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電動汽車**。
它有多可怕?
據統計。 2023年,全國共收到報告。
電動自行車火災 210,000。
也許在家充電一整晚可以節省時間和煩惱。
然而,過度充電是電瓶汽車自燃的原因之一。
相關案例 01
2024年2月23日4時39分,南京市雨花台區明上西園6號樓發生火災,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傷。 經初步分析,起火原因是電動自行車停放在6棟建築物地面的架空地板上。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陽區翠各庄鄉東新店村一棟村民自建房屋發生火災,造成4名被困人員死亡。 經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為電動自行車**。
2023年12月13日,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某高層小區發生火災,該小區位於12樓8室,事故造成2名未成年人死亡。 經調查,起火原因是電動自行車在推入室內的充電過程中,電池發熱失控,點燃了周圍的可燃物。
鋰電池自燃產生的明火和有毒氣體。
100秒足以讓乙個人窒息。
以及水、沙子或滅火器。
他們都無法阻止燃燒或**。
一旦電瓶汽車發生自燃。
*快速,有毒氣體,無法撲滅。
逃跑是極其困難的。
請珍惜自己和鄰居的生命。
不要為了方便而這樣做。
抓住機會。
安全不會留下任何機會。
這本《電瓶車安全使用指南》。
請記住這一點。
回到 2021 年 8 月 1 日。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其中,用於高層建築、電動汽車和自行車管理。
也有明確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禁止在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高層民用建築安全出口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
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建立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場所。 電動自行車存放和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定,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 如確需安裝在高層民用建築內,應當與建築物其他部分進行防火隔開。
電動自行車的存放和充電場所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置,充電設施應配備自動斷電功能。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單位和個人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單位和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7)在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高層民用建築安全出口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拒不改正。
大多數車主。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請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
*:湖北省應急管理部、中央電視台網、中國消防)。
編輯:姚昊]。
*:湖北省應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