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頻發,部分城市財產損失案件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關於事故原因有不同的理論,但很明顯,這暴露了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和使用者規範中的很多“不合規”。
然而,社會輿論往往將事故原因歸咎於某些產品的不安全,這是有偏見的,甚至會出現一些非理性和有節奏的言論,誤導公眾的認知。 如果你聽了,你就會清楚,如果你相信它,你就會黑暗毫無根據的猜測只會掩蓋造成事故的真正問題,無助於解決安全問題,避免未來安全事故的發生,反而有害。
之所以有偏頗言論的傳播,主要是因為很多人對電動自行車問題有一定的盲點,對很多“不合規”行為缺乏認識。 今天,我們將系統、全面地分析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中存在的多重誘因,客觀、辯證、理性地看待問題,打破認知盲點,以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的解決。
“不合規”。這是事故的常見原因海恩定律指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起小事故、300起未遂事故和1000起隱患事故。 法律指出了兩點:一是事故的發生是數量積累的結果,各種原因的“不合規”的積累最終導致嚴重後果; 其次,無論技術多麼好,無論產品多麼齊全,在實際操作層面,都無法避免因疏忽或認知盲點而出現的問題。
說到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也是許多“不合規”和“認知盲點”導致了這種頑固的疾病。
讓我們從一組資料開始:
火災事故多發生在非標和超標車輛上以上是因車輛擅自改裝,或日常非標“超充”“通宵充”所致;
據火災統計,涉事車輛**以上是外賣員、代駕司機等人員購買劣質電池所致;
在電動自行車起火導致人員死亡的情況下它發生在門廳、過道和樓梯間等場所,在消防和物業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缺陷;
電動自行車起火發生在充電過程中,其中一半發生在半夜充電時,使用者不合規的使用行為也是乙個重要因素;
通過統計資料可以看出,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涉及充電行為不規範、車輛非法改裝、車輛停放位置不合理、管理不善、使用劣質鋰電池等。 可以說,原因複雜,問題很多。
但是,無一例外,它們可以被歸入“不合規”和“認知盲點”的類別。 按照這個思路,我們來做進一步的分析:
1、整車層面,存在大量不合格超標車輛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即2018年已經頒布了新的國標,各地設定的超標車輛的過渡期大多要在2023年到年底,但截至目前,仍有大量超標車輛上路, 大量非標車和超標車仍在市場上銷售。請注意,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安全技術”為名,出發點是確保電動自行車的安全
2、在使用者層面,不規範的使用行為帶來隱患
如上所述,參與者因素作為乙個難以有效控制的變數,也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安全問題。 就電動自行車而言,使用者的不合規行為主要表現在:
首先充電不規範,充電器濫用,如飛線充電、在不合規的地方充電、使用非正規製造商生產的充電器、濫用與車輛電氣系統不匹配的充電器等。 資料顯示,電動自行車事故大多發生在充電階段,上述不合規行為必須認真對待。
其次未經授權改裝車輛一些電動自行車使用者不理性地追求超長續航和超強功率,擅自改裝車輛的電機、電控、電路、電池等原有電氣裝置,不僅損害了車輛電氣系統的穩定性,還破壞了車輛的安全防護設計。
再車輛使用過期一般來說,電動自行車的平均壽命在3到5年之間,存在電路老化的隱患,停用時短路的風險增加。 但是,仍有大量車輛逾期,以及購買逾期的二手車,對安全構成威脅。
3.在電氣層面,劣質鋰電池危害很大
鋰電池以輕便耐用等優勢日益成為電動自行車市場的主流選擇,但在巨大的市場需求和利益下,一些車間型小企業使用退役電池和B產品電芯進行簡單粗暴的組裝,沒有技術、裝置、產品質量檢測,完全無法保證安全; 一些線上渠道和線下門店還私下銷售低成本、低質量的電池,為使用者提供非法改裝電池的服務,形成灰色產業鏈,為鋰電池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其中,外賣和駕駛行業從業者購買假冒偽劣鋰電池最為集中,直接導致從事外賣和駕駛的車輛在**高達 95% 的車輛發生事故。 劣質鋰電池的危害可以說已經到了必須迅速嚴格解決的地步。
4.在公共管理層面,存在認知盲點
通過多起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案例,可以發現,由於認知盲點導致的社群或物業管理缺失,給本來可以避免或可以限制在可控範圍內的事故造成了更大的損失。具體來說,我們來分析一下:
首先缺乏充電設施如果充電設施不足,則難以消除使用者私下連線的飛線充電,難以避免漏電、短路、過載。
然後是車輛集中停車和充電場所不規範特別是在城市社群,需要停放大量電動車,特別是避風避雨,選擇在公共走廊、門廳、高架樓層等場所停車充電,嚴重影響消防安全。 國家消防救援局明確規定,如果高層民用建築架空樓層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或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或充電。
特別提及:消防設施不到位未盡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居民區一般不在公共充電樁附近安裝煙霧報警器、自動噴水滅火裝置和監控裝置等消防設施,當面臨突發火災時,往往錯失及時撲滅的機會。
“合規”是消除事故的好方法綜上所述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是其中之一多因果、多維度、多責任系統性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有必要系統地管理和使用合規性。 這就需要市場監管者、產業鏈上下游、使用者齊心協力,消除盲點,理清原因,規範行為,共同杜絕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 現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1、加強“合規”制度建設和管理。
1)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即新國標),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建議主管部門打擊線下改裝銷售渠道,加強對網上違法銷售的監管,嚴懲改裝銷售,打擊劣質電池,需要與打擊假藥同等力度。
3)對於外賣、代駕等特殊場景,應有針對不同場景設定不同標準的專項解決方案,如出台快遞車、代駕專用電動兩輪車國家標準等。
4)加強對電池的監管,防止新能源汽車退役電池流入電動自行車領域,成為非法組裝電池的原材料。
5)探索新的充電模式,解決充電問題,如採用集中充電模式、換電模式等。
6)督促物業管理方加強管理,杜絕飛線充電、走廊充電等行為,集中充電區內的消防設施應符合消防要求,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消除認知盲區,加強使用者宣傳教育
1)加強源安全。購買電動汽車和電池時,應通過常規渠道購買。 不要貪圖便宜,買“三不”產品。
2)注意停車和充電安全。要遵守消防部門和物業部門規定的停車和充電要求,不要私自拉電線給飛線充電。 充電器必須使用與其匹配的原裝充電器。
3)及時更換逾期車輛。為避免車輛“逾期服務”,應將電路老化的車輛報廢,不能繼續使用,以節省成本。
4)請勿修改或混合。請勿擅自改裝電瓶車和電池,如需更換電池,應前往原購買地購買原裝電池。
5)加強日常自省和自我控制。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強對電動汽車電線和電路的檢查,防止接觸不良造成的接觸點點著火,避免電路老化和磨損造成的短路和串。
結論輕易簡單地將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歸咎於一定程度的問題,是不夠客觀和理性的。 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關係到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故原因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找錯物件,要以不先入為主、用資料說話的方式,系統地對此類現象進行檢查思考,並提出切實有效的對策。
最後,期待各行各業共同努力,從製造、檢驗、市場、監管、使用到製造、檢驗、市場、監管、使用全過程,多層次、多角度解決電動自行車暴露的安全問題,確保民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