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曾經有過與親戚、朋友或同事簽訂貸款合同以幫助他們並成為擔保人的經歷? 你以為這只是一種形式,但你沒想到它會惹上無窮無盡的麻煩。 您不僅要承擔債務,而且還要面臨法律制裁,這甚至會影響您的信用記錄和工作生活。 你後悔了,但你再也找不回來了。
這是擔保人的坑,很多遭受損失的人現在還沒有翻身。 保證人是法律責任人,一旦債務人違約,即使保證人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利益,保證人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擔保人的風險非常高,收益微乎其微。 那麼,為什麼有這麼多人願意做擔保人呢? 這背後究竟有哪些原因和隱患? 本文將從三個方面進行分析,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啟發和啟示。
根據2024年1月發布的《中國擔保人調查報告》,目前中國有超過2億名擔保人,其中約15億擔保人因擔保而遭受損失,平均損失金額為560,000元。 這些損失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債務人逃避還款,保證人被迫償還本息,甚至不得不支付罰息和違約金。
如果債務人被起訴,保證人被連帶起訴,不僅要承擔法律費用,還要面臨法院的強制執行,如凍結資產、扣押工資、限制出境等。
債務人的借款資訊被洩露,擔保人受到不法分子的騷擾、威脅、恐嚇,甚至暴力傷害。
債務人的借款影響擔保人的信用記錄,導致擔保人無法申請貸款、信用卡、保險等金融服務,或提高利率和費用。
債務人的借款破壞了擔保人的人際關係,導致擔保人與親戚、朋友、同事、鄰居等之間發生糾紛、衝突、疏遠,甚至失去信任和友誼。
這些損失不僅是經濟上的,而且是心理上的,甚至危及生命。 一些贊助商無法應對巨大的壓力,選擇自殺或逃跑。 一些擔保人因為無法擺脫債務而陷入更深的泥潭,比如賭博、吸毒、犯罪等。 一些贊助者變得孤獨和絕望,因為他們無法挽救家庭和友誼。 這些都是擔保人的悲劇,也是社會的悲劇。
那麼,為什麼有這麼多人願意做擔保人呢? 這背後的動機和心理是什麼? 根據《中國擔保人調查報告》,擔保人的動機和心理可分為以下幾種型別:
情感動機。 這是最常見的動機之一,也是最容易利用的動機之一。 擔保人出於對親戚、朋友或同事的關心、信任、感激、同情等情感而同意擔保,不忍心拒絕他們的求助,或想幫助他們解決困難,或想維持和增進關係。 這種動機往往缺乏理性判斷,沒有考慮到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沒有明確擔保的範圍和期限,沒有簽訂有效的擔保協議,導致擔保人陷入被動和無助的境地。
利潤動機。 這是第二常見的動機型別,也是最危險的動機型別。 擔保人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而同意擔保,如獲得債務人的回報、利益、感激之情等,或避免債務人的怨恨、報復、誹謗等。 這種動機往往期望過高或風險意識過低,沒有意識到債務人的還款意願和誠信程度,沒有保留足夠的證據和保證,沒有制定合理的退出機制,導致擔保人遭受損失和傷害。
社會動機。 這是第三種最常見的動機型別,也是最難抗拒的動機型別。 擔保人出於適應和認同社會的需要,如遵守規範、風俗、道德等,或滿足社會的期望、評價、壓力等,同意擔保。 這種動機往往受到外界的影響和干擾,擔保人不堅持自己的原則和立場,不維護自己的權利和尊嚴,更不拒絕無理的要求和干涉,從而喪失了自主權和自尊心,導致擔保人的自主權和自尊心喪失。
那麼,作為擔保人,我們應該如何應對和避免擔保的陷阱呢? 以下是一些對策和建議,供大家參考:
拒絕保證。 這是最簡單、最有效的應對措施,也是最需要勇氣和智慧的應對措施。 擔保人應該明白,贊助不是一種義務,而是一種選擇。 保證人有權拒絕任何不合理、非法或不合理的擔保請求,無論是來自親戚、朋友、同事還是社會。 發起人應該學會說“不”並堅持他們的決定,而不會動搖或感到內疚。
保證人應該知道,拒絕擔保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也是為了幫助債務人。 因為擔保可能會使債務人依賴和放鬆,導致他們不努力還款,甚至繼續借款,最終陷入更大的債務危機。 擔保人應該以其他方式支援和幫助債務人,如提供建議、鼓勵、監督等,以便債務人能夠自行解決問題,而不是為自己承擔責任。
審慎的保證。 如果你真的不能拒絕擔保,或者你確實有充分的理由和信心這樣做,那麼你應該謹慎地做出擔保,避免盲目和衝動行事。 保證人應當明白,擔保是具有嚴格規範和要求的法律行為。 擔保人應做到以下幾點:
調查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了解債務人的借款目的、金額、期限、利率、**等,判斷債務人的還款意願和信用程度,評估債務人的還款風險和可能的後果。
確定擔保的範圍和期限,明確擔保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等,限制擔保的金額和頻率,約定擔保的終止條件和方式,避免擔保的無限擴大和延長。
簽訂有效的擔保協議,要求債務人和借款人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身份證明、借款合同、還款計畫等,要求債務人和借款人承諾按時償還貸款並提供相應的抵押物或抵押物,並要求債務人和借款人約定優先償還擔保人的損失,並在發生違約時賠償保證人的損失。
保留足夠的證據和保障措施,如擔保協議的原件、影印件、掃瞄件等,如債務人和借款人的位址、工作單位等,如抵押物或抵押物的權屬證明、評估報告、保險單等,如債務人和借款人的還款記錄、催款通知書、訴訟檔案等。
制定合理的退出機制,如要求債務人、借款人在債務人償還貸款或擔保期屆滿時出具還款證明或解除擔保書,如要求債務人、借款人在債務人違約或擔保風險增加時提前償還貸款或轉讓債權, 要求債務人、借款人在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或者抵押物、抵押物丟失時承擔法律責任,或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轉移保證。 如果您已經成為擔保人,並且已經遭受損失或面臨風險,那麼您應該盡快轉移擔保人,以減輕您的負擔和壓力。 擔保人應該知道,贊助不是終身義務,而是一種可以改變的選擇。 保證人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之一轉讓保證:
擔保權轉讓協商,即與債務人和借款人協商尋找其他擔保人或擔保方式,以取代自己的擔保責任,解除自己的擔保關係,如尋找第三方擔保機構、保險公司、信用卡公司等,或要求債務人和借款人提供其他抵押物或抵押物。
合法轉讓擔保,即依照法律規定主張自己的擔保權,轉讓自己的擔保責任,如債務人違約後,向債務人和借款人追償自己的損失,如債務人無力償付後,向抵押物或者抵押物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 如債務人與借款人拒絕還款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市場轉移擔保,即利用市場機制,將自身的擔保權益轉移,擺脫自身的安全難,如債務人正常還款時,將自身的擔保權益**轉讓給其他投資者,如債務人難以償還時,將自身擔保權益折現或贈與他人機構, 如債務人無償無望,其擔保權益無效或放棄。
總之,擔保是一種高風險、低回報的行為,不能輕率地進行,更不能盲目進行。 擔保人應根據自身情況和需要選擇適當的對策和建議,避免或減少擔保的陷阱。 擔保人應該明白,贊助不是簡單的幫助,而是一項複雜的責任。 保證人應慎重考慮是否有能力並願意承擔這種責任。 擔保人應該記住,擔保不是絕望的選擇,而是權利的選擇。 保證人應勇於拒絕,或謹慎保薦,或盡快轉讓,保護自己的利益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