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試女婿,**悲劇。
在頭條新聞上寫日記的30天挑戰 陳燕是一位離異的單身母親,她和女兒陳冬東住在北京石景山的乙個社群。
初中畢業後,陳妍不滿足於在鄉下度過一生,勇敢地離開家鄉,來到繁華的北京市打拼。 她在北京找到了乙份圖書管理員的工作,並遇到了乙個名叫陳強的當地人。
陳強經常去陳彥工作的地方讀書,兩人漸漸熟識起來。 陳強風度翩翩,說話輕聲細語,完全符合陳妍對理想伴侶的期望。 陳嫣出類拔萃,兩人都對對方有感情,很快就開始談戀愛,很快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後,陳妍生下了乙個女兒,丈夫有錢,疼愛她。 那時,她的心裡充滿了幸福。
女兒陳冬冬高中畢業考入北京重點大學後,陳燕特意為她報名參加了北戴河旅行團作為獎勵。 陳冬東快18歲了,長得很漂亮。
臨走前,陳妍吩咐女兒不要在外面照顧男孩,以免受到傷害。 陳東東答應了,愉快地踏上了旅程。
陳東東在巡演中結識了精力充沛的北京青年張明,他們在旅途中結下了深厚的友誼,自巡演結束後一直保持聯絡。
不久之後,他們發展成為戀人,開始秘密生活在一起。 雖然陳冬東一直騙媽媽說他要留在學校,但世上沒有堅不可摧的牆,有一次張明和陳冬東在逛街時被陳妍撞到,陳妍一言不發地帶著女兒回家。
回到家後,陳彥質疑陳東東對張明的理解,並警告她要注意。 陳冬冬從小就被母親教導男人不靠譜,她對此感到厭倦,她反駁母親,然後衝出門外,已經好幾天沒有與家人聯絡了。
陳嫣只好讓女兒把張明帶回家給她看。 姑娘爽快地答應了,晚上帶著張明和禮物回家了。 吃飯的時候,陳彥向張明詢問了自己的工作情況。
張明回答說,他和朋友在中關村合夥開了一家電腦維修店,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生意越來越好,以後收入還會增加。
然而,陳岩對自己的學歷表示懷疑。 張明答應說,他努力攢錢,以後一定會再考一次高考,因為東東是大學生,他不想讓自己配不上她。
聽到這話,董東大喜,陳彥卻以為張明在撒謊。 幾天後,陳岩私下調查了張明的背景,發現他那天在家說的話都是謊言。
張明家住在北京的乙個貧困地區,父母失業。 而那家電腦維修店,其實是張明的朋友經營的,他就在那裡工作。
陳妍的女兒陳冬冬的男朋友張明被陳妍發現,陳妍擔心女兒的感情受到影響,於是極力勸說女兒分手,但女兒堅決不聽。
陳妍向朋友傾訴了自己的煩惱,朋友安慰陳妍,安慰她,只要能對女兒好,家境並不重要。 陳嫣雖然被勸說了一點,但她還是對張明的性格產生了懷疑,決定親自去試探一下。
陳嫣開始尋找合適的人選,但最終還是決定自己上戰場,為了女兒陳嫣,會盡力保護她。
陳嫣的態度變了,她開始頻頻邀請張明來她家吃飯,甚至還邀請他天天來吃飯,說以後他們一家人就不用客氣了。 張明很開心,從那以後,他每天都和陳東東在家吃飯。
那段時間,陳冬東很開心,她不知道母親的陰謀,但她終於得到了機會。 乙個普通的週末,陳東東和同學們一起去了天津。
星期五晚上,張明像往常一樣來家裡吃飯,陳嫣特意準備了一桌好菜和幾瓶白酒。 她說:“週末想和你們兩個一起做點好吃的,可是東東突然說要去天津,她不在,我們吃飯吧。 ”
張明也沒多想,和婆婆一起吃喝。 陳言用力給張明倒酒,兩人推著杯子換了杯子,慢慢的喝醉了。 陳嫣甚至直接趴在張明的肩膀上,哭訴她這些年的孤獨。
看著眼前梨花淅淅瀝瀝的半老,本來就醉醺醺的張明頓時心煩意亂,他用手抱住了陳彥,兩人越走越近,最後滾到了一起。
第二天醒來時,張明發現自己赤身裸體地躺在床上,心裡一片混亂。 他知道自己昨晚的行為大錯特錯,匆匆穿好衣服後,迅速離開了陳彥的家。
接下來的一整天,張明都坐立不安,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陳彥。 最後,他決定給陳彥解釋一下。 那天晚上,張明來到陳彥家,陳彥冷冷地對他說:“像你這樣的人以後離我女兒遠點,你還想讓我原諒你做這種事,做夢吧! ”
張明絕望地離開了。 兩天後,陳冬東回家了,她不知道男朋友和媽媽的事,但她想知道張明為什麼不來家裡吃飯。
慢慢地,她發現了更多的問題,張明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常常是精神狀態,也不像以前那麼愛自己了。 她開始懷疑張明在外面是不是還有其他人。
陳東東把這件事告訴了陳嫣,陳彥安慰她,笑著說:“我幫你問張明。 陳妍找到張明後,只說了一句話:“留下我的女兒,不然我就去公安局告你。
然後她又回到陳東東身邊,說:“離開張明,這個渣男,他已經承認了。 陳東東找到張明,問他新歡是誰,但張明回答不上來,只好保持沉默。
陳東東以為張明已經默許了,於是主動分手了。
2003年2月20日,張明再次找到陳嫣,請她給他乙個機會。 然而,陳嫣堅決拒絕,並警告他,如果他娶了東東,她將無法面對他,建議他離開。
由於醉醺醺和受到威脅,張明突然生氣了,用手掐住陳彥的脖子,試圖發洩自己的情緒。 趁著陳彥昏迷不醒的時候,張明意識到了自己的動作,用刀將陳彥的身體切成小塊,放在塑膠袋裡。
為了製造陳嫣遠在外的假象,他把她的身份證、戶口簿、存摺都拿走了,然後趁夜將身體部位分開扔了出去。
2003年3月,陳東東已經好幾天聯絡不上母親,期間他給家裡打電話沒人接,週末回家時發現家裡空無一人,母親的身份證和存摺都不見了。
陳東東覺得母親可能離家出走,於是打電話報警尋找,但沒有任何線索,此事最終被擱置。 由於一直找不到母親,陳東東將房子租了出去,裝修時,工人們在牆角發現了骨折,但這並沒有引起當時的懷疑。
2007年,張明的乙個兄弟被判盜竊**罪,為了減輕處罰,他主動舉報張明酒後透露了殺人的經歷。 **立即逮捕張明,此時正值壯年,張明因妖魔之苦滿頭白髮,如實向**坦白了事情的經過,以及他與陳言的關係。
在得知前男友是殺害母親的人後,剛結婚的陳冬東當場暈倒了。 2008年12月53日,北京法院判處張明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