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始,關於綠電、綠證交易的好訊息頻頻傳來。
1月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4年能源監管要點》,明確指出; 逐步擴大綠電交易規模,加快建設綠電和綠證市場,培育綠色用電市場;
1月22日,備受期待的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CCER)市場在停牌7年後正式重啟,這意味著中國強制性減排交易市場和自願減排交易市場正式成立。
1月27日,三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綠電證與節能減碳政策銜接,大力推進非化石能源消費的通知》(相關閱讀:《三部委通知》)。 高耗能企業將被迫用綠電“),明確將使用綠色證書納入省級人民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加快建立高耗能企業強制性可再生能源消納機制。
這些相繼出台的政策,對於促進綠色用電、推動新型電力體系建設、構建更加完整的碳市場具有重要價值。 綠色電力、綠色證書等綠色交易市場將進一步大幅拓展,對推動全社會綠色低碳轉型起到積極作用。
當前,我國綠色電力市場和碳市場的建設仍面臨多重困難和挑戰。 近來,業內對電、證、碳協同的呼聲越來越高。 如何協調綠電交易、碳市場和綠證市場的發展是乙個重要的課題,尤其是如何有效銜接綠證和碳證市場,是業界關注的焦點。
1月23日,華夏能源網創始人兼總編輯王康鵬專訪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鵬,就綠色電力、綠色證書、碳市場等話題進行了深入對話。 對話內容如下:
目前,購買綠色證書更像是一種公益行為
王康鵬:說到綠電、綠證交易,很多朋友都聽說過,有的還真買了。 那麼,什麼是綠色電力交易和綠色證書交易? 兩者之間有什麼聯絡?
彭鵬:綠電交易是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產生的綠色電力的中長期交易,其交易由電能和環境溢價組成。 綠色證書是綠色電力的“身份證”,是綠色電力環境權益的唯一證明。
綠電交易有兩種型別,一種是“電證”,如購買一定數量的風能和太陽能電,也購買其綠電證; 還有一種“電證分離”,也就是說,雖然用風能和太陽能發電購買電力,但購買的原因是它比煤電便宜,而且不需要綠色證書,所以也可以出售相應的綠色證書,或者提前找到乙個好的接收者, 或單獨交易綠色證書,賺取綠色證書的收益。
基於這兩個差異,完成交易後獲得的憑證也不同。 綠色證書由國家能源局頒發,稱為“綠色電力證書”; 如果在南方電網和國家電網的省級交易中心,或國家電力交易中心完成用電,還將有“綠色用電證明”。 因此,當您完成“用電證書**”的交易時,您將同時收到“綠色用電證書”和“綠色用電證書”。
王康鵬:對於新能源企業來說,除了電商之外,通過首張綠色證書還能獲得多少額外收益?
彭鵬:綠色電力的交易設計從機制上明確地將綠色電力的價值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電能的價值,即1千瓦時的電力價值,另一部分是環境溢價,綠色證書是這部分價值的證明。 每張綠色證書對應 1,000 kWh 的可再生能源。
我們預計,在正常的電力市場中,所有綠色電力進入市場交易過程後,綠色證書的環境溢價將在每千瓦時2-3美分之間。 雖然不是很高,但卻是新能源企業可以獲得的額外收入。
王康鵬:綠證交易中補貼專案和非補貼專案的收入是多少?
彭鵬:在綠證交易中,綠證收益歸發電企業或專案業主所有,對不再享受**財政補貼、**財政補貼已過期、1月1日及以後新投產的完全市場化的常規水電專案,交易方式沒有限制, 2023年。
對於享受**財政補貼的專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屬於國家擔保採購的,綠證收益由**財政補貼抵銷或歸國家所有; 如果是市場化交易,綠證收益將在發放財政補貼時等額扣除。
這意味著,無論是有補貼還是無補貼的專案,清潔能源發電企業的最終收益都是一樣的。
既然總回報沒有區別,為什麼受資助的公司要出售綠色證書? 這是因為可再生能源補貼的發放存在滯後性,部分資金可以通過出售綠色證書提前收回。 對於無補貼的綠色證書,國家沒有提出任何硬性要求,買賣雙方可以自行協商。
中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台。
王康鵬:我們來看一下綠證交易平台,最便宜的綠證要5毛錢一元,最貴的要1000元,為什麼相差這麼大?
彭鵬:這個機制最初設計的時候,就是為了促進消費,減少補貼。 因此,在早期的綠證政策中,明確了如果綠證被賣掉,這部分電費就不會有補貼,所以大家都把綠證設計成正好等於補貼。 因此,在專案初期,千瓦時補貼非常高,綠證的**和補貼收到的錢是相等的。
去年,新綠證制度發布(華夏能源網注:2023年8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關於促進可再生能源用電全覆蓋可再生能源用電的通知》,全面公升級了我國可再生能源綠色證書體系), 明確出售綠色證書的錢只會從原來的補貼中扣除,因此綠色證書**可以減少。但是,有些公司比較遲鈍,或者懶得修改**,所以平台上上市的綠證價格差異非常大。
對於綠色證書購買者來說,貴錢和便宜的綠色證書沒有區別,對應的是1000千瓦時電力所蘊含的環境權益。 從買家的角度來看,越便宜越好,沒有必要花更多的錢去買昂貴的。
王康鵬:在綠證交易平台上,我們也看到掛牌量很大,但日交易量很小,問題出在哪裡?
彭鵬:目前沒有活躍的交易,主要是因為缺乏買家。 現在,購買綠色證書更像是對環境的捐贈,也是一種公益行為。
2月2日,國家三部委印發的《關於加強綠色電力證書與節能減碳政策銜接,大力推進非化石能源消費的通知》中提出,將綠色證書作為可再生能源用電基礎憑證,加強綠色證書與能源消費雙控政策的有效銜接, 並將相應的綠證交易用電量納入“十四五”省級人民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考核指標核算。該政策實施後,綠證交易活動有望大幅增加。
王康鵬:國內綠證交易能否解決歐盟碳邊境調節稅(CBAM)等綠色壁壘?
彭鵬:目前,歐洲碳邊境調整機制對我們的影響相對較小,主要是因為涉及的行業數量相對較少。 以2022年中國大陸對歐盟出口資料為例,CBAM覆蓋的行業總額約為200億歐元,僅佔32%,整體影響可控。
另一方面,是否需要繳納碳關稅,與企業生產工藝的選擇和繳納的碳成本密切相關,與是否購買綠色證書無關。 換言之,國內的綠色證書並不能解決國際市場上的綠色壁壘。
啟用綠電交易,亟待完善政策機制
王康鵬:從電商的角度來看,整個綠電交易佔比還是很低的,這背後是什麼原因?
彭鵬:現在要完成綠色電力交易並不容易。 比如,如果我想在山東購買綠色電力,我必須先去山東電力交易中心提交申請。 如果想參與跨省綠電採購,必須通過山東省電力交易中心向北京省際電力交易中心提出申請,經過這些流程才能最終完成。
還有交易頻率的問題。 綠電交易不是固定的,也不是每週或每月都有固定的交易。 因此,現在很多人和企業都想使用和消費綠色電力,但是沒有辦法完成交易。
綠電交易通常發生在年底,無論是2023年底還是2022年底,都有省份年底未達到省級綠色用電目標的情況。 在全國的統計資料中,只有綠色證書的買賣也計入綠色電力交易總數。
所以我們覺得現在的交易資料非常扭曲和不真實,既沒有反映真實需求,也沒有反映真實**,只是一些實驗易。 這是當前交易機制亟待改進的領域。
王康鵬:哪些企業對綠色電力需求旺盛?
彭鵬:有幾種不同型別的客戶:一是企業社會責任比較明確,有很強的打造品牌的意願,比如阿里巴巴、摩拜單車,它們已經購買了大量的綠色電力,並支付了一些額外的錢來完成他們的企業社會責任。
其次,如果買綠電比買火電便宜,那麼確實有客戶主動買綠電。 火電在長期市場中經歷了20%的上漲,風能和太陽能發電仍在火電的基礎上進入市場**,這意味著此時你從風能和太陽能中購買綠色電力比購買火電更便宜,這將為需求做出貢獻。
第三類通常是新能源或能源企業,如遠景、隆基等,它們本身就是不同行業的企業,希望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多用綠電,引領全社會潮流。 在央企中,如能源、電力央企,社會責任報告會披露,運營全部通過購買綠電完成。 這些都是企業發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履行社會責任的順便。
我們討論的核心是購買綠色電力的熱情。 提高積極性的關鍵是“聯動”,即購買綠色電力能給我帶來什麼好處? 目前,如果購買綠色電,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只能寫一句話,沒有其他激勵措施,所以企業購買的積極性自然很小。
因此,未來的政策需要能夠回答“買綠電有什麼好處”的問題,當有明確的政策導向時,對綠電的需求會更大。
王康鵬:目前國內各大電力交易中心已經開始將分布式光伏納入綠電交易品種,這對分布式光伏行業有什麼價值?
彭鵬:它在推動分布式光伏發展方面起著極其明顯的作用,這意味著它開啟了分布式市場化交易。 分布式光伏發電,除了本地消費外,剩餘的電力還可以通過電網出售給其他客戶。 這不就是配電一直想搞卻一直沒做成的“翻牆賣電”嗎?
分布式發電的“賣電”一直沒有被推開,乙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卡在了整體網費的計算上,如何分擔權利和責任。
從國家早期鼓勵分布式發展的角度來看,對於如此少量的分布式電,支付與地面電站相同的網路費用和其他費用確實有點不合理。 但是,在這個階段,分布式分發的數量已經變得如此之大,如果對分發給予非常特殊的優惠待遇,整個網路中其他使用者的利益也會受到損害。
因此,下一步發展的關鍵問題是,如何在平衡市場需求的前提下,出台更詳細的新細則,完成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實現“雙碳”目標。
碳市場是“雙碳”環境權定價的關鍵
王康鵬:1月22日,停辦了7年的CCER在北京重啟。 您如何看待CCER重啟的意義?
彭鵬:我先問你乙個問題:碳市場和綠電市場哪個市場更高? 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碳市場是更高層次的,碳市場是“雙碳”環境權定價的關鍵。 換言之,綠色電力市場是基於碳減排目標建立起來的市場,同時也會受到碳市場基礎的嚴重影響。
目前,乙個是強制合規機制,其中企業必須購買相應的碳配額才能達到國家設定的碳排放限值,即2021年7月開始運作的全國碳市場。 另乙個CCER是企業自願參與減排專案產生的減排量,可用於碳市場合規,經批准後可作為金融資產進行投資和交易。 CCER彌補了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較少、交易量不足的問題,是一種基於市場的綠色減碳激勵方式。
重啟前,生態環境部發布了四種方法論(指導自願減排專案減排開發、實施、驗證和核查的主要依據),即植樹造林碳匯、紅樹林、併網太陽能熱發電和海上風電。
這幾年,CCER申請暫停後,導致CCER是乙個奇怪的商品,它的**和**額度差不多,這是很不正常的,因為額度和CCER的成本在各個方面都完全不同,最好還是回歸市場規律。 然而,官方公布的方法學只有四種,每種方法學形成的CCER減排量仍然非常罕見,因此短期內很難解決CCER高的問題。
王康鵬:光伏發電、陸上風電、生物質發電,這些行業預期都被排除在CCER之外,為什麼會有這種安排?
彭鵬:減排的乙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叫做“額外性”。 什麼是“額外性”? 它能夠產生額外的減排,比如目前陸上風能和太陽能專案,特別是地面電站,已經突破了,CCER是否有激勵作用,它不影響投資的積極性,其額外性還沒有體現出來。
其次,如果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達成一致進入CCER市場,市場將過於充足。 但如果不讓風吹進來,碳市場現在就面臨著CCER不足的問題。 這是對公共行政的一大考驗,未來肯定會有更多的方法發表。
王康鵬:說到碳交易,很多業內人士預計未來規模可能達到萬億級,但實際上,目前全國碳市場強制減排的交易量和活躍度都極低,為什麼?
彭鵬:最重要的是制度設計。 就像**票一樣,普通投資者連開戶的資格都沒有,怎麼說囤積或者交易呢? 在目前的碳市場中,年排放量為2只有6萬噸以上的企業才有資格開戶,其他企業沒有辦法開戶。
現在的核心思想是,誰對這方面有需求,特別是對額度有需求,誰就可以開戶,不允許第三方或房東進來炒機。 我們對“金融投機”的可能性非常警惕。 在任何投資市場中,只有當有風險套利的機會時,投資者才會有積極參與的積極性,否則就會毫無生氣。
相比之下,CCER市場吸引了更多的投資者參與。 CCER明確允許免費開戶,第三方即使沒有CCER需求或強制性減排需求,也可以開戶買賣,整體交易量會更加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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