,揭開了娛樂圈名利關係的面貌。據悉,兩人最終 分居 章子怡撫養兒子,王峰被判照顧女兒。不過,兩人的婚姻可以說從一開始就不被看好,感情的改變...

    未婚母親想要孩子的監護權可以嗎?東莞民事糾紛律師

    未婚母親也有權爭取子女的監護權。如果孩子未滿兩歲,為了保護幼兒和剛生孩子的婦女的權益,一般最好孩子與母親同住。但是,如果孩子超過兩歲,則需要根據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評估。未婚母親如果能證明自己更適合直接撫養子女,例如有合法穩定的工作和收入,有穩定的住房條件,能夠妥善照顧子女,就可以獲得子女的撫養權...

    離婚後的子女撫養問題

    為什麼男人離婚後 不管是因為出軌還是其他原因離婚 當前妻撫養孩子的時候,他不再關心自己的孩子,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養育別人的孩子上?離婚了,孩子不再和父親住在一起,時間久了也沒什麼感情,男人比女人更現實,很多離異的老男人不關心自己的孩子,而是全力以赴地贍養別人的孩子,等老了,還可以去法院起訴自己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