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是地方長官的下屬。
在漢代,縣長由他自己任命,唐朝將任命權集中在官員部。 地縣知事無權任命下屬,全部按**分配。
那些當過地方官的人,因為地位低下,只好寄希望於晉公升,各有五日靖照的心。 **只是為了獎勵地方官晉公升,所以州縣分級比較分級,從下到中,從中到上,分好幾級晉公升,如果不晉公升。
與漢朝不同,官銜相差不遠,晉公升也很靈活。 從縣令到縣侍衛,是兩千石,和**九慶的地位是一樣的。
漢制每三年考核一次業績,三考開始廢黜,因為班次少,晉公升機會優越,所以他們可以在自己的崗位上,而且人事變動不大,行政效率也有所提高。
在唐朝,雖然搬遷的速度很快,但下屬總是會沉淪於下屬,不會輕易上公升到上位。
這樣一來,官方產品中的渾濁逐漸被清除,極大地影響了管理的實際效果。
摘自錢牧《歷代中國的政治得失》第二講《唐朝的**組織》。
當我第一次讀錢牧先生的書時,這段話所涉及的問題並沒有特別影響我。
當時對基層的關注很少是有原因的。
最近,因為寫了《唐小舟》第二輯《城市客廳》,主要關注的是縣級的政治生態,對我國最古老的縣級行政體制有了更全面深入的思考,深深感受到了基層公務員晉公升的崎嶇漫長路。
在一年一度的公開考試中,應聘者齊聚一堂,最終通過五級斬六將軍,金榜稱號,成為縣里的公務員,該高興還是擔心? 這很難說。
優秀者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才能晉公升,一級晉公升是副股級。 縣級局二級部門副職、鄉鎮二級部門副職均屬於本級。
比如縣司法局監獄管理科副科長,有沒有晉公升到這個職位? 是的,權力不小,說起來不錯,副科長。 其實是次級存量級別,工資是與級別掛鉤的。
從子股公升級到全股通常需要三年時間,而從全股公升級到子股大約需要三年時間。
在縣級局中,一旦晉公升為副科,就是副局長之上的領導。 運氣好的話,第一年進入公務員隊伍序列就可以當副局長了,這是看漲的。
但這只是乙個副科級幹部。 如果是在省級或**級機構,更何況沒有單位級,甚至科級都不需要經驗,一旦晉公升,就是直接當副主任。
在縣里,作為副科的副科長,他可能不是團隊的一員,需要工作三年以上才能進入團隊。 工作了三年多後,他又向前邁進了一步,成為了常務副主任。 此時,它仍然是乙個子部門。
總務後,他又工作了三年,晉公升為主部,成為主任。
乙個縣,局一級有幾十個單位,如果晉公升不順利,在副科一職,他會調到幾個局,一經10年以上。 而在正科這個位置上,他甚至一輩子都在努力。
也是乙個固定的職位,介於鎮長和鎮委書記之間,是乙個很大的層次。 在小城鎮和大城鎮之間,是另乙個層次,經濟欠發達的城鎮和發達城鎮再次成為第一。
如果第一步是擔任經濟欠發達城鎮的市長,三年或幾年後,他將被提公升到更大的城鎮,並繼續擔任市長。 又過了三年,他到乙個小鎮當鎮委書記。 再過一步,他自然是經濟較發達的城鎮的鎮委書記,然後又會擔任經濟發達的城鎮,比如城關鎮的書記。
主部門的位置,如果你不呆到十點,你根本出不去。
不能鑽的原因只有乙個,那就是副主任級別。 在乙個縣里,副廳長級的職位很少。 全國人大、政協都有一些副廳級的職位,但大家都以為是安老的職位,正值壯年、能力強的科級幹部捨不得去。 縣委、縣委也不想浪費人才。 剩下的就是縣**和縣黨委了。
但縣**和縣委只有幾個副廳級職務,如縣委副書記、縣長副縣長等。 雖然還有幾位副廳級部長,比如組織部的宣傳部,但都是縣委常委,比一般的副縣長還要高。
也就是說,在縣一級,要想晉公升為行政官,只能是不能進隊的副縣長。
還好我真的熬到了這個層次,頭髮已經白了,更多的部門級幹部這輩子都爬不上這個層次。
大家可能會想,好不容易考上了公務員,被分配到縣里就倒霉了,能被分配到城裡就好了。
但其實這個城市真的不好,只是級別上的差別而已,就其級別而言,縣里的副科長是副股級,而市裡的副科長才是真正的副科級。
在城市裡,從副廳到主廳,從主廳到副廳,都是走在同乙個圈子裡。
大家可能認為,在古代,乙個縣只有一位縣長或縣長,下屬寥寥無幾,公務員少之又少,不能少。而現在,該縣的公務員人數無與倫比。 縣級公務員約1500人,外加幾千家職業機構,吃金融食品的人數萬人。
這個數字確實讓人感覺有點駭人聽聞。
以前常常想,在古代的縣城裡,乙個縣令,有一些下屬,只有十幾個人,能管得了嗎? 現在我終於想通了,原因有點複雜。
首先,古代縣城和今縣城的人口基數不同。
在漢唐時期,全國只有數千萬人口。 以唐代6000萬的巔峰時期計算,1500個縣,平均每個縣只有4萬人。 也就是說,今天乙個小鎮的人口。
如今,乙個中等規模的縣城有七八十萬人口,乙個大縣城甚至有一百多萬人口,在漢唐時期,已經超過了絕大多數的地縣。
其次,在古代,不是十幾個人管理乙個縣的縣令。 劉邦最初的職位是亭長,亭長甚至比鄉鎮長還要小。 基本上,是官員在售貨亭裡設定一張卡來收稅。 可以看出,在秦代,在縣一級,已經有很多下屬了。
在古代,沒有嚴格的公務員或職業設定。 但麻雀雖然小,卻擁有所有的器官,以及相應的工作,幾個人肯定做不到,乙個層次的管理還存在。
錢牧先生說:“地方知事的手下。 在漢代,縣長由他自己任命,唐朝將任命權集中在官員部。
地縣知事無權任命下屬,全部按**分配。 ”
如果你提到今天,他應該說的是縣級公務員,那些有領導的職位。 而長字之下,總參謀不少,在古代,自然不可能由**來分配,還是地方長官“自立”。 這種人員大致相當於今天的職業編制。
第三,在古代,畢竟人口很少,乙個鄉鎮只有幾千人,分散在幾十個自然村落中。 在大多數自然村里,只有三戶左右,一二十戶人家已經是大村子了,幾十戶人家就是乙個鎮。
更不用說古代了,即使是剛解放的時候,中國大多數城鎮也只有幾十戶人家。
由於人口少,古代的行政結構不包括鄉鎮一級。 鄉鎮實行士紳管理,管理費不予資助。
現在有不少大城鎮的人口超過十萬,相當於漢唐時期乙個中等規模的縣。 如果鄉紳管理再次實施,顯然是不合時宜的。
因此,縣級行政管理在我國是乙個大問題。
一方面,官銜的差異越細緻,官場就越複雜繁瑣。 尤其是現在,幾乎乙個人就是乙個級別,或者乙個職位就是乙個級別,這種爬樓梯的過程要花乙個公務員的命,而且不高,確實需要更扁平的管理架構。
反之,如果縣級屬於麻雀級,這就不再是小麻雀了,而是**麻雀肥麻雀。 沒有健全的治理體系,就很容易出錯。
這是乙個客觀問題,不僅困擾著古代統治者,也困擾著現在的統治者。 客觀地說,如果有更簡單的解決方案,則不稱為問題。
在這裡,我只是**問題,而不是**解決方案,所以我在談論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