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鄉村生活的日常生活
前幾天,我上班的時候,爸爸打來電話,神秘兮兮地說,村里最近要改造,把田裡種的麥子拆了,建了個溫室種蘑菇,公司特意上來買蘑菇。
對方答應定期購買,每公斤10元,畝1000斤,3個月收穫一季,這樣一年就能有近10元的收入。
此外,還提供了技術支援,並提供了溫室、肥料和種子的建設,並按當時的購買價格補貼了田間種植的小麥的清除。
這讓爸爸興奮不已,對於工作了一輩子的老爺子來說,一年的辛苦勞動只有幾萬塊錢,現在足不出戶就能多賺幾倍,這自然是很積極的。
聽完就覺得真的不錯,沒有風險,有教官,等我成熟了,有專人收,不賠錢就能穩穩賺利,怎麼自己做這麼好事,怎麼會落到農民頭上。
當我試圖在網上檢視資訊時,父親又打來電話,說工作人員來通知我,今天是最後一天,如果我今天處理了,我會送一台洗衣機。 以後,不僅不會有禮物,還會有額外的費用。
爸爸當即答應了,但我沒有聽任何勸說,但在最後一刻,對方告訴我,60歲以上的人不能做責任人,他們需要孩子來做遺囑執行人。
我鬆了一口氣,立馬放下手裡的工作趕回家,在路上反覆回憶那些話,沒有風險,專家指導,挨家挨戶。
門**? 如果對方不是**怎麼辦? 這時,我意識到其中的棘手之處,我再次檢視了資料,終於明白了套路。
回到家後,工作人員還真沒走,一見到我,立馬熱情地講解前景有多好,怎麼賺錢,然後拿出合同。
粗略看了一眼合同,發現事情和我想的一模一樣,對農民的約束極其苛刻。
我們從乙方到甲方,再到他們租賃我們的土地,我們只是照顧它。
在照料過程中,要盡最大的責任,溫室損壞、盜竊和損壞,農民應該負責賠償,這種賠償是有道理的,畢竟是別人投資的。
在發生自然災害、暴雨、強風和暴風雪時,一定要千方百計保護溫室,比如保護不力,給農民造成的損失也會得到補償,這話有點強勢。
生活在農村的人們已經看到了大雨、大雪和強風的威力,即使是大樹也能被連根拔起,大雪甚至能把房子倒塌,所以你不能冒著生命危險保護溫室。
此外,收益和**也充滿了陷阱,公司第一季度的收購,對於固定的**,收購後的浮動**,根據質量的蘑菇評估,而標準好壞不是基於市場的標準,而是自己的標準。
也就是說,蘑菇的好壞要看其控制,如果每畝達不到1000斤,公司有權要求賠償。
另外,我發現最大的問題之一,在合同末尾的小字上寫著,如果公司遇到困難,它有權在不通知農民的情況下抵押。
蘑菇**好的時候,大家都平安了,農夫還能賺點錢。
當蘑菇**不好時,農民會損失所有的錢,並可能背負鉅額債務。
而**在享受國家補貼的同時,也有吸農民的血。
村里的嚮導欺騙農民在合同上簽字,卻沒有提到風險。
當賣家遇到風險時,可以利用陰陽合約直接抵押跑路。
天上沒有餡餅,也沒有免費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