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十美元非常昂貴。
如果帶去餐廳消費,基本上可以點一道菜不用看**。
我記得聽奶奶說開會的價錢,她月薪30元左右,姨媽出嫁的時候,請親戚到飯局吃飯,一整桌的肉素菸酒就吃完了,費用在10元左右。
按照那次會議的價格,如果搭配一桌菜,酒三塊錢左右,香菸大氣點兩包牡丹,一包五毛錢一共一塊錢,剩下的七塊錢也可以點八肉八菜, 四道冷菜和兩道硬菜。
比如青椒麻婆豆腐土豆絲五毛錢,烤茄子和醋白菜各算一毛錢,這個價位再吃四道素菜不到一塊錢,土豆、烤牛肉和雞肉燉蘑菇肉肉五毛錢左右,大蒜炒雞蛋炒肉各兩毛錢左右。
點了八塊肉八菜七塊錢後,還剩下三塊錢左右,兩塊錢乙個葫蘆雞紅燒肉,剩下的一塊錢加上冷黃瓜、炒花生等四道冷盤,應該是完全有可能的,說不定幾毛錢就大有錢了,如果酒不夠, 會有一些散裝的葡萄酒。
可以說,在70年代,如果用十塊錢在一家餐廳點菜,就可以有一桌挑不出毛病的客人。
如果不是請客,就幾個朋友自己吃飯,如果想花十塊錢一頓飯,先幾個人要抽菸喝酒,兩瓶酒幾包菸要先佔七八塊錢,剩下的肉菜都可以花掉。
如果碰巧你的朋友不抽菸不喝酒,你要有極好的食物量才能吃到十塊錢點的食物量。
或者兩個年輕人在約會,想一次用完十塊錢,那麼酒店的檔次就會提高。
比如年代劇《血色浪漫》中,袁俊和好友鄭彤把家裡的古董花瓶賣了200元,一行人去了北京最好的老墨溪酒樓吃了半個月,才把錢花得差不多,一頓飯十塊錢左右。
在劇中可以看到,在老墨溪酒樓裡,主角團後面的路人,經常有年輕男女點西餐和紅酒,兩人在這種浪漫的心情下慢慢談戀愛,估計紅酒會貴一些,一頓飯十塊錢的預算也能花掉。
可以看出,70年代去一家餐廳吃十塊錢的時候,你不用擔心什麼菜吃不了,但要是真的想花一頓飯,就要操心點什麼餐廳了。
一般來說,去飯店吃一頓好吃的簡單飯菜,五塊錢以內就能吃得舒服。
我聽說在陝西寶雞打工的師傅們,他們發工資去飯樓,四五個人喝酒吃肉,一天下來乙個人來一碗麵條,也就三四塊錢左右。
如果去飯局吃一碗饅頭,切點醃牛肉,乙個人的費用最多不超過一元,畢竟十塊錢是當時大多數家庭乙個月的伙食費。
如果不了解70年代的購買力,按今天換算,大概是1000元以上。 也就是說,如果你拿1000元在一家普通的餐廳點餐,你能不能來一桌豐盛的菜餚,沒有太大的壓力。
不過,和現在的1000元略有不同,那個時代比較稀缺,下限很低,一兩毛錢就能吃飽,上限不高,沒有什麼想像的天價菜,一瓶茅台才八塊錢,抱著十塊錢去和朋友吃飯, 而且還有幾道開胃菜,在這個茅台裡不丟面子。
餐廳的定價也很穩定,就算是樓外樓這樣的名牌餐廳,一頓飯十塊錢的預算也能讓一家人吃得開心。
總結一下70年代的10塊錢之所以這麼有用,首先收入和物價都和物價不相上下,就是乙個人的月薪四五十元看起來不多,一斤豬肉才七毛錢,五毛錢就能買到10個左右的雞蛋, 而且人們的生活成本也非常低。
所以當時很多家庭都能靠乙個人的工作收入養活全家,比如在奶奶家樓下,他們兩個大人乙個工資40多塊錢,另乙個在家照顧家務,照顧四個孩子。
另外,之所以會用十塊錢,還與選擇不多,慾望不多有關。
不像現在的人會攢錢買房,買時髦的電子產品和名牌鞋包,70年代最重要的是吃喝。
另外,70後的人一般沒有儲蓄的概念,掙得或多或少,每個月都要花掉。
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那個時代的就業環境非常穩定,只要你按時上班,你的月薪就會每天發,所以大家花錢很穩定。
就像《父母之愛》中官職統帥的江德福,安傑也在島上當老師,按理說兩人的收入不會低,但還是沒有積蓄。
就是因為錢多,安傑想喝咖啡喝下午茶,三歲的時候還要給家裡買新衣服,所以突然遇到要結婚的嫂子德華,還是要預支工資才能做到的。
因為大家都放心了,所以堅持存幾天錢,活到下乙份薪水。
就像時代影視劇《金婚》一樣,佟智和溫麗因為慷慨大方經常去餐廳,錢不夠花到月底,兩人也不太慌張,先讓親戚借點,生活還能過, 如果他們下個月發工資,他們應該去餐廳,去餐廳,如果他們想看電影,他們就會去看電影。
所以,如果把70年代的十塊錢拿到餐廳,就特別豐盛,可以隨意點餐,相當於一次吃乙個月的伙食費,在各個檔次的餐廳都可以吃一頓大餐。
西餐可以達到老墨酒樓的水平,中餐選擇比較多,普通餐廳可以點一桌宴席,就算去樓外樓這樣的知名餐廳,十塊錢也足夠三五個人吃好吃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