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返利欺詐
網路返利詐騙已逐漸演變為種類最多、變化最快的一大類詐騙,成為虛假投理財、貸款等其他複雜詐騙案以及網路賭博、網路色情等違法犯罪的主要引流方式,詐騙百萬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時有發生。 大多數受害者是中小學生、低收入群體和失業者。
典型案例1]邵某在微信群裡看到“免費送禮、點讚、評論返還佣金”的資訊,掃碼聯絡客服,按要求設定APP,然後在APP中“接待員”的指導下做刷單任務。 完成5個小任務後,您將收到相應的佣金,您可以將其全部提取到您的銀行卡中。 邵先生隨後開始認購更大的任務清單組合,總投資本金為11萬元。 然而,在按要求完成任務後,他發現自己無法提取現金,APP的“接待員”表示,由於邵某的操作失誤,他不得不再做一項復合任務來提取現金,而邵某此時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2. 虛假網路投資和財富管理欺詐
在這種情況下,一些騙徒會使用多種方法將受害者拉入所謂的“投資”群聊中,然後冒充投資導師或財務顧問傳送投資成功的假訊息或“直播課”,欺騙受害者信任。 有的利用交友平台確定與受害人的婚戀關係,然後以可以獲得特殊資源、平台漏洞等高額經濟回報為由,欺騙受害人信任他。 隨後,詐騙者誘使受害人在虛假投資平台上開戶進行投資,並在前期測試受害人小額投資的水回扣。 被騙的人大多是有一定收入和資產的單身人士或熱衷於投資的群體。
典型案例2]俞某在直播平台知識直播期間收到自稱主播的好友請求,私聊後,雙方加了QQ好友,對方會拉一筆投資*** 俞某在群裡看到其他人投資了某個應用,於是他**了該應用,並按照群管理員的指示投資了該應用, 小實驗成功盈利,成功撤資。俞某覺得自己賺了不少錢,於是在APP上一共投資了347萬元。 直到月底,俞某才發現APP中的餘額無法提取,被對方封蓋,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3. 虛假網貸詐騙
詐騙分子通過網際網絡**、簡訊、社交工具等發布貸款、信用卡、取款廣告資訊,然後冒充銀行、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員與受害人取得聯絡,謊稱可以“無抵押”、“無信用”、“快速貸款”,誘騙受害人進入**假貸款APP或虛假登入**。 受害人以收取“手續費”、“保證金”、“代理費”等為藉口,誘騙受害人轉匯。 在收到受害者的轉賬後,欺詐者關閉了虛假應用程式或虛假**並阻止了受害者。 受騙者大多是有急需貸款和急需現金周轉的人。
典型案例3]范某接到乙個自稱是某金融平台客服人員的電話,詢問他有沒有貸款需求。因為范某剛好需要資金周轉,他加了對方的企業微信好友和某“貸款”APP。 范某在APP上申請貸款後,對方以繳納會員費、解凍費、證明其還款能力為由,要求他轉賬。 風扇轉移 137萬元後,對方仍表示貸款條件不符合,不能貸款,然後就失去了聯絡。 範發現**應用無法再登入,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4.欺詐性收費業務物流客服欺詐
詐騙分子冒充電商平台或物流快遞公司的客服,謊稱受害人在網上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所售商品因違規已被下架,以“要求退款”或“重新開店”需要付款為由,誘使受害人提供銀行卡、手機驗證碼等資訊, 並引導受害人通過螢幕共享或請求**指定APP進行轉賬和匯款。 大多數受害者是經常在電子商務平台上線上購物的消費者或電子商務平台的商店經營者。
典型案例4]杜某收到乙個自稱是“客服”的**,說他前幾天購買的染髮劑有質量問題,現在需要向杜某退款和理賠,杜某相信了。“客服”誘導杜某通過APP開啟手機螢幕共享功能,按照指令進行操作。 隨後,杜某的手機收到一條簡訊,說銀行卡被轉了2萬元,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5. 冒充檢察官、檢察機關和法律欺詐
詐騙分子通過非法渠道獲取被害人個人身份資訊,然後冒充公檢院和執法機關工作人員,通過**、微信、QQ等方式聯絡被害人,以被害人涉嫌洗錢、非法出入境、明示持有毒品為由,對受害人進行威脅恐嚇, 護照問題等違法犯罪,並要求配合調查並嚴格保密,並向受害人出示“逮捕令”、“通緝令”、“財產凍結信”等虛假法律檔案,以增加可信度。同時,要求受害人前往酒店等封閉空間,在阻止與外界聯絡的條件下“配合”工作,並將資金轉入“安全賬戶”,從而構成欺詐。
典型案例5]楊某接到一名自稱上海市公安局警官的**,稱楊某名下的銀行賬戶涉嫌非法洗錢,要求他到上海市公安局處理。楊說自己去不了,對方讓他加QQ好友,發了乙份顯示楊**的檔案,裡面有涉嫌洗錢等內容要判刑,楊很害怕。 隨後,對方以涉及警方機密為由,要求楊某去無人室配合調查,並表示如果楊某想消除嫌疑,就需要將卡內的錢全部轉入“安全賬戶”,案件查清後,錢會退還, 於是楊某將5萬元轉入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後來,因為對方要求刪除所有聊天記錄,楊某發現自己被騙了。
6. 虛假徵信欺詐
詐騙分子冒充銀行、銀保監會或網貸平台工作人員與受害人建立聯絡,謊稱受害人此前的校園貸款、助學貸款等賬戶未及時登出,相關賬戶需要登出; 或謊稱受害人的信用卡、華貝、借款等信用支付工具有不良記錄,相關記錄需要消除,否則會嚴重影響個人徵信。 隨後,騙徒以消除不良信用記錄、核實記錄為藉口,誘使受害人在網路貸款平台或網際網絡金融App上貸款,並將款項轉入其指定賬戶,從而實施欺詐。
典型案例6]王某接待了一名自稱是中國銀保監會(銀保監會)工作人員處理高息貸款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王某有逾期貸款導致的不良記錄,會影響個人徵信。經過一番交流,王某相信了對方的身份,按照指引,將共計25萬元轉入所謂“銀保監會認證對接賬戶”的三個不同賬戶,其中23萬元是王某從三個金融平台借來的。 “您還使用過哪些其他卡和貸款應用程式?”當對方反覆問這個問題時,王某醒了過來,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7. 欺詐性購物和服務欺詐
不法分子在微信群、朋友圈、網購平台等**中發布“低價折扣”、“海外**”、“0元購物”等廣告,或提供“**私家偵探”、“跟蹤定位”等特殊服務廣告,吸引受害者注意。 在與受害人聯絡後,詐騙者通過微信、QQ或其他社交媒體誘導受害人加好友進行討論,並以私下交易可以節省“手續費”或更方便為由,要求私轉。 受害人付款後,詐騙者會以支付“關稅”、“定金”、“交易稅”和“手續費”等為由,誘騙受害人繼續轉匯款項,然後阻止受害人。
典型案例7]李某在網上看到某款貴重酒的廣告,於是加為微信好友,根據對方留下的***查閱詳情。對方自稱是廠家直銷,可以提供內部價格,但需要私下交易。 在同意**後,李某將11000元轉入了自己的賬戶。 幾天後,當李某向對方諮詢物流配送資訊時,發現自己被拉黑了,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為了找到**,在網上搜尋私家偵探後,李某加了一位自稱是私家偵探的人作為好友。 對方表示,可以通過手機找到李某找人,但是他需要先交1萬元的勞務費,將1萬元轉入對方提供的賬戶後,李某發現自己又被拉黑了,而且被騙了兩次。
8.冒充領導,熟悉人為詐騙
詐騙分子利用受害人的領導、熟人或孩子的老師**、姓名等資訊,對社交賬號進行“包裝”,將受害人添加為好友作為“假”身份,或將其拉入微信聊天群。 隨後,騙徒以領導和熟人的身份對受害人表示關心,或模仿領導、老師等人的語氣,欺騙受害人的信任。 然後以不方便出面或回答**為由,要求受害人將錢轉入指定賬戶,並以時間緊迫為藉口,不斷催促受害人盡快轉賬,從而構成詐騙。
典型案例8]李某的QQ賬號被詐騙者拉進了乙個工作組,當他看到群裡成員的名字都是公司員工時,他沒有再去核實。幾天後,李某收到群訊息:**冒充的“總經理”說需要支付對方的專案款,並要求李某查詢公司賬戶裡還有多少錢。 在李某核對公司賬戶中的資金後,冒充的“總經理”要求李某將該賬戶中的資金全部轉入對方指定賬戶,並以事態緊急為由,催促李某趕緊轉賬款。 由於害怕得罪“領導”,李某將公司賬戶中的40萬元全部轉了出去。 後來,公司總經理接到銀行發來的簡訊詢問,李某發現自己被騙了。
9. 網路遊戲產品的欺詐交易
不法分子在社交遊戲平台上發布買賣網路遊戲賬號、道具、積分卡的廣告,或免費低價獲取遊戲道具、參與**活動等相關資訊。 在受害人主動聯絡後,詐騙者以更便宜、更方便為由,誘使受害人繞過正規平台與受害人進行私人交易。 或要求受害人新增所謂的客服賬號參與**活動,並以操作錯誤、等級不足等為由,要求受害人支付“註冊費”、“解凍費”和“會員費”,成功後將受害人封殺。
典型案例9]沈某在玩遊戲時,在遊戲聊天框裡看到一條訊息“**免費領取遊戲道具”,申請後,乙個網名“送貨員”的人告訴沈某,在群裡掃瞄***就可以獲得大量的遊戲福利。沈某用微信掃***並填寫相關資訊後,網頁突然顯示微信將被凍結,沈某聯絡了“派送員”,後者聲稱沈某操作不當,將乙個網名“handler”的人推給了他。 “處理人”表示,他需要通過轉賬證明微信是自己使用的,所有資金經核實後將全額退還。 根據對方的要求,沈某先後將18000元轉入指定賬戶,後來才發現自己被騙了,因為被對方封殺了。
10. 婚姻和約會欺詐
詐騙分子通過網際網絡收集大量“白福美”和“高福帥”**的生活照片,根據劇本建立不同的身份,然後公布結婚和約會中的個人資訊**。 在通過社交媒體與受害者建立聯絡後,欺詐者使用**和預先設計的假身份來欺騙受害者信任他,並與受害者建立長期關係。 隨後,騙徒以發生意外急需錢款或幫助專案資金周轉等為由,向受害人索要錢財,並要求受害人根據其財務狀況轉賬,直至受害人意識到自己被騙。
典型案例10]謝女士在網上認識了一位“外國軍人”,自稱是駐紮在某個國家的軍醫,非常喜歡中國文化,希望將來能在中國定居。在與這位“大兵”聊天的過程中,謝女士逐漸被對方優雅的談話和日常的貼心所感動,不見面就與對方建立了關係。 “美國大兵”說,他想把所有財產都轉移到中國,以便和謝女士一起生活,但因為被海關截獲,他需要謝女士幫忙交費才能過關。 隨後,謝女士將5萬元轉入她提供的賬戶,又因為需要支付“解凍費”和“手續費”,多次將40多元轉入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直到被對方拉黑,謝女士才發現自己被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