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原黨委副書記、中國足協主席陳旭元**一案。 隨著庭審的進行,陳旭遠被控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數千萬元。 檢方指控,陳旭元在擔任中國足協主席期間,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情節嚴重。
審判現場。 (圖片由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 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陳旭元先後利用上海國際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總裁、董事長、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組長、中國足協主席等職務, 以及其許可權和地位的形成的便利性,在專案承包、投資經營、活動安排等事宜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協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累計8103萬元以上。檢察院要求對陳旭遠追究**罪的刑事責任。
審判現場。 (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庭審中,檢察院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陳旭元及其辯護人進行了盤問,陳旭遠對檢方的指控供認不諱,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他的辯護律師也為他辯護,指出陳旭元在擔任中國足協主席期間,為中國足球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但因為貪婪,他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庭審後,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判陳旭元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法院認為,陳旭元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已構成犯罪。
陳旭元聽完判決後表示,會服從判決,不會上訴。 他深深地悔改,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和罪孽。 他說:“我為國家感到抱歉,我為人民感到抱歉,我為中國足球的事業感到抱歉。 我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我願意為我所犯的錯誤付出代價。 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表態,陳旭元作最後陳述,認罪悔改。
此案的審理和判決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許多人認為,這是中國足球反腐敗鬥爭的重大勝利,也是對其他腐敗分子的警告。 同時,也有人肯定和認可陳旭遠的懺悔和悔恨,認為他為中國足球事業做出了貢獻,但因為貪婪,他走上了錯誤的道路。
庭審結束時,法院宣布休庭,並在晚些時候宣布判決。
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人士等30餘人參加了庭審。
據悉,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原國家隊管理部部長陳永亮因涉嫌賄賂罪分別被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嘉裕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判。 與此同時,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也涉嫌受賄,接受了兩家法院的公開審判。 陳旭元一審被控告810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