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鄉養老問題上,一些農民朋友總是把政策不對稱歸咎於政策不對稱。 怎麼說,“只有城鎮戶籍的人才有繳納養老保險的政策,農民沒人管,只想交,無處支付”因此,有意見認為農民沒有養老,歸咎於政策。
實際上,事實並非如此。 1992年,城鄉養老改革同時實施。 1992年,國家頒布了《農村農民養老保險試點》,即《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 方案主要由農民自己支付,銀行當時代行代收代付,也就是人們過去所說的“老農保險”。
2009年,在原有“老農險”的基礎上,完善,通過個人繳費、集體補貼、融資補貼等方式,建立了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年滿60周歲的農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也就是後來的“新農保”。
新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後,當時有大量農民工進城打工。 雇主被要求根據政策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但遺憾的是,當時人們並不了解養老保險的新事物,沒有意識到它的重要性。 大多數農民工每年都會在打工後放棄保險,認為繳納社保不如拿現金能負擔得起。
在深圳,有18萬人排隊退保,部分地方退保率高達95%。 在農村,宣傳車也每天都在宣傳新的農村保險,工作人員甚至到家戶戶為你打工,但投保人很少。
如果說是1992年老農保實施後開始繳納社保的人,到現在已經32年了,而現在60歲的人,當時才28歲。 如果說是2009年新農村保險實施後開始繳納社保的人,那麼現在已經15年了,現在60歲的人已經45歲了,正好是領取養老金的好時機。
其實,有些農民朋友之所以拿不到養老金,並不是因為國家沒有創造條件和機會,而是因為他們當時個人的思想理解沒有跟上。 我總覺得農民拿到養老是天方夜譚,自古以來就沒有做過,給自己錢是可以的,但絕對不可能拿出來。
如果你現在知道了,為什麼一開始就要打擾呢? 當初繳納農險的,早就享受到了老人無憂無慮的生活。 如今的年輕人,記得給自己買乙份養老保險,靠別人比靠自己好。
你有朋友在繳納農業保險後領取了養老金嗎? 請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