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的一則“百萬懸賞”公告引發網友熱議,該公告由江蘇某公司發布,懸賞內容稱,對公眾開放收集陳某在晉公升公職期間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法犯罪的線索,如果舉報人提供的線索被公司轉交給權威部門核實真相, 並導致陳某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將給予舉報人100萬元經濟援助。1月29日上午,記者從涉事公司獲悉,“百萬懸賞”確實是公司發放的,懸賞內容真實有效。 (人民網1月29日)
公司懸賞100萬,蒐集市監察局執法大隊長違法犯罪活動線索,這居然是真事,你敢相信嗎? 這起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因為它太怪誕了。
公司拿出100萬來提供獎勵,這有點讓人意外。 不管公司有沒有那麼多錢,最終還是捨不得拿出那麼多錢來兌現承諾,但公開徵集公職人員違法犯罪線索的做法,確實是史無前例的,可以說是史無前例的。
更令人震驚的是,公司舉報的物件竟然是市監察局執法大隊的隊長。 作為市監察局執法班組長,他應該做乙個守法的模範,否則怎麼執法,如何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 然而,居然有一家公司懸賞一百萬,蒐集他違法犯罪的線索,是謠言還是別的什麼?
記者從涉事企業獲悉,“百萬懸賞”確實是公司發放的,懸賞內容真實有效。 事實上,早在1月15日,公司就已陸續向市監察局執法大隊長陳某發布實名舉報材料,舉報其存在行政不作為、行為不檢、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問題。
涉事部門工作人員回應稱,此事醞釀已久,地域部門一直在介入調查,但尚未介紹調查結果。 如果被舉報的公職人員真的是被冤枉了,為什麼不能闢謠,保護自己的名譽呢? 他根本不在乎嗎? 包括單位在內,本地**也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輿論發酵了半個月,卻沒有調查結果,也沒有公眾回應,是默許還是讓真相隨著時間的推移“腐爛”?
公告稱,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隊長陳某表示,“在江蘇某公司與我司發生專利侵權糾紛,以及公司投訴我司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情況下,明知我司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 同時完全遵守買方的合同,他們仍然無休止地折騰,沒有底線。濫用職權向騷擾單位傳送與我公司產品相關的信件20餘封,對業主、施工方、監理方等單位開展調查50餘起,將我公司商業秘密洩露給競爭對手謀取私利。”
陳某是否濫用職權向涉事公司相關單位發出20多封信函,是否對業主、施工方、監理方等單位進行了50餘起調查? 驗證這些資訊是真實的還是捏造的,難道不容易嗎? 為什麼當地干預調查半個月沒有跟進? 以這種“鴕鳥”的姿態,人們怎麼能相信被舉報人是無辜的? 所謂“干預調查”究竟是調查還是太極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應該試圖在真相面前“遮蓋”,希望這件事不要再成為未完成的新聞。 (李鵬國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