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們過著非常充實的生活,除了工作之外,還有很多娛樂活動來打發時間。 人老了,沒有了年輕時的精力,對很多事情都不感興趣,容易感到孤獨,希望身邊有乙個老伴。
但找老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所有因素都必須考慮在內。 比如兩個人有沒有相同的三種觀點,他們的生活習慣是否相似,或者他們的孩子是否支援他們等等。 如果其中乙個問題得不到解決,很可能會影響到兩位老人的生活。
58歲的徐阿姨和62歲的於大爺去年10月再婚,剛結婚時生活相對和諧。 但過了久,矛盾開始顯現,於大爺向徐姨提出了AA制度,要求徐姨分擔一半的生活費。 徐阿姨也提出了三個要求,但換來的卻是餘大爺那句“算盤沒問題”。 讓我們來看看他們的故事。
我姓徐,今年58歲。 我兩年前開始退休,當我說退休時,我並不是指像其他人一樣正式退休,而是我不再工作了。 我以前過得很辛苦,開了一家早餐店,還要一大早就起床開始準備,很辛苦,但我也堅持了幾十年。
等年紀大了,我就有了退休享受生活的打算,畢竟辛苦了半輩子,不享受就沒有時間了。 我之所以能夠果斷地放棄工作,其中乙個原因也是因為我從小就有信心買社保,現在每個月都有退休金,這筆錢可以養活我。
但自從我退休後,我就有點不舒服了。 因為前世太忙了,突然被要求什麼都不做,實在改不掉。我這個年紀的人會幫孩子帶孩子,而我沒有這種快樂的煩惱。 女兒雖然嫁得近,但公婆家境條件比較好,而且很早就僱了保姆,不需要媽媽幫忙。
我和前夫也早就離婚了,一直都是乙個人生活。 以前沒什麼感覺,但後來覺得太孤獨了,就想著找個老婆。 我認識老余很久了,他曾經是我店裡的常客,我們倆也有***
後來,老玉不知道我聽說我有找老婆的打算,就主動找我,說要和我試試。 我對老余的印象很好,以前他來店裡吃飯的時候,偶爾都會幫我一把。 所以我願意和老玉一起試試。
在一起之後,我覺得老玉是乙個適合生活的人,而且他在各個方面都做得很好,我找不到什麼太不對勁的地方。 很快,我們領了結婚證,成為了乙個真正的家庭。
老余退休前是一名幹部,退休金1萬多元。 一開始,他主動每月支付4000元的生活費,並額外給了我1000元的零花錢。 當時我覺得老玉很慷慨,所以就不讓他做家務,畢竟是他出錢的,我應該出錢,這樣才能保持應有的平衡。
除了給我錢,老玉偶爾也會給我買點東西,我對這樁婚事還挺滿意的。 但這樣安逸的生活好景不長,我們兩個人之間就開始產生矛盾,主要是因為老余的兒子。
蕭煜對我有很大的好感,很不喜歡我,還以為我是為了老煜的錢才來的。 一開始也是想和小雨好好相處的,畢竟現在成了一家人,不見誰上上下下,沒有好關係怎麼辦。
可是小玉根本不把我的事情放在心上,總是鼻子不是鼻子和眼睛,好像我和他有很深的仇恨。 雖然小玉不喜歡我,但只要有時間,他們一家三口就得回家吃飯,他們愛給我打電話。
我覺得自己過得很委屈,再婚是為了能夠過上好日子,而不是天天過著保姆一樣的生活,被別人嫌棄。 但那時候老玉對我真的很好,總是哄我,說實話,我對他也有些感情,從來沒想過要結束這段婚姻。
本來以為我的隱忍,表面上就能維持平靜的生活,但蕭煜還是不滿意,經常當著老俞的面說我的壞話,挑起我們之間的關係。 一開始,老玉會替我說話,但畢竟他們是親生兒子,血緣關係不斷,而我這個剛認識幾個老婆的我,在老玉心裡遠不如蕭玉重要。
我和老玉也開始有些吵架了,也難怪都是和蕭羽有關,我們的關係慢慢破裂了,真不知道這段婚姻會不會繼續下去。
前幾天,老余主動和我談了談,向我提出了AA系統。 我不想答應,那我為什麼要付一半的錢呢? 我在家做家務,服侍他們的家人,也很辛苦。 如果我給一半的錢,我會損失很多,怎麼會有這樣的操作?
於是我跟老余說我不同意,但老余很堅決。 後來,我想了想,提出了三個要求。
如果你想讓我同意這個要求也沒關係,但我也有三個要求。
第。 1.以後,你兒子不許干涉我們的生活,也不能經常回家吃飯。 當然,我很樂意偶爾回來,但如果我像以前一樣每個月回來20天以上,我就不能答應了。 咱們也該商量咱們的事情,你不要把一切都告訴你兒子,更不要讓他干涉我們。 如果不是你兒子的加入,我們的日子還是甜蜜如蜜,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每隔幾天就吵架。 你有沒有想過,我和你之間的大部分問題都是因為你的兒子?
第二,你必須和我一起分擔家務。 以前,我不讓你工作,因為你已經付了生活費,我不是那種佔別人便宜的人。 所以我才主動打理家務,但現在你提出實行AA制度,家務就應該平分。 將來,如果乙個人做一天,沒有人會受苦。
第三,給我一些個人空間。 你的佔有慾太強了,我對你很不自由,你做什麼都要照顧好。 我以前覺得你很好,願意在我身上花錢,所以我願意退一步,被你控制,但現在我們都去AA系統,我不欠你什麼。 所以我不想再過這種被控制的生活了,以後我可以為所欲為,你不能再阻礙我交朋友的自由了,你也不能再阻止我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了。
這就是我想從你那裡得到的,如果你答應你,我們會繼續。 否則,讓我們關閉並分散! ”
我以為老宇會答應我的要求,但我剛說完,他就急忙說:“老旭,你這個算盤也太厲害了吧? 我只是提出了乙個請求,你立即提出了三個請求來阻止我。 別的就不說了,就說我兒子,我就是這樣個孩子,他擔心我會干涉我們的生活,都是為了我好,你怎麼就不能理解呢? 我的家就是我兒子的家,他想什麼時候回來就什麼時候回來,他永遠是我心目中最重要的東西,我連兒子都不要給你,你的要求太過分了,就是見不到我們父子倆。 ”
多半句話就不揣測了,真不知道老玉是怎麼變成這個樣子的,實在是太無理取鬧了。 一開始,我們的關係很好,什麼都談好了,他對我都很體貼,甚至讓我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但因為兒子的不斷干涉,我們兩個人的關係開始破裂,矛盾也越來越多,最後走到了離婚的步伐。
這段短暫的婚姻也讓我明白了乙個道理,找老婆不僅對對方有好處,也對兩個孩子的同意都有好處。 我和老宇之所以落得最後,也是因為蕭煜,不然說不定會有個好下場。
所以,如果你真的確定對方就是你想找的人,你就不能隨便結婚。 如果對方態度不好,不支援這段關係,那麼最好選擇早點結束,因為即使勉強繼續下去,也很難走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