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月28日,一輛油罐車在G7京新高速公路上行駛到距呼和浩特420公里處,發生車輛爆胎**。
評論:據了解,在與司機溝通後,他將車輛開向呼和浩特市方向行駛,在經過事故區段時,他感覺到駕駛室和油箱的交界處有異常聲音,並且冒煙,於是他立即靠邊停車,剛停好車就有明火冒出來, 於是他迅速撲滅了大火,但是沒有有效的工具很難撲滅,好在高速交警和消防部門及時趕到,避免了更大的損失。
提醒:自燃事故頻發,預防是關鍵! 開車前不要忽視對車輛的日常檢查,出行前要仔細檢查轉向、剎車、車燈、輪胎等部位是否有異常,發現故障及時處理; 不要在車內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車內必須配備滅火器,一旦在行車中發生火災應立即呼叫,並用車上的滅火器做好初步滅火,如果火勢較大且無法撲滅,應盡快離開現場等待救援!
事件:1月31日上午10時許,一輛車牌為湖南F的、滿載液化氣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駛向夏融高速北湖區段,因車輛突發線路故障無法行駛,被迫停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
評論:據了解,11時,各部門相關救援人員趕到現場,在故障車後方300公尺處放置反光錐桶和警示標誌,13時15分,故障車輛在高速交警、市縣交通綜合執法隊的護送下成功拖離高速公路, 危險現場立即解除。
提醒:駕駛員在上路行駛前必須仔細檢查車輛的狀況,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很重要,切勿在路上駕駛“病車”。 確保行車安全。
事件:1月27日中午,航瑞高速公路昆明至楚雄方向彩雲收費站附近發生兩車追尾事故,導致一輛載有23立方公尺液氧的油罐車發生洩漏。
評論:據了解,在確認現場無人被困後,指揮員立即下達行動命令:警戒組配合交警做好現場警戒工作,疏散周邊車輛和人員。 經過近3個小時的處理,液氧終於被清空。 由於液氧洩漏造成路面結冰,消防救援人員在現場沖洗路面除冰,並進行了二次排查,確認無危險後,聯合公安部門恢復現場交通。
提醒:司機和朋友一定要多加用心,經常檢查,落車前一定要確保安全! 如果現場允許,合理、科學地進行前期處置,然後及時報警,確保人身安全。
事件:1月24日13時13分,榆榕高速公路上一輛車牌號為四川X(核載20噸,實際載汽油18噸)的油罐車,從渝慶經榆榕高速經榆榕高速至李嘉至安岳,發生汽油洩漏危險。
評論:據了解,經初步調查,油罐車的洩漏是罐體焊縫破裂所致。 截至當日17時20分,已轉移18戶23人,油罐車剩餘汽油全部轉移,道路和田間漏油清理乾淨。
提醒:油罐車本身作為危險品操作工具,安全問題應特別注意,對安全掉以輕心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我們必須時刻牢記安全,不要讓事故發生在自己身上。
事件:1月27日10時30分左右,一輛危化品運輸車駛往G20青銀高速太原方向金中服務區時,因裝貨貨櫃墜落發生洩漏。
評論:據了解,該車司機賈某表示,該車將這種危險化學品從河北運到內蒙古,在駛向G20青陰高速太原方向進入晉中服務區時,由於裝載貨物未牢固,在行駛中受到顛簸和轉彎慣性的作用, 晃動滾滾的鐵桶衝破馬車,紛紛落下。隨即,司機和護送人員迅速落車並報警。 同日17時許,肇事車輛及剩餘貨物已撤離現場。 隨後,對路面進行清理,將沾有吸附危險化學品的沙子**運至特定處理點,成功處置了危險。
提醒:廣大司機在落車前必須仔細檢查車輛的裝置,盡量將車輛停放在空曠的地方,遠離人群並及時報警,報警時應詳細說明危險品的名稱、形狀、數量和洩漏情況,以便於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進行有效處置。
事件:近日,在那曲市109國道安多至那曲63公里處,一輛新能源越野車與一輛LNG油罐車相撞,導致LNG油罐車側翻。
評論:據了解,經調查,事故雖未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但由於罐體液位計因翻車而失效,罐內不同密度液體被破壞分層後,壓力值持續上公升,已逐漸接近安全壓力值上限, 而且情況非常危急。次日8時,進行扶正作業,終於確保了救援任務的圓滿完成。
提醒: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發現危險品運輸車輛,一定要小心避開。 注意控制車速,不要追時,不管你有沒有多年的駕駛經驗,開車時不要分心,操作過程中要小心駕駛,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萬一發生車禍導致運輸的危險品洩漏,造成的損失將成倍增加!
事件:1月31日,在寧夏銀川市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的一家工廠,天空中可以看到乙個蘑菇雲狀的火球。
評論:據了解,記者從寧東管委會總值班室獲悉,大火已被撲滅,現場有傷情。 寧東省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月31日晚,消防部門已趕到現場進行救援,現場處理完畢,傷者已送往醫院,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提醒:此時此刻,化工企業要時刻保持警惕,安全意識不能喪失,安全專業技能培訓不能正規化,這是對員工、企業和社會的責任。