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盧(社交媒體)媒體幫忙買下“南美水豚遇上香港媒體被踢到鐵板上”的熱蒐時,港媒是這樣的:
1.主辦方Tatler Asia與香港政府之間的單方面承諾包括南美水豚的強制性45分鐘出場條件,主辦方也以此申請了HK的M品牌補貼(這也是為什麼HK被宣傳為水豚HK線的原因,因為水豚必須預設出現)。 事實上,強制出場條款在商業比賽中尤為關鍵,比如去年的北京水豚合同規定,45分鐘就打滿全場。 與當事人的合同本來是30分鐘的強制性上場時間,雖然金額比HK便宜,但合同上是這麼說的,南美水豚會打卡60分鐘,他會在某個時間下班。 (不用說,南美水豚有多厚,位置有多偏頗,老爺子的商業競爭不是國家隊,都是按照合同辦的)(《香港01》)。 但是,組織者與國際邁阿密足球俱樂部之間的協議包括因受傷而放棄的條款。 事實上,水豚確實有肌肉發炎,不流淚被翻譯為沒有受傷。 當然,主辦方、俱樂部和港方的資訊不同,外媒(南韓、英文)指出,俱樂部(教練+醫療隊)很早就知道不適合比賽; HK表示,下半場沒有人上來要求主辦方協調,總是主辦方與團隊溝通,而不是HK直接連線; 組織者表示,俱樂部沒有在比賽前通知Big Tooth和Capybara他們無法上......無論如何,任何 emmm 都無法連線,例如跨伺服器呼叫。 而且從三方跨服溝通的溝通層面來看,我甚至懷疑中場演講和頒獎典禮演講的要求(畢竟合同裡什麼都沒有)已經傳達給了矮人王本人。 鼓聲是HK Gov找HK FA,HK FA找Tatler Asia,Tatler Asia找Inter Miami CF,Inter Miami CF也要先找到Martino Beckham,最後輪到找到水豚,必須有西班牙語翻譯(x)並等待他們的跨伺服器呼叫完成, 此鏈結在 [黑線] 上。
2.港足總裴俊奇支付的金額與Tatler Asia和Inter Miami CF簽約的金額存在差異,八一聲稱至少800萬至1000萬美元,而實際合同為650萬美元。 不過,貝也表示,香港足協不負責任,合同是Tatler Asia和俱樂部協商的,他們不知道有沒有強制出場條款,他們只關心香港這邊的明星球隊。 目前的情況是,“所有涉案單位都表示失望,但沒有明確承擔責任,那麼誰應該為事件負責呢? 誰簽署了該活動的合同? ”(yahoo hk)
3.M品牌補貼需要提前6個月申請,但主辦方Tatler Asia可以在不到兩個半月的時間內申請。 和 26日,香港文化和旅遊局局長楊雲雄坦言,在批准主辦方與國際邁阿密足球俱樂部的協議時,沒有審查該協議(因此主辦方與國際邁阿密足球俱樂部的協議與香港足球俱樂部做出的承諾不一致,不看細節就不知道細節。 順便說一句,這不是他的責任嗎? 於是事後,香港開始嚴格抓緊這個M品牌補貼的申請和審批流程。
4.EMMM......,HK試圖用“特權法”要求國際邁阿密CF和南美水豚回來解釋,但事實證明,與HK簽訂合同的是組織者Tatler Asia,而不是國際邁阿密CF,更不是無法簽約的水豚當然,律師出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月說得更滑稽,他說公眾和政府最好保持冷靜,立法會不是追究責任的地方,而是討論大型活動的招標程式,監督進度和機制,這樣太衝動就會成為國際笑話(雖然......現在)。何俊婷和葉劉淑儀,兩人壓著頭,胸脯厚實,聲稱“有仇就不報仇,以後不准進國”,橋長唱唱表演“中肯”,實在不像現代法治社會的處理方式, 就像過去的歌廳沒有上台招惹師傅被養老院追殺(x)南美侏儒王一樣,這種世界盃冠軍連自己的**陽台都避不開,你說他不和政客握手是厚厚的胸脯,還不如說他“躲不起”, 不如多樣東西“,只不過這種”躲藏“是躲進了”“,這才是真正的歌堂主人。【汙垢】和牆外**這個訊息一向撿到了半個人的牙齒和智慧這裡**不按表,港澳福家族跳得這麼猛烈有點意外,尤其是港科舉行業是福家的專業領域,不知道為什麼霍家在競投機構的時候沒有在表面上摻一塊餡餅,但事發後不知為何,喊得最響亮的還是他,明明是霍家在香港最先搞克舉產業的,現在怎麼能只能嚇唬那個沒有份湯的老頭子 樂商競表演語言節目表忠誠【汙垢】你這個紅頂商人應該怪異而詼諧, 政治化老爺子樂商比,猶如青龍刃刀殺雞。基於這些後續的披露,不難理解為什麼橋兩邊的南美矮個子王比主辦方還多,因為燃燒的矮個子王遠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攬在美方”,主辦方更容易暴露當地草台團隊在對接過程中的行為。 畢竟他們之前連發霉少女演唱會的緣分都沒有,本來是想靠水豚翻身的,沒想到又被主辦方騙了。 本來,表演目標是今年舉辦150場國際賽事,但現在我看到這種能力可以在乙個村子裡舉辦。 但撇開事實不談,南美水豚得到家庭作坊的支援難道沒有錯嗎? just the other day, i heard a capybara say.matter of fact, what could a capybara say?(馬冬梅的語氣)優質作者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