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央視新聞微信***
近日,電影《第二十條》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 影片由發生在檢察官韓明身上的三個故事組成:前一案被告人對處理結果不滿,認為自己是正當的辯護,而不是故意傷害; 為了制止校園霸凌,兒子一直拒絕為傷害院長的兒子而道歉; 同事陸玲玲承辦的一起故意傷害案件認定發生爭執,副檢察長更換承辦人,指定自己主持......
影片展現了韓銘內心的成長,也從他的視角全面系統地呈現了從不敢申請、不願申請到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維護公平正義的過程。
標題中的“第20條”指的是什麼? 我們該如何理解影片中的“正當防衛”? 讓我們來看看
《刑法》第20條規定了什麼?
電影《第二十條》指的是刑法第二十條,即“正當防衛”條款。 《刑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
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或者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非法侵害而採取制止違法侵害的行為,給違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抗辯,不承擔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發生的犯罪、殺人、搶劫、綁架或者其他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措施,造成違法犯罪的,不視為過度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正當的辯護是貫穿電影《第20條》敘事的關鍵詞。 韓明的兒子看到有同學被欺負,勇敢地伸出援手; 公交車司機張貴生見女乘客被男子欺負,一怒之下,砸了男方,打傷了......影片以現實主義題材和小人物視角為切口,通過藝術的形式講述法律背後的公理和人情。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邏輯”。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一系列影評
導演張藝謀在接受總台記者採訪時表示,這部電影是為千千萬觀眾製作的,因為電影的故事包含了很多大家共同面對的問題,能夠引起大眾的共鳴。
對於這部電影,最高人民檢察院也連續發表了兩篇影評,指出電影中的故事“是真實發生在我們人民身上的事情,看似遙遠,但可能時不時發生在我們身上”。
影評中還提到,《第二十條》不僅是一部法律題材的電影,更是一部屬於所有人的生活片,會影響乙個人的是非感和正義感。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邏輯”。最高人民檢察院用通俗易懂的術語解釋“正當防衛”:“挨打為什麼不能還擊? 勇敢行事有什麼錯? 在屢次遭受折磨和羞辱,面臨重大人身安危之後,你為什麼不能勇敢地反抗? 正義應該有自己的信心。 當人們保護自己和他人時,我們不能太苛刻。 ”
沉睡條款“被喚醒”。
正義的信心從何而來?
法律不能向無法無天的人低頭“,這是電影中多次出現的一句台詞。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院辦公室主任姬炳雪說,在司法實踐中,這句話是指一項權利不能屈從於侵犯該權利的行為。 防衛行為與違法行為的關係是法律與違法的關係,如果防衛人被非法侵犯,則侵權行為違法,防衛行為是正當的。
姬炳學說,我國法律鼓勵公民依法行使正當防衛權。 但長期以來,有人將正當防衛制度稱為“沉睡條款”,主要是因為:
在涉及正當防衛的案件中,事實和證據往往比較複雜,有的案件證據不足,導致認定存在一些重大爭議;
受傳統司法觀念影響,司法人員不敢運用;
許多人認為“死者至大,惹事者有道理,殺傷者有道理”,這在客觀上對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季冰雪說,2018年崑山反兇案喚醒了“沉睡條款”。 近年來,司法機關依法辦理了一批社會高度關注的正當防衛案件,“法律不能讓於無法無天”的法治精神也成為檢察官辦理此類案件必須遵循的理念。
崑山反兇案詳情:
2018年8月27日,劉海龍在江蘇省昆山市振川路與騎車人于海明發生爭執。 劉海龍掏出砍刀連續打向於海明,然後于海明抓起砍刀刺砍,劉海龍受傷身亡。 最終,檢方認定餘海明的行為是正當辯護,不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十條的背後是怎樣的正義和人情?
在看電影的過程中,很多人都覺得電影中的檢察官陸玲玲“太爭強好勝”,明明有監控錄影,但她還是要找證據,這讓大家不高興,案子久久無法結案。 原因在於她的台詞:“我們處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別人的生活。 ”
據季炳雪介紹,這句話近年來逐漸成為司法人員的座右銘。 強調司法人員在辦案時要多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了解當事人的要求。 “乙個案件可能是司法人員工作的一部分,但對於當事人來說,它涉及犯罪是否依法受到懲罰,被害人的權利是否得到依法保護,是否公平正義得到伸張,這可能會影響當事人的一生。 ”
季冰雪說,感受到公平正義的主體是廣大人民群眾,包括案件當事人和關心案件的人。 檢察官要在法律自由裁量權的空間裡謀求最佳結果,讓人民群眾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 “檢察官不僅是犯罪的檢察官,更是無罪的保護者,要努力成為社會主義法制意識和中國特色法治進步的引領者。 ”
本文**:央視新聞微信***綜合“共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