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片名《第二十條》取自《刑法》第二十條。
這篇文章到底說了什麼?
這對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新華社採訪。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院副院長周慧勇。
帶大家了解刑法第二十條。
以及法律背後的司法溫度。
第20條 “規定了什麼?”
據周慧勇介紹。
《刑法》第二十條共有三項規定。
首先是一般辯護權。
第二款規定了“正當防衛”和“過度防衛”之間的界限。
第3款規定了特別的辯護權。
遇到搶劫、謀殺、綁架。
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公民有權為自己辯護。
即使受害人受到傷害,公民也不負刑事責任”。
什麼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和“過度防衛”之間只有一線之隔。
周慧勇舉了乙個例子。
當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非法侵權行為時,請採取行動制止它。
如果沒有達到重傷死亡的後果。
只受了輕傷。
應該說,停止不法行為是適當的。
這是正當的自衛”。
即使超出了明顯的限制,也沒有造成重大傷害。
它也不構成“過度防衛”。
在最重要的時候,你該如何保護自己?
如果您遇到嚴重危及您人身安全的情況。
從個人的人身安全出發。
採取必要的防禦措施沒有問題。
但事發後,一定要報警,保護好現場,保留一些必要的證據。
發生違法行為時。
周慧勇希望大家能及時制止,勇敢行動。
他還提醒了大家。
如果因為瑣事而發生衝突。
以理性、平和的方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