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申請生活津貼、特困等的,必須先在系統上備案,檢查其財產,檢查完其財產後,才會有財產核實報告。 大多數家庭的房子、汽車和儲蓄可以更清楚地檢查。 通過檢視報告,工作人員可以了解絕大多數家庭的財產狀況,便於確定是否納入援助。 現階段的資料互聯是有益的。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雖然資料互聯越來越多,也就是說,在對賬報表中可以找到的資訊越來越多,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總有一些資料在這個階段還沒有連線(以後可能會逐漸連線),也就是找不到對賬報表。 因此,對賬報告的內容可能不準確。 在核實家庭資產狀況時,不能完全依賴對賬報告。
1. 不允許提供存款資訊
(1)部分銀行找不到
對賬報告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銀行存款資訊。 現在中國有4000多家銀行,核查報告肯定不能全部顯示出來。 有的查報顯示,人群卡里沒有一毛錢,金額為0,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2)銀行資料不完整
雖然對賬報表包含銀行資料,但資料不完整。 比如,根據徵地資金清單,核實了生活補貼領取者的收入,核對報告顯示流量不大,但群眾開的清單中有10萬多塊土地(在申請前一段時間就拿出來了)。
如果只看核實報告,那麼很可能會覺得房產沒問題,給生活津貼。 這顯然是一種錯誤保證。 因此,建議申請人提供過去1年內以本人及其共同生活成員的名義提供的所有銀行對賬單。
二、狀態更新不及時
在一些地方,查驗報告和發現的房產資訊已經很久沒有更新了。 比如查報告顯示群眾有車,群眾一問就說已經賣車了,還提供了第一輛車的證明; 再比如,有些人已經離婚,提供了法院判決書,但核對報告仍然顯示他們已經結婚。 只能說有些資料確實沒有及時更新。
由於財產對賬報告中捕獲的資料有一定的侷限性,因此請務必記住,對賬報告僅供參考。 在核准生活津貼前,要進行多重調查,核實家庭情況,在進行住戶調查時,要向村委會、鄰居等多方詢問支援材料。 儘量減少錯誤保證。
具體房源核查情況因地而異,請以當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