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檢察院依法對尹美根涉嫌**案提起公訴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書記、副主任尹美根一案,經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三明市人民檢察院已向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起訴審查階段,檢察院向被告人尹美根通報了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院起訴控告:被告人尹美根利用江西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長、九江市市長、九江市委書記、江西省副省長、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委常委職務、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委、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委委常委、江西省 南昌市委書記、贛江新區黨工委副省長、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謀取他人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謀取他人利益, 或使用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