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兒子的未來,孫女士不惜一切代價,向渭南中工教育支付了三倍的費用518萬元,期待他考上成功。 然而,命運似乎並沒有眷顧他們,兒子並沒有如願以償地被接受。 根據協議,中工教育應退還370,000元,面試不合格全額退款。 然而,當兒子筆試不及格時,他應該返回 37萬元轉入第二輪培訓。 在第二次公開考試中,兒子筆試考出260分後進入面試,雙方再次約定,如果未能進入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等相關單位,中工教育承諾全額退還費用。 然而,當所有考試都完成,兒子仍未被錄取時,中工教育以各種理由推遲退款。
現在,孫女士的訴求只是按照約定盡快退還費用。 然而,中工教育的回應卻讓她感到無奈。 他們聲稱在滿足退款條件後30-45個工作日內退還費用,但具體到北京總部的退款流程含糊不清。 這讓孫女士陷入了無盡的等待和焦慮之中。 在這場期待與現實的較量中,孫女士為兒子的未來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中工教育作為培訓機構,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恪守承諾,盡快退還費用,減輕孫女士的負擔。 退款難:在孫女士、某失信培訓機構與某培訓機構簽訂的合同中,退款條款明確規定乙方(學生)必須按照考試機關的要求完成各項考試及相關環節,且未違反“不可退款情形”才能獲得退款。 具體而言,如乙方筆試、面試不合格,或未被列入擬聘人選名單,或因不符合錄用條件而中途終止甲方培訓服務協議的,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退還乙方費用。 然而,孫女士申請退款後,卻遇到了退款難的問題。 雖然45個工作日後仍未收到退款,但她多次向培訓機構提出要求,並被告知退款將由北京總部安排,但距離退款仍未到賬還不到半年。 為此,孫女士曾多次與中介機構來回奔波,但始終沒有得到明確的答覆。 在本案中,孫女士的合同權益顯然受到了侵犯。 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退還費用,不得因各種原因拖延退費。 對於消費者來說,在選擇培訓機構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確保他們的權益得到保障。 同時,監管部門也應對此類問題進行監管,以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孫先生透露,曾多次將渭南中工教育的售後服務部門叫到北京總部,但無人接聽。 陝西中公的售後**也處於無解之態,這讓他深感困擾。 幾次嘗試聯絡均未成功後,孫先生要求與渭南單位領導面對面洽談,但前台接待員總是搪塞,說領導不在家,也沒有給單位領導孫女士說他們通過鞠某民先生的微信做了私轉, 渭南分公司工作人員,完成付款。在溝通中,他們已經把一切都告訴了對方。 然而,當他們向渭南市**12345**投訴時,得到的答覆是等待; 而找市場監管局也沒有得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孫先生無奈地說,現在孩子在家失業,他想通過花一筆錢去其他培訓機構報到,獲得好的培訓成績,這無形中增加了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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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退款問題,渭南中工教育的工作人員表示,員工們說應該退貨,但不知道為什麼不退貨。 當新聞記者聯絡北京中工教育科技***渭南分公司時,經過系統查詢發現,孫女士的孩子確實收到了兩筆退款,分別是140,000 和 37萬。 但是,計畫的退款申請日期是 2023 年 8 月 16 日,雖然後續日期已推遲到 8 月 17 日,但由於時間緊迫且款項尚未退還,確切原因尚不清楚。 工作人員表示,按照之前的約定,他們已經退休了,如果現在還不退休,那麼他們只能等到年底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