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四大名著之一,《水滸傳》在成人和兒童中都有不少粉絲。
而水滸一直把涼山上的這些人稱為英雄,他們為天做著正確的事。
但如果你真的研究《水滸傳》,你一定知道,並不是所有的梁山英雄都是英雄,而梁山的英雄中,所謂的英雄,其實大多是邪惡的。
那些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作惡的梁山“英雄”,真的算英雄嗎?
《水滸傳》一書的完成,是根據北宋末年松江起義的故事改編的。
據《東都侯蒙傳》記載:“以宋江為主的三十六人在和朔地區橫衝直撞,數萬京東官兵無一人可抗。 ”
在宋代,陳駿的《九代編年史》和徐夢信的《三代北盟》也有類似的記載。
還有荒史記載,宋江向宋朝投降後,也隨軍參加了方臘之戰。 只不過,其實宋江率領的叛軍,在浪漫中並沒有達到數萬人,甚至還占領了水波梁山八百里。
翻閱史書,可以知道,這支叛軍人數不多,但戰鬥力很強,相當於他們每個人都是特種部隊。
在群眾中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一度對宋朝的地方**構成了一定的威脅。
不過,在**中,梁山一共有108位英雄,三十六位天罡和七十二位地妖,每一位都有不同的出身和武功。
這麼多人,難免會有混雜,有些人配不上英雄的稱號,甚至被嫌棄。
這裡,提出幾個不配被稱為英雄的梁山英雄:
張青和孫二娘是《水滸傳》中的一對夫妻,他們在孟州大樹十字坡腳下開了一家黑店,每天賣的包子都是人肉做的,可以說是殺人作惡。
兩人的分工也非常明確,老公張青撿人肉饅頭在外面賣,而過往客人的麻翻屠宰則由孫二娘在家承擔,孫二娘也得心應手。
搶劫商人,打壓行人,濫殺窮人,這種濫殺無辜的人,也堪稱英雄,因為他們去了涼山。
楊淳的名氣很小,不熟悉水滸的人未必認識他,但他確實是七十二地中隱星。
書中寫著:楊淳是蒲州謝良仁的一員,擅長做大杆和刀,生來細胳膊長腰,素有白花蛇之稱。 他因為累了而“被官司逼迫”,和朱武、陳達一起,跌入了花州少華山的草叢中,召集了五七百個小僕從來搶房。
楊淳掉進草叢後,就是乙個強盜的身份,整天搶房子,欺負過往的商人和周圍的村莊。
如果說他因為地方朝廷的壓迫而跌入草叢中是合情合理的,那他就無可奈何了。
但楊淳本人很快就和這群強盜相處融洽,稱他為兄弟,甚至在攻打縣城的時候還帶頭,急於搶先攻打縣城搶劫。
他本來是汽車世家,做過服務工作,但半路上看到了錢,就搶了客人。
後來,他越獄,到青州青峰山落草,與金茂胡延順、白臉郎君鄭天壽一起搶房子。
王瑩直接破罐子,成了罪犯。
《水滸傳》中有一句話暗示了王英在實踐中的惡行:王英三人喝醉了,就命人取了宋江的心肝來做醒酒湯。
在這裡我們可以發現,王英吃人,這不是為了戲劇而描繪的畫面,他在掉進草叢的那段時間裡養成了吃人吃肝的習慣。
王英想吃宋江的時候,就說:“快點,孩子們,把這頭牛的心肝脫下來,做三點醒酒酸辣湯。
只見乙個小僕從端來乙個大銅盆,盛在宋江面前。 有乙個小奴才捲起袖子,手裡拿著一把割心刀。 提著水的小奴才雙手潑水,灌進了宋江的心裡。
原來,凡人的心臟是用鮮血包裹的,潑冷水驅散血液,取出心臟和肝臟時,又脆又好吃。
王瑩吃人肉的時候,要先把包裹心肝的熱血潑一濺,這樣才能有“酥脆”的美味,說明王瑩對吃人肉的方式有一定的重視,有一定的歷史。
李奎一直備受爭議,有人說他像個孩子,也有人罵他殺人如妖。
在《宋江智取武威軍,張順活捉黃文兵》第四十一集,黃文兵被抓,只想快點死。
可就在這時,李奎跳上前來說:我看他胖了,所以做飯好。 這種做法也得到了超蓋的認可。
於是李逵“先把腿上的尖刀割下來,選的那把放在面前的炭火上燒掉”。 切一塊,燒一塊,沒一塊就砍黃文冰”。
這還不是全部,李逵“只是用刀割開他的胸膛,取出他的心臟和肝臟,用它來和領導們一起做清醒的湯”。
不得不說,從李奎的行為可以看出,梁山人雖然好壞,但從來不反對這種血腥的行為,認為這是常識。
杜謙是梁山二村的園主,宋婉是三村的園主,兩人是梁山的開國元勳。
早些年,他們和王倫、朱貴一起在梁山種草,集了七八百個小奴才,搶劫房屋。
現代觀點大多認為宋婉、杜謙平庸無能,常被列入“梁山十大平庸人才”。 人們也認為他們是早期梁山奴才的精神領袖。
然而,無論哪種方式,這些都沒有改變他們作為盜賊的身份。 日常工作是搶劫東西和商人。
他們做過無數壞事,僅僅因為他反抗朝廷,就可以粉飾他對窮人的殘酷剝削,這是不可接受的。
現代作家魯迅曾說:“'俠義'二字漸漸消失,強盜興起,但他們也有俠義精神,他們的旗幟是'天道'。'。
他們反對的是叛徒,不是天子,他們搶劫的是平民,而不是將軍。 李奎搶法場時,撿起板斧砍了下來,砍的就是旁觀者。
乙個“水滸傳”,說得很清楚:因為他不反對天子,大軍一到,他就會被招募去打其他強盜,為國——不“為天而行”的強盜走了,最後成了奴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