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清晨,清晨的陽光透過薄霧的縫隙,輕輕地照在老張夫婦的臉上。 老張是個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濃密的眉毛下鑲嵌著一雙溫柔堅毅的眼睛。
他的手粗獷有力,每次握著兒媳婦的小手,都能感受到溫暖和安心。 他的妻子梁娟是乙個優雅端莊的女人,臉上洋溢著和藹的笑容,成熟穩重的氣質讓人感到安心。
在兒媳婦懷孕期間,一家人搬到了兒子所在的城市,希望能照顧好孕婦和即將到來的寶寶。 他們放下退休生活,滿懷愛意和期待,背著乙個大包,住在兒子家裡。
從那時起,一家人就一起工作,和睦相處。 老張負責做飯,妻子梁娟專心照顧兒媳婦和寶寶,他們默契配合,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 在他們的悉心照料下,兒媳婦的身體逐漸恢復,寶寶健康快樂地長大,一家人總是充滿歡聲笑語。
媳婦出月後,夫妻倆特意徵求了這對年輕夫婦的意見:“你是要我們留下來照顧小寶,還是我們給你加點家人,你請人照顧? 經過多次商議,這對年輕夫婦一致決定讓嘮叨的老張夫婦留下來照顧小寶,畢竟他們是經驗豐富的爺爺奶奶,比較靠譜。 於是,老張和妻子開始了新的生活方式,他們住在兒子和兒媳婦家,全職照顧小寶。
兒子和兒媳婦平時照常上班,一家人默契配合,像一台精密的機器。 每天放學後,兒子和兒媳婦都會和孩子們一起玩,全家人都會享受家庭樂趣。 孩子的成長從蹣跚學步開始,老張夫婦小心翼翼地教他穩穩走路。
他們鼓勵孩子勇敢地邁出每一步,無論他跌倒還是哭泣,他的祖父母都會一直在那裡幫助他重新站起來。 時光如白馬,孩子已經上幼兒園了,老張負責接孫子上下學,梁娟負責家務和做飯。 一家人無時無刻不在歡聲笑語,大家都感到幸福和溫暖。
但生活總是充滿不確定性,2022年3月底,乙個壞訊息打破了這個家庭的平靜。 兒子小張在一次突如其來的意外中去世了,這一突如其來的變化讓老張夫婦感到心痛和失落。 在小張的葬禮上,夫妻倆痛哭流涕,肝腸都斷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親生兒子已經去世了。
然而,當他們試圖重整旗鼓,繼續守護兒子的家時,兒媳婦的決定卻讓他們瞠目結舌。 兒媳婦收拾好行李,帶著小寶回娘家。
不久之後,兒媳婦提出賣掉房子,在異地開始新的生活。 老張夫婦雖然不願意,但又不忍心違背兒媳婦的意願,答應了她的要求。 他們搬回了自己的家,黯然地離開了以前的家。
可是,老張夫妻倆已經很久沒能見到孫子了,每次想見自己照顧的大寶寶,兒媳婦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 失望和痛苦充斥著老張夫婦的心中,他們感到愧疚,回憶起無數次與兒子和兒媳一起生活的美好時光,他們以為自己過得很好,卻不明白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才讓兒媳婦如此果斷。
50年來,夫妻倆從未退縮過,對自己在法庭上告發兒媳的行為充滿了責任感和執著感。 他們提起訴訟,以行使探望孫子小寶的權利。 他們希望能夠親眼目睹孫子長大,懷念與他在一起的美好時光。
唐大爺意見:老張夫婦應行使探望孫子的權利。
1.作為孩子們的爺爺奶奶,老張夫婦一直是孫輩成長的重要陪伴和支持者。 他們在孫子輩年幼的教育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們應該有權繼續與孫子孫女保持聯絡,給予他們愛和支援。
2.孩子是家庭的重要紐帶,是未來的希望,老張夫婦的存在對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 他們有責任傳承家庭價值觀和傳統,應該被允許與孫子孫女保持牢固的聯絡,以便對他們的成長和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李奶奶觀點:兒媳婦有權拒絕老張夫婦的探視請求。
1.兒媳婦對孩子擁有監護權和決策權,她有權決定是否允許老張夫婦與孫子見面。 尊重她的決定就是尊重她作為孩子母親的權威。
2.如果兒媳婦出於心理或經濟原因等考慮和理由,拒絕老張夫婦的探視權請求,應尊重她的選擇,與她溝通,尋求適當的解決方案,而不是通過法律手段強制執行探視權。
法律意見書: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公民有權探望親屬,老張夫婦提起訴訟行使探望孫子小寶的權利是合法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和教育負有權利和義務,兒媳不讓老張夫婦探望孫子女可能違法。
3.鑑於孫子小寶有權與祖父母保持親屬關係,兒媳作為監護人,不應剝奪其探視權。 法院有權作出判決,以維護老張及其妻子的合法權益。
4.如果兒媳不同意行使探視權,法院有權作出有利於小寶的判決,例如安排定期或有條件的探視,以保護其孫子小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