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現就如何加強廠區車輛管理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1、所有電動車、電單車、皮卡車、補給車、起重機、叉車、裝載機等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進入廠區(特殊情況除外);
2、嚴禁超載或攜帶與公司生產需要無關的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進廠;
3、所有進入工廠的載人車(公司用車、其他單位辦公用車、來訪車、計程車等)均停放在廣場和指定停車位;
4、裝卸車輛(皮卡車、補給車、起重機、叉車、裝載機等)應服從公司安全專用門(北門)和後門(南門)進出,聽從保安同志的指揮;
5、汽車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在其他區域駕駛和停車;
6、車輛在廠區內必須減速,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轉彎和會合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7、所有外部車輛進廠時應進行登記,填寫車輛參觀登記簿,經公司參觀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廠。 而保安同志負責來訪車輛的停車管理,必須檢查來訪車輛是否攜帶公司物資後方可放行;
8、提貨車、起重機、叉車、裝載機、內車等,在進行高空吊裝、裝卸、會車、倒車等時,必須有專人指揮(使用部門、部門內部協調),確保安全後方可實施;
對違反上述規定對車輛進行50元的評估,相關經理和接待員承擔連帶責任。 情節嚴重的,公司應當提出處理意見,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2. xx 年 6 月 14 日。
a) 車輛管理。
1、公司機動車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查,由公司安全部門組織車輛檢查,經常進行抽樣檢查,不合格車輛禁止行駛。 無牌機動車禁止出廠。
2、車輛安全裝置必須完整有效。 機動車輛的控制機構、制動機構、燈光等必須完整、靈敏、可靠、有效。 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2)車輛的駕駛。
1、所有車輛靠右行駛,互相讓路,不爭路,不急,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要“一看、兩慢、三通”。
2、讓車參與車:貨車讓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車。
3、公司區域內機動車行駛速度:
3.1、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大、小卡、三馬車、叉車、叉車在廠區主車道行駛時,車速應為10km h;
3.2、各類車輛進出公司大門、廠區、倉庫時,倒車、通過交叉口、轉彎時車速應為5km h,車間內行駛速度應為3km h。
4、本公司機動車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首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 必要時,應有人在車輛後面指揮,指揮員應與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防止發生事故。
c) 車輛停放。
1、公司生產區域內所有車輛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不允許停放在妨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場所; 在固定點工作時,應在不阻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它應該停在指定的位置。
2、路口、公司大門15m以內禁止停車,消火栓前2m以內禁止停車,道路上禁止停車。
4)車輛的運載。
各類機動車在廠區內行駛,嚴禁混載人員和貨物,除車輛有固定座位載人外,不允許載人,如違反規定,必須首先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6)司機管理。
1、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照交通標誌行駛,並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服從公司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2、駕駛員應按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並定期進行審核。
3、不允許駕駛機器有故障的車輛,非法裝載的車輛不允許超速行駛。
4、駕駛過程中嚴禁吸菸、飲食、聊天或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活動,未經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駕駛汽車。
5、落實“三勤三檢”制度。
6、嚴禁酒後駕車。 司機有權拒絕強迫司機非法駕駛。
7)獎勵和事故處理規定。
1、公司對在安全生產、交通事故預防、車輛維修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手”和“責任罰”的原則,事故發生後,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應根據事故性質對責任人進行審批教育或罰款, 情況的嚴重程度和損失程度。
3、對於公司內交通違法行為和無故損壞車輛的,相關部門可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並責令書面複核或罰款。
4、公司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公安交警部門處理。
5、發生交通事故時,司機應立即停車搶救傷者,保護現場,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聽候,加大對潛逃人員的處罰力度,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為止。
安全部分。 為加強車輛出入、停放管理,維護平穩有序的良好秩序,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辦公環境,保障公司活動高效協調執行,特制定如下規定:
1.車輛出入管理。
1、車輛進公司減速(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禮貌三一,不急搶路,不按喇叭,不隨意停車,等待顧客。
2、外來車輛需要進入公司,請提前聯絡警衛,以便掌握情況並及時放行。
3、出入公司的辦公用具等物品必須遵守管理規定,經警衛同意後,出入物資通知書後方可放行。
5、公司車輛不得攜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和業務員進入工作區域,嚴禁車輛運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2.車輛停放管理。
1、嚴禁在公司各路段停放各類車輛,各類車輛應按指定位置停放。 自覺接受門衛的指揮,有序地停在指定區域或指定車位,保持車頭朝向同一。
2、籃球場1-6號位原則上為公司車輛專用停車位,僅供內部停車車輛使用,具體車位分配由下屬部門掌握協調,其他部門和人員的車輛不得占用停車場。
4、來公司裝卸貨物的車輛和貨物不得堵塞通道,必須保持通道暢通。
5、加強安全防範意識,不要將貴重物品存放在車內,停車後及時關閉門窗。 停車時避免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如有碰撞,應主動聯絡車主或現場門衛妥善處理。
3. 違規行為的處理。
車輛進入公司後,駕駛員應自覺遵守公司管理規定,文明駕駛,文明停車。 對不遵守停車和駕駛管理規定、不配合工作、不服從指揮的,採取下列措施:
1、公司內部車輛未按規定停放、行駛的,總局有權對車輛進行處罰並處以罰款,一次罰款10元。
2、安全保衛人員對廠區內未按規定停放和駕駛的車輛進行排查處理,對違法車輛進行拍照,並設立專欄進行公告。
一、機動車停放管理辦法:
為有效管理和維護社群內停放人員和車輛的秩序,維護停車使用權,特制定本辦法供社群居民、工作人員和訪客遵守,並作為社群車輛安全管理的依據。
二、停車場的使用範圍:
1.小區內有地面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場,供居民購買或租用停車位;
2.訪客臨時停車需收費;
3.裝修車輛專用停車場;
4.為社群居民指定機動車輛停放;
三、管理規定:
1.小區內所有機動車停車位僅供車輛停放,停車場出租人、管理人不負責保管,收取的費用為場地占用費和場地物業管理費;
2.如停車場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者相關損失的,停車場出租人、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社群內規劃了4種型別的機動車專用停車區,具體如下:
a.地上和地下居民專用停車區;
b.居民在地面和地下租用的專用停車場;
c.臨時停車區,收取訪客費用;
d.改造工程車輛專用停車區;
4.社群居民需要停放車輛的,應先到管理處辦理車輛停車登記,管理處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在居民(使用者)按規定繳納租賃費和管理費後申請停車許可證,在管理處登記後登記停車號碼和指定停車位;
5.車輛進入小區,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並將《停車證》放在車內顯眼位置;
6.車輛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減速,並聽從管理人員的指示或遵循交通標誌;
7.除禁止在指定區域內隨意停放小區內機動車外,禁止車輛停放在通道或行人路旁;
8.訪客車輛停放在付費臨時停車區;
9.如果乙個家庭有兩輛(或更多)車輛輪流停放,居住者必須在管理辦公室登記並被允許這樣做,如果兩輛車同時停放,將受到處罰。
10.為避免車位被他人占用、誤泊及增加管理難度,每個車位的地面(或指定位置)均塗有使用者車號,如車號發生變化,請住戶立即通知管理處並辦理相關手續;
11.車輛應當停放在自己的車位或者指定車位上,為維護居民專用車位的權益,如有違規占用的,經發現或者舉報後,管理辦公室將按照協議的有關規定對違法停放車輛的行為進行處罰;
12.車位所有人不得擅自改變車位的原有狀態和用途,如設定固定或非固定物件、安裝圍欄、鐵鍊等,不得放置任何危險或髒物,以保持停車場的平整、安全、衛生;
13.所有車主和住戶應無條件配合管理辦公室建立車輛登記管理資訊;
14.家庭報廢車輛不能隨意丟棄在停車場內,應通知管理辦公室協助處置,否則視為違規使用停車場,該物品作為垃圾處理,無異議,由住戶承擔的相關費用由住戶承擔;
15.如車位所有人(或產權人)轉讓或計程車位(僅限小區居民),應親自到管理處辦理變更手續,購買人(承租人)須出示相關認股權證、租賃或購買合同,原磁卡必須更換新卡方可納入正常範圍管理;
16.禁止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允許通過擦拭方式清潔車輛,避免地面積水,保證場地清潔;
17.如果停在停車場的車輛發生故障,如需大修,應先通知管理辦公室,由維修人員或維修車輛進入小區,由業主全程陪同,直至維修完成,現場恢復原狀後方可離開;
18.任何違反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由管理辦公室視情況處理,如情況緊急或嚴重,需要清除障礙物將暫時限制車輛的進出;
19.請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車內,停車場僅用於停車管理,不負責存放和丟失;
20.社群專用磁卡和專用《停車許可證》,禁止借給他人或使用其他車輛,如有遺失或損壞,請立即向管理處撤銷,重新申請,如有虛假報失或遲報遺失的不明車輛進入,該車輛將被扣留調查, 和原卡(卡)持有人;
四、安全規定:
1.小區地下停車場停車最高限速為每小時25公里,車輛進入停車場時,請注意各入口限高規定,特別是在出入口、坡道、轉彎、坡道及停車區等處,請減速行駛;
2.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將開啟近光燈,保持行駛距離,確保安全;
3.車輛停放後,出發前請檢查是否妥善停放,並確保車窗關閉正確,防止被盜;
4.如果停車設施損壞或機械操作不良,請立即通知管理員進行處理;
5.請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車內,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6.不要在停車場吸菸,將垃圾和菸頭丟棄在車內,不要隨處亂扔,為保證環境清潔,菸頭、火柴等應確認完全熄滅後再丟棄在指定地點,以免發生災害;
7.嚴禁滿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小區、停車場;
8.嚴禁在停車區大聲喧嘩、亂亂(急)鳴喇叭、踩油門造成噪音;
9.停車場內的車輛不宜長時間緩慢預熱,並猛踩油門,以免汙染空氣,產生噪音,影響健康;
10.禁止在停車場存放汽油、保養油或其他易揮發性易燃燃料材料,如松香水、香蕉水、去汙油等,以防火災;
11.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品(如易燃物、**物等),如果管理人員發現可疑車輛,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和後備箱進行檢查,否則車輛將立即駛離小區,防止發生災害;
12.車輛在停車場拋錨時,應先將車輛移出車道,避免妨礙交通,並立即通知管理處協助處理;
13.停車時,請將車頭朝向車道,以保持整潔,同時避免倒車時因視線不佳而發生事故;
14.為維護地下停車場安全,12歲以下兒童不得單獨進入。
15.在停車場進行車輛清洗保養或貨物裝卸時,請清理留下的垃圾或雜物,保持整潔;
16.如車輛出現漏油或安全問題,乘員應盡快通知管理處協助處理;
17.嚴禁三輪車、自行車進入地下停車場,維護人員和車輛安全;
18.當貨車接近停車場入口時,應注意限高、限重標誌,如因疏忽造成停車場佈線管路或其他設施損壞,車主應負責賠償,貨車進入卸貨區後盡快離開裝卸, 業主應全程監督,保持現場清潔安全,如需長期停留,請通知管理處;
19.如停車場內消防、通風、應急裝置等設施未由操作人員保管或情況危急,嚴禁隨意觸控,以免發生危險;
5、社群貨物裝卸停車場管理指引:
1.裝卸採用短期裝卸原則,避免占用車道,超過30分鐘就強制駛離;
2.裝卸車輛進入小區應注意各類交通標誌,因裝卸貨物造成損壞的,其他車輛或公共設施應承擔全部責任;
3.如果貨物長時間不能放在卸貨區,應盡快完成裝卸,並清理周圍環境,管理人員應檢查無損壞和汙染後離開現場;
4.運輸大件或重要物品時,需隨管理處出站令放行,管理人員可對車內貨物和行李進行安全檢查;
5.郵件投遞、緊急救護車和居民在搬入或搬出時可向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
六、機動車停放管理細則:
1.居民在地面購買專用車位並長期租用車位(管理處保留調整車位位置的權利)應到管理處辦理車輛登記,並申請停車證;
2.管理部門有權禁止無“停車證”的車輛進入車位停留;
3.《停車證》只適用於一輛汽車,不得借給他人使用,如有違反,停車場管理人有權撤銷《停車證》;
4.居民遺失《停車證》的,應及時到管理處登記,重新申請並繳納**費,《停車證》每年換證一次;
7. 處罰。 1.車輛進入小區,請遵守管理規定,違者將被處以罰款,持《停車證》(貼在擋風玻璃左下角)的車輛進出大門;
2.有下列任何違規行為的,勸說無效的,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a.未按規定停車;
b.一人停兩輛車,一輛車佔兩車位;
c.停車線外,隨意停車,影響出入;
d.未將車停在指定停車位內;
e.未張貼停車許可證(或臨時停車許可證);
f.在車道上併排或倒車停車;
g.在停車場的入口或通道處停車;
h.禁止在停車場停車的通知;
i.緊急出口車道;
對違反規定的車輛,管理處視情況對仍違規的車輛處以200元罰款。 罰款計入管理費**,按整體使用計算,重大違規應當向實施拖曳的主管部門報告,產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
j.如果車輛違反本管理規定,造成事故造成的損害,行為人將依法賠償一切損失,刑法的另一部分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本管理規定未涵蓋的事項,另行修訂補充。
為規範車輛管理,保證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對工作車輛的需求,特製特制定。
1. 一般規定。 l.學校所有車輛在辦公室主管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和部署。
2、辦公室負責人要帶頭實事求是,誠實勤勉,認真執行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3、司機要忠於職守,服從安排,保證工作車隨叫隨到,恪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該問什麼不問,不該說什麼不該說。
4.落車前做好準備。 經常進行檢查、保養、清潔,保持汽車乾淨整潔。 及時排除故障或報告,確保行車安全。 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禮貌文明地駕駛。
2.車輛部署。
l、領隊將固定車輛與車,由領隊或車長直接通知司機,相關司機要做好準備,確保領隊到車。 如果領導外出學習調研,司機不跟他一起去,就要回單位上班,辦公室會安排安排。
2、無固定車輛的領導使用三門峽市範圍內的車輛,由辦公室整體安排; 如果你去三門峽市以外的地區,你會被諮詢給校長。
3、各部門填寫《工作用車聯絡表》,送交市區內公務用車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 如果去鄉鎮或出市區,在諮詢校長後安排。
4、其他公務用車及從其他單位借租用車,須經委託人批准,由辦公室根據現有車輛情況排程。
5、嚴禁擅自叫車。 擅自轉移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的,一切費用由擅自叫車人或者駕駛員本人承擔,並按規定承擔。
追究責任的情形。
6、未經許可,嚴禁乘坐巴士參加婚喪嫁娶、婚慶活動。
7、未經同意,如您開車外出或借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駕駛員本人將自行承擔責任,並視情況追究責任。
8、司機必須按指定地點和路線行駛。 完成離車任務後,需要登記車輛情況,車輛將存放或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 如您未按規定停車造成損失,由該車司機負責賠償。
9、司機出差報銷單應當由辦公室主管審核簽字,報委託人審批。
3.車輛保養和修理。
l.駕駛員應遵守規章制度,熟悉交通法規和車輛機械常識,經常檢查和維護,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確駕駛車輛,確保行車安全。司機每次出車,特別是長途出差或重要活動,都要提前檢查車輛狀況,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2、司機每次出差回來後,要及時檢查車輛,如果確需要維修安全駕駛,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並按程式安排維修。
3、車輛維修費用不足100元的,司機應向辦公室主管報告,司機經同意後,憑維修令安排到指定地點進行維修; 維修費用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司機應向辦公室主管報告,經校長批准後,司機應攜帶維修單到指定地點安排維修; 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由司機向辦公室主管報告,辦公室主管會同一名以上司機到三個以上車輛維修點進行鑑定,如確需維修,報委託人批准後統一安排維修, 辦公室主管參與維修監督;維修費用超過3000元的,司機應向辦公室主管報告,辦公室主管將帶兩名以上司機前往三個以上車輛維修點進行維修,如確需維修,經總裁辦公室會議批准後安排維修, 並指定副會長全程參與維修監督。
4、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臨時修理的,駕駛員可自行安排維修,但必須有旅客的簽名證明。 維修金額不足100元的,司機應報辦公室主管批准,安排維修; 維修金額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司機應當向辦公室主管報告,辦公室主管主管應當在維修後報委託人批准; 如因特殊情況確無法在當時請示報告,須經乘車領隊同意並簽字後方可報銷維修費用; 如果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果駕駛員的判斷不準確或發動機在落車前缺油缺水,則應根據情況追究相關駕駛員的責任。
5、司機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車輛發生機械事故的,司機應賠償經濟損失費用的5%; 如果一年發生兩次以上,除賠償5%的經濟損失費用外,將視情況追究責任。
6、如果駕駛員在未徵得許可的情況下自行修理或更換汽車,則汽車修理的工時成本和材料成本等所有費用均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7、根據車輛保養規定,司機應做好車輛保養工作。
8、駕駛員應妥善保管車輛從購置到報廢的全過程技術資料及車輛駕駛、駕駛的相關證照,並按規定及時辦理車輛年檢工作。
第四,油品管理。
l.車輛加油採用加油卡方式,加油由辦公室根據每輛車的實際需要安排。
2、因特殊原因,如未持加油卡加油,司機應向辦公室主管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現金加油,加油單經隨車人員簽字後按規定程式報銷。
3、辦公室每季度對所有車輛的公里數進行影印,核實車輛的油耗標準,並結合實際情況核對車輛的油耗。 超過核定合理用油量5%的,駕駛員應當向辦公室主管說明; 超過10%的,應當書面向辦公室主管報告原因; 超過20%的,將向辦公室主管報告,並組織對車輛油汙情況進行複查。
5. 處罰。 l.對不服從排程或者聯絡不通的司機,由辦公室負責人進行口頭提醒、書面警告、書面檢查等,並登記備案;情節特別嚴重的,報校長研究處理。
2、對不遵守交通規則、違反作業規程等規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和車輛損壞的,交警部門明確責任50%以上,並扣駕駛證12分,年終考核認定為不稱職。
3、對不遵守交通法規、違反交通規則被扣以扣款、罰款的,由交管部門處罰,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4、凡違反交通法規酒後駕車造成事故者,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承擔。
6. 附則。 1. 目的。
為確保公司人身和財產安全,對進出廠區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行有序管理。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進出工廠的人員、車輛和物品。
3. 責任。 1、所有人員和車輛均按本制度執行。
2.值班警衛應按照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四是工作內容。
1.人員訪問管理。
員工在上班時間外出上班,必須寫下原因,回來後到門衛核對還車時間,不能上班時寫下原因。
2、用餐時間包括在工作時間內的非管理人員除進出門口的通勤時間外,嚴禁進出門口,確實因為一些事情,保安必須與部門領導取得聯絡,在進入之前,門衛要嚴格監督檢查,如果沒有證件, 不允許進出門。
3、醉酒員工禁止進廠。
5.車輛出入管理。
1、送貨車輛持送貨單等憑證進廠,必要時稱重,然後聽從門衛或保管員的命令,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貨,非公司貨物進廠時在門衛處登記,以便於留下清點和確認。
2、拉糠醛的車輛應當停放在裝貨單上的指定位置,重量不得大於車輛駕駛證規定的運輸重量。
3、外來人員或車輛經檢查後可放行,無需攜帶材料,但應進行登記。 如果有材料要進行工廠,則應將材料處理為出境許可證,否則門衛將不予放行。
4、下班前後,非加班工人不得留在廠內。
5、輪班生產工人可按規定的班次時間提前30分鐘進廠,班後30分鐘內出廠。
6、非工作時間進廠須經車間主任批准,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不允許任何人進入工廠,門衛會通知他。 (包括我們自己的人員)。 外籍人員或車輛進入工廠,必須經有關部門或人員批准並登記後方可進入,否則不予放行。
8、任何部門人員、進出工廠的車輛必須無條件接受警衛的檢查和指揮,否則公司將嚴肅處理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