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游泳運動員傅元輝出席了會議。
長白山發文求助:
我們包了一輛車,現在被勒索了,我們被要求半途而廢地買票;
我們不同意,如果他不開車我該怎麼辦,我應該報警嗎! ”
隨後,當地有關部門發布通知稱,經查處,司機潘某某未取得執業資格,車輛無相關操作規程。
據吉林省文化和旅遊廳微信公眾號“優優吉林”訊息,2月19日,長白山管委會交通局發布《長白山關於嚴厲打擊“黑車”違法經營行為的通知》。
根據通知,長白山保護區交通部門將於2024年2月17日至3月17日進一步打擊“黑車”違法運營行為。 如果查明“黑車”違法經營屬實,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吉林省道路運輸條例》、《吉林省城市公共旅客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嚴懲, 並且不會被容忍。
(一)對擅自從事郵輪計程車業務、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嚴肅查處;
二)組織違法經營運輸企業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道路運輸許可證。對未辦理相關手續、未取得營業執照,開展有償服務遊客進行“黑車”違法經營的旅行社、賓館、酒店等相關企業和組織,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三)交通運輸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暴力抗拒違法、聚集人群**等,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2月17日晚,長白山保護區發布通知稱,涉事司機被罰款3萬元。
光天化日之下
誰給了司機這樣的膽量?
面對洶湧澎湃的輿論,當地政府沒有躲避,而是果斷處理,這不僅還了傅元輝的正義,也給了潘某某乙個嚴肅的對待。 “按上限罰款3萬元”,足以表明當地政府對此事的明確立場。 嚴格來說,潘某某不是害群之馬,因為他沒有取得執業資格,而且他自己也承認非法經營。 對此,我們不得不問,潘某某是如何通過平台審核的? 報道稱,傅元輝通過網中介包租了潘的私家車。 這個線上平台是誰? 我應該負責審計嗎?
優化文旅環境永無止境善待遊客是無止境的
要消除這種混亂現象,除了立足於不斷努力、著眼於長遠成功外,還必須反覆、反覆、經常、經常地抓。 總之,要用荒涼的力量來去除這種毒瘤。 切除腫瘤的本質是利用這一事件作為從他人那裡得出推論的機會。 從某種程度上說,潘某某是“倒霉”的,他以為自己捏的是一顆軟柿子,沒想到卻一腳踹在鈦合金鋼板上。 所以,我們需要繼續關注,不能因為傅元輝是名人,我們要及時回應每乙個進站的遊客。 有網友感嘆潘某事件上熱搜,“吉林文旅一年辛苦苦,白費”。這個判斷可能不準確,但值得深思。 建立品牌不是一天的工作; 砸碎招牌可能只需幾分鐘。 對於每乙個本地人來說,我們都要愛惜家鄉,愛惜家鄉的聲譽,珍惜來之不易的文旅環境。 畢竟,傷害乙個遊客,就有可能“得罪”一群遊客。 我們願“保護和維護每一位遊客的合法權益,竭盡全力營造安全、有序、舒適的旅遊環境”,言出必行,不辜負所有去旅遊的人。
製片人:民生週刊(ID:msweekly)新**部。
資料**:人民網、長白山出版社出版。
編輯:江雨涵。
責任編輯:劉業業。
主編:崔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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