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專案
近年來,全國反腐倡廉政。 我表弟是獄警,他們單位也在發揚這種精神。 表哥很著急,這讓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
大約十幾年前,一位四十多歲的婦女帶著兩個孩子,還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來看望她的丈夫。 她的丈夫是乙個非常正義的哥們,為了和哥們生氣,打架打人,才進去。 這位女士也不知道探訪的時間,於是她帶著孩子和老人從東北老家住了兩天兩夜,當時是周一時間,但探訪的時間卻是週末。
這個女人走了過來,正好被她的表哥接待了。 直到週末,您才能在星期一探訪監獄。 她急得快要哭了,這幾天就意味著住在酒店裡,她從農村過來,沒有那麼多錢可以住。 她懇求表弟幫忙。 表哥看她很可憐,就想方設法幫助他們,並安排了一次探望。 為了表示感謝,這位女士買了兩包香菸送給了她的表弟。 表叔說他什麼都不要,但這個女人趁著表叔不注意,偷偷塞進了表哥叔叔的口袋裡。 我表弟回家後就知道了。 香菸不是很貴,好香菸,錢不多,但家人表示感謝。
表哥叔叔是乙個誠實負責的人。 現在,當他回憶起它時,他無法放手。 這種做法是**嗎?
我想表哥在他20多年的警察生涯中,只收到過兩包煙,而且是無意中收到的,他確實是乙個誠實清廉的好人。 我同學的父親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多年,參與辦理了公安系統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10餘起,其中公安局長3人,三起案件涉案金額近億!
根據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2016年《關於辦理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目前**犯罪的標準起點為3萬元。 表弟被家人無意中塞了兩包煙,不構成**罪。
1997年2月17日中國共產黨頒布的《中共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第八章第六十三條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收受禮品、禮品,可能影響公正履行公務的, 不予登記並移交公機部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其他收受禮品,依照黨和國家規定應當登記或者移交社會的,但未予登記或者移交社會,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很重要的一點是,可能會影響公務的公正履行,表哥在職責範圍內安排了一次探望,這並不影響公務的公正履行。
僅僅兩包煙,一般都做不了反腐機制對表哥多的重視,更別說退休了。 從廣義上看,體制內的反腐鬥爭既不是機械的,也不是愚蠢的,規模和比例總體上把握得很好。 我們關注的既是原則,也是人情味。
曾經看到一位網友談論他的經歷。 疫情期間,負責防疫物資的採購。 說白了,這是乙份工作。 防疫物資買什麼,多少錢由上面的領導決定。 他跑腿去做。
疫情結束後,醫療反腐。 一位藥品經銷商透露,他在端午節期間收到了乙個粽子禮盒。 事實上,為了聯絡感情,藥品經銷商在端午節期間在網上訂購了一批粽子禮盒,並把乙份發給了有業務聯絡的人。 經銷商不知道他的位址,所以他直接郵寄到單位。 他拒絕與經銷商交代,直接將其送到了單位對面的經銷商藥房總部。 一盒粽子30多塊錢。
結果,我在紀委待了將近乙個星期。 經過幾天的審判,一無所獲,因為沒有辦法證明我沒收了粽子,並給予了口頭警告。
其實紀委並沒有查到這個粽子,而是有這個期待,以為有大魚,但最後還是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