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入推廣全市“莎守薇姐”專項行動,市未成年人保護與預防犯罪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合成員單位,聯合推出重慶政法微信《寒假安全指南》引導和提高學生寒假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能力,確保學生度過乙個安全、健康、快樂、充實的假期。 守護安全,我們一路走好。
青少年的健康成長。
它與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息息相關。
保護青少年的人身安全。
首先,要防止青少年犯罪。
但是,有關青少年犯罪的知識。
你知道多少?
現在
溶液
這
一些
未成年人的不當行為
未成年人的負面行為有哪些,是指未成年人所做出的不利於其健康成長的行為?
吸菸、飲酒;
反覆曠工、曠課;
晚上無緣無故呆在家裡,離家出走;
網路成癮; 與社會上有不良習慣的人交往,組織或參與實施不良行為的團夥;
進入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參與賭博、變相賭博,或者參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動的;
閱讀或者收聽宣揚色情、暴力、恐怖、極端主義等的閱讀、視聽製品、網路資訊;
其他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的不良行為。
未成年人的嚴重不當行為
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是指未成年人未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實施刑法規定,不予處罰的行為,以及危害社會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包括?
團夥鬥毆、追逐、攔截他人,強行奪取或者任意毀壞、占用公私財物等尋釁滋事行為;
非法攜帶槍枝、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
毆打、辱罵、恐嚇或故意傷害身體;
盜竊、搶劫、搶奪或故意破壞公共或私人財產;
傳播**閱讀材料、視聽產品或資訊等;
*、* 或表演**;
吸菸、注射毒品或向他人注射毒品***
以大量資金參與賭博;
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如何預防?
未成年人夜間不回家或者無故離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寄宿學校應當及時搜尋,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對夜間不回家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收留的,應當及時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學校聯絡; 無法取得聯絡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發現或者接到公安機關、公共場所管理機構等舉報後,對夜不回家、離家出走、流落街頭的未成年人,應當及時採取有效保護措施,並通知其父母、其他監護人和所屬寄宿學校, 必要時,應護送其返回住所、學校;無法與父母、其他監護人或者學校取得聯絡的,應當將未成年人護送至救助保護機構接受救助。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學校發現未成年人組織、參加不良行為團夥的,應當及時制止; 發現團夥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學校、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未成年人受到教唆、脅迫、引誘實施嚴重不良行為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舉報或者發現上述情形的,應當及時依法查處; 對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未成年人,應當立即採取有效保護措施。
*: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與預防犯罪聯席會議辦公室、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政治情報中心測繪。
編輯:江
校對:劉江紅
評論:郭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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