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湖南省安委辦公室發布緊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涉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抓好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工作。
從事故中吸取了教訓。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吸取江蘇南京“2.23”電動車起火事故教訓,以案例為借鑑,一案推論,堅決擔負起防險保安全的政治責任,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始終保持面朝深淵、如履薄冰的緊迫感, 全面鞏固地方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人身保護責任,及時果斷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預防和防止我省同類事故的發生。
全面加強綜合治理。 各地要組織市場監管、工信化、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任務和分工的相關檔案要求,依法履行全鏈條監管責任, 加強對生產源頭、流通銷售、最終使用、拆解等環節的管理,加強各部門的共同努力。要組織住建、電力等部門推動新建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車位和充電設施同步建設,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完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 關注國家消防救援局《電動自行車棚火災事故預防七項措施》。(見下文)要求,督促社會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進一步規範集中充電場設施管理,督促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加強充電設施的安全檢查、維護管理和日常用電檢驗檢測,及時發現和整改潛在的用電安全隱患。 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違章停車充電的查處力度,重點抓高樓、老舊小區、城中村、城鄉交界處等重點區域,組織消防、住建、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嚴查處置進入樓戶等違法違規行為, 飛線充電,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積極開展群眾性防治。 各地要以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動為抓手,以電動自行車為重點,迅速開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採取行動,加強本行業、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違章停車充電、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火災隱患。 要督促鄉鎮街道組織組織村(社群)工作人員、網格員、民警、物業服務企業等基層力量,對高層樓宇、老舊小區、群租房、城中村、城鄉交匯處、“九小地方”等重點區域電動自行車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並監督整改和消除安全隱患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七嚴禁”:嚴禁購買不合格的電動車及配件,嚴禁擅自改裝,嚴禁不按規定停車,嚴禁在非指定區域充電,嚴禁“飛線充電”,嚴禁在易燃品附近充電,嚴禁長時間充電。
加強消防安全警示宣傳。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傳統電視、廣播、報刊,以及戶外大螢幕、樓宇電視、社群廣播、“村聲”等宣傳資源,加大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力度,特別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安全常識和案例警示宣傳。 要廣泛動員基層電網員、民警、消防志願者等力量深入社群、農村、“九小地方”、居民家庭開展“面對面”宣傳貼士,定期開展“敲門行動”,倡導鄰里互安全提示,普及消防用電燃氣安全常識; 實施“三通三通”(清理走道、陽台、廚房,關掉火源、電源、氣源),特別是及時清理樓房地下室、走廊、消防通道內違章停放的車輛和障礙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定期組織消防宣傳,加強電動車公共區域停車充電管理,禁止電動自行車進梯入戶,禁止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違章停車和充電, 門廳、高架地板和疏散通道。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鼓勵在室外安全區域設定帶保護裝置的固定集中充電設施。 定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全面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防止電動自行車棚發生火災事故的七項措施
(審判)。
本辦法所稱電動自行車棚,是指在室外開放空間內設定的為電動自行車提供集中停車和充電功能的結構(建築物)。 電動自行車棚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要求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改造,其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現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的有關要求。 1、選址建設合理。 電動自行車棚不得與甲、乙類火災危險車間、倉庫、文物保護建築相鄰或合建,不得占用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爬坡作業場所,不得影響建築物室內外消防設施和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使用。 2.保持安全距離。 電動自行車棚(含防風雨棚)突出的外緣應與相鄰建築物的外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不得與相鄰建築物的外牆門、窗、開口和其他開口的開口部分和安全出口相鄰。 如果建築物旁邊確實有困難,應與不易燃且在一定範圍內沒有門窗或孔洞的防火牆相鄰,或應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以減少火勢蔓延到建築物的風險。 3.車輛組管理。 電動自行車棚內的車位應分組布置,每組車位的長度或數量應根據地區實際情況確定,並實施標示分隔管理。 組間應設定一定的防火間距,或建矮牆,耐火限值不小於100h隔板用於防火分隔。 車棚應採用不燃阻燃材料建造,不得以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等燃燒效能低於A級的材料作為保溫保溫材料或夾層彩鋼板芯材建造。 4.嚴格的電氣安全。 電動自行車棚應安裝具有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型充電設施。 充電設施、插座、接線盒、電纜等嚴禁鋪設在易燃可燃材料上,嚴禁使用大功率照明燈具,嚴禁私自連線電線進行“飛線充電”。 5.完善消防設施。 根據環境條件、建築面積等因素和實際需求,電動自行車棚可因地制宜配備火災自動報警器、室外消火栓等設施,並配備滅火器、滅火毯和快速移動裝置等裝置。 建立電動自行車火災快速處置志願消防組織,完善應急預案,規範處置程式,加強日常演練,使火災一旦發生,早、小、早滅。 六、加強監測預警。 具有一定的規模的電動自行車棚應安裝具有自動識別、預警功能的24小時監控系統,影象可實時顯示並儲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室。 鼓勵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實現電氣火災的自動監測和預警。 7、加強日常管理。 電動自行車棚的建設、管理或業主單位應當每天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和夜間檢查,每月對車棚的充電設施、消防設施等設施裝置進行一次檢查,並及時通知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保養。 勸阻電動自行車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專用電線充電、長期過度充電,清理長期未使用的“殭屍”車輛。 利用社群廣告牌、樓宇電視、戶外大螢幕等載體,定期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案件警示宣傳和消防安全科學教育。 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七嚴禁”
1.嚴禁購買不合格的電動車及配件。 不合格、不標或超標的電動汽車、電池、電線和充電器會增加火災風險。 2.嚴禁未經授權的修改。 擅自改裝蓄電池、安裝音響、照明等,容易造成線路過載而引起火災。 3.嚴禁在規定之外停車。 嚴禁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未落實防火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的住宅、地下車庫、地下室、半地下室。 4.嚴禁在非指定區域充電。 嚴禁在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高架樓層、人多處、居民樓的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充電,電池不能帶回家充電。 5.嚴禁“飛線充電”。 嚴禁亂拉電線、安裝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方式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6.嚴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充電。 電動汽車充電應遠離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易燃易爆材料。 7.嚴禁長時間充電。 車輛應避免充電時間過長,通宵充電無人看管,一旦電池、電線等出現問題,很容易引起火災。
*: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編輯:趙靜.
一審:柴周。
二審:鄧北立。
第三次試煉:尋找紅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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