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開記者招待會,匯報法院落實《防止干預司法機關的《規定》的情況。 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監察局局長廖向陽指出,一些幹警在貫徹《個別條例》過程中不敢舉報、不願舉報、不願舉報。為解決這一問題,人民法院建立了如實記錄、舉報保護機制,嚴肅處理幹部、警察記錄、舉報資訊洩露、對幹警如實記錄舉報的報復行為。
《規定》是指辦公廳、辦公廳發布的《關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干預具體案件的備案通知和問責規定》、政法委發布的《關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窺探案件的記錄和問責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完善和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員、中介組織接觸互動行為的若干規定》。
為防止司法干預,確保司法公正,各級法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嚴格控制記錄和報告內容的知曉範圍,明確各級法院監督部門或者專職監察人員是本院負責執行《單項規定》的專門單位或者人員。 嚴格記錄和報告平台管理情況,嚴格審批管理員賬號,全程留痕跡,接受監督。 三是實錄資訊直報制度暢通,通過國家法院的備案和報案平台,幹警真正放心填寫、如實報案。 最後,建立如實記錄、報告的保護機制,嚴肅處理幹警記錄、舉報資訊洩露、如實記錄、報告的行為,對如實記錄、報告的幹警進行報復。
廖向陽說,為有效消除幹警的顧慮,人民法院在加強教育、紮實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礎上,也採取了上述措施。 只要我們想清楚,是挽回面子、保個人感情,還是執行紀律、公正司法重要,就不會有意識形態上的擔憂。
在此背景下,我們希望各級法院能夠取得進展,加強《個別規定》的落實,確保司法公正、公開、公正。 同時,我們也呼籲廣大幹警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敢於如實舉報違法違規、干預司法,為維護法律和社會公平正義貢獻力量。
最後,請廣大網友就如何完善防止干預司法《規定》的措施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